① 关于每年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的计算方法
符合规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网络词条
② 单位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调整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
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2、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3、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4、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5、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6、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调整个人缴存比例或单位缴存比例,须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办理程序如下:
(一)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一式三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申请表》(调整比例时使用)到公积金中心审核;
(二)单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申请表》(调整比例时使用)到开户银行办理调整,公积金承办网点经办柜员核对后调整单位及职工月汇缴额。
提示:办理降低比例需附相关文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缴存比例一般应确定一个统一的缴存比例,特殊情况下需采取多种缴存比例的,不能超过三种。
单位如需调整缴存比例,调整后单位的缴存比例不能超过三种。单位应当在规定的缴存比例幅度范围内(5%-20%)调整缴存比例,并且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正常的才能申请调整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个人+单位)设最高限额,每年的最高限额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
(2)下调住房公积金基数扩展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北京市城镇户口在职职工社保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x8%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x0.2%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x2%
医疗大额互助金=每人每月3元
(二)北京市企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企业与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申请,并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8%。
③ 公积金的基数能随时调整么
公积金的基数可以调整,但是需要进行报备,并按照员工工资进行调整。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下调住房公积金基数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④ 每年什么时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变动的情况下,应在每年的七月份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一次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4)下调住房公积金基数扩展阅读
2018年7月1日起,多地开始执行新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上下限,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或月缴存额上限,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全国范围来看,北京、南京、济南、丽水等少数城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超过了6000元(对应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5000元)。其中,济南和丽水两地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超过了北京。
⑤ 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可以调整几次
原则上一年一来次。
《住源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下调住房公积金基数扩展阅读:
案例:
无锡规定:职工月缴存额(基数)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有文件明确规定调整时间的除外)。
单位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汇(补)缴表格》,经承办银行核对无误并输入计算机后,单位即可按调整后的缴存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若年内第二次调整则需要书写情况说明到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
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管抄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缴存额是按照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公积金缴存比例来计算的,其中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般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缴存比例一般为5%-12%。
但因为有的公司职工工资很高或很低,所以多数城市也会规定缴存基数上限以及下限。一般情况下,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各地的市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地方是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每年7月1日起,全国各地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