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申请流程:
1、提交资料
2、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4、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1)住房公积金要哪些东西扩展阅读: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贰』 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单位办理什么东西
要看你是以什么条件来领取公积金。
如果是农业户口来提取的话,需要带着户口本,再过去填写提取表。
如果是通过买房贷款,需要提供贷款合同、银行还款存折。
具体的可能存在差别,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
『叁』 单位员工要交住房公积金要带哪些东西
首先要确定单位有没有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户。
如果没开,则说明此单位不能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果有户,且单位愿为你缴存住房公积金,则你向单位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张,即可由单位办理。
『肆』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东西呢
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法
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先持购房发票,房产证到单位申请(没房产证带购房合同),单位会给你写一份公积金申请单递交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只要你的单位按时缴纳都可以申请下来,没有按时缴纳的补足也没事;
在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开个户,将帐号报上去,管理中心将公积金打入该账户,只能是100的整数倍。
没有时间限制,有的地方一年提一次,有的地方可以按月抵房贷
单位经办人在所属归集部门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
年 月 日 储蓄类型: 储蓄卡 存折
单位名称及编号: 开户银行:
序号 个人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个人储蓄帐号 支取人签字
经办人应按不同开户银行、储蓄卡、存折分别填写该表。
首次采用储蓄帐户方式支取住房公积金时,支取人向单位经办人提供在本行政区域内开立的个人储蓄存折帐号(邮政存折、工行存折、商行存折)或银行卡号,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支取人签字后,连同支取资料交归集部门经办人员。
『伍』 住房公积金需要单位提供哪些资料
住房公积金抄单位给个人开户需要提供袭的资料:
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单位在办妥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采取单位按月缴存的方式。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管理中心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即单位应遵守以上规定,将单位代为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部分,在发放工资的5日内,缴存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户。
单位出现变更情况,如人员新增、调动转移等变更情况,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前台。
『陆』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那些东西
恭喜你!拥有住房公积金!
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身份证、贷款申请等资料。
详细事宜还得去经那人那里咨询!
周末愉快!
『柒』 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基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原件;
2.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住房类提取:
1.购买商品房: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
2.购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集资建房):购房合同(协议)原件;
3.购买二手房:房屋买卖契约原件,已过户房产证或过户受理回执单原件;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催款通知书、有效付款凭证原件;
5.支付房租:实际工作地不动产登记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原件,租赁房屋的权属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或房屋租赁证明;租赁公租房的,只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证明材料原件,住建部门不再为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办理上述材料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材料原件;
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原件,房屋所在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原件,房产证是配偶姓名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7)住房公积金要哪些东西扩展阅读: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1.职工备齐材料后送三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2.提取接件人对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3.业务经办人初审送部门领导审核,部门领导审核完报送分管领导审批;
4.经审批准予提取的,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到该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指定的还贷账户或交款账户;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由服务窗口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捌』 转移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东西
以武汉公积金转移办法为例供你参考:
一、职工在本地工作发生变化,单位如何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当职工在武汉本地工作变动时,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应转入新调入的单位。
具体方法是:
(1)转出单位经办人员或转移职工填写《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转移职工本人签字后,加盖转出单位预留印鉴;
(2)转出单位经办人员或转移职工持所需资料到转出单位的缴存银行办理;
(3)缴存银行审核资料,在《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上打印转移信息,盖章后交单位经办人员或转移职工签字确认;
(4)《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一式三联,转出单位一份、缴存银行转交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一份、转入单位一份;
(5)转移后个人账号不发生变化,个人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后,状态为封存状态;新单位为转入职工缴存公积金时须先办理个人缴存基数调整,提供转移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系统根据新单位缴存比例自动生成月缴存额,然后办理启封手续(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不变的,直接办理启封手续)。
二、职工调往外地工作或从外地调入本地工作的,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职工调往外地工作的,由本人或者转出单位经办人员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原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出单位缴存银行办理销户转账手续。
职工从外地调入武汉地区单位工作的,由新单位到受委托银行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职工本人或转入单位的经办人员持身份证、新单位出具的缴存证明,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开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本人再回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