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郴州的住房公积金在湘潭可以房贷不
郴州的住房公积金在湘潭可以房贷的。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细则(暂行)》施行。湘潭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范围从省内扩大至全国,向全国所有公积金缴存人放开。
湘潭实施的《细则》规定:申请职工须连续按月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无3个月以上(不含3个月)的欠缴记录;申请职工家庭成员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职工信用状况良好且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符合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贷款申请职工可到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管理部门咨询、领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办理相关证明。公积金中心经办人员核实情况,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就可以为贷款申请职工办理贷款。
可享受与当地职工相同优惠。依据《细则》,湘潭住房公积金不仅面向全国异地贷款,而且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工可享受与本市职工相同贷款期限、利率、贷款额度等政策优惠。这将有效满足全国异地缴存职工在湘潭的购房需求。
参考资料:
湘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xtgjj.gov.cn/pagefile/2012/20121027151257.jsp
网易新闻http://news.163.com/15/1222/08/BBE53NT000014Q4P.html
湘潭市人民政府http://www.xiangtan.gov.cn/new/wszf/jrxt/zwyw/content_121683.html
②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
内设6个科室和湘乡市、湘潭县、韶山市三个管理部。
一、 综合科:
负责中心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中心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务、劳动人事、考勤考核、工会、共青团、妇女和计生工作;负责安全保卫、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
二、 归集支取科: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与催缴工作;负责拟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调整的审核、开户登记审核;负责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变更登记。
三、 个人贷款科
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贷款年度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职工购、建、(大修)自住房抵押贷款的调查、审核、发放和回收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催还和抵债资产的处置和管理。
四、财务核算科: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核算;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各类财务预、结算及财务报表;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使用计划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各类财务统计和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中心行政财务管理工作。
五、 稽核(监察)科:
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核算进行稽核检查;负责审计、监督各类财务开支、预算执行情况。
六、 科技科:
负责中心计算机网络系统、应用程序的管理和维护,保障网络系统、应用程序的运行畅通;负责中心计算机设备的采购、维护及有关对外的联络工作。
七、湘乡市管理部:
湘乡市管理部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下,负责湘乡市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个人购、建房贷款等业务。
八、湘潭县管理部:
湘潭县管理部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下,负责湘潭县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个人购、建房贷款等业务。
九、韶山市管理部:
韶山市管理部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下,负责韶山市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个人购、建房贷款等业务。
③ 想知道: 湘潭市 湘潭住房公积金在哪办理 在哪
公积金卡在公积金缴存的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的。
到单位人事部确定公积金在哪家银行缴存的,一般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多家银行,确定银行后,向公司申请办理公积金卡,由公司代办申领公积金卡事宜。
公司代办人需要携带公司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个人信息核对(变更)表到银行公积金柜台进行办理,卡片制作好之后公积金管理处会发短信提醒单位领取公积金卡,时间大概在2-3个月。
④ 湘潭市中心医院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建行卡是哪个建设银行办的
公积金中心啊,在建设路口过去的那个工业品市场向北100米的那个
⑤ 从湘潭市中医院怎么坐车去湘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公交线路:6路区复间 → 115路,全制程约11.8公里
1、从湘潭大学步行约260米,到达湘大南门站
2、乘坐6路区间,经过8站, 到达砂子岭站
3、步行约10,到达汽车西站
4、乘坐115路,经过12站, 到达宝塔路口站
5、步行约80米,到达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⑥ 江西南昌房屋公积金可以到湖南湘潭使用吗
江西南昌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在湖南湘潭市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2015年12月7日湘潭市出台《湘潭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范围从省内扩大至省外,对全国所有公积金缴存人放开。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简称“本市”)以外地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建)自住住房,并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职工家庭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
申请职工须先行了解咨询湘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在申请前应明确自身情况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申请职工须连续按月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无3个月以上(不含3个月)的欠缴记录。
2、申请职工家庭成员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信用状况良好且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二、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
1、申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申请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薄首页、户口薄页复印件。
3、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复印件、丧偶的提供死亡相关证明复印件,未婚的提供《单身声明书》。
4、提供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公章的《职工月收入证明》原件,劳务派遣职工还需加盖派遣单位公章或财务公章。
5、购房相关资料(购期房提供《电子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现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6、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
7、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已满六个月不足一年的,提供所有缴存明细原件。
8、申请职工同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扣划其缴存地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逾期贷款《承诺书》。
9、申请职工本市行政区域内工行或建行储蓄银行卡复印件(本市工资卡或住房公积金卡优先)。
10、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商业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的银行余额单原件。
11、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职工到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及各县(市)管理部咨询、领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也可以通过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以下简称“核心”)官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职工持《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核心办理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和账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冻结手续。
3、核实情况。核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职工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职工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及贷款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职工持《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至核心归集支取科及管理部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核心归集支取科及管理部参照核心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5、办理贷款。贷款申请职工持第四条所需的申请材料到核心个贷科及管理部办理贷款。
四、公积金异地贷款相关规定
1、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工可享受与本市职工相同贷款期限、利率、贷款额度等政策优惠。
2、如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未办理成功,申请职工持《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及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贷款未办理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核心办理解冻手续。
3、贷款结清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个贷科及管理部出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结清证明》,协助申请职工办理解冻手续。
4、申请职工提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核心贷款科及管理部为其出具《职工还款流水账》和《关于扣划职工住房公积金偿还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函》(见附件7),提取金额需打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账户。核心收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汇来的金额,由核心归集支取科及管理部将申请职工提取金额划入申请职工对应住房公积金账户。
5、核心个贷科及管理部贷款申请录入时,代扣标识选择为“是”,确保能够正常代扣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
6、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核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核心。转入城市公积金核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7、贷款所提供的资料需真实、合法、有效。
⑦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湘潭来市住房公自积金管理中心原为1994年2月成立的湘潭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4年4月经潭市编[2004]13号文更名为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为市政府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现内设机构有综合科、归集支取科、个人贷款科、财务核算科、稽核(监察)科、科技科和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3个管理部。
注册资本:3892.8万人民币
⑧ 湘潭市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专房公积金账户属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十一)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十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符合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除具备上述相应证明外,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⑨ 湘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周末办理公积金卡吗
湘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湘潭市河东大道37号
电 话:0732-8577200
业务办理时间 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