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长沙公积金贷款需要缴存多久才能贷
长沙公积金来贷款需要缴存至少半年源以上才能贷
温馨提示: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 30% 以上(二手房 50% 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以上资料来源:《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㈡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怎么查
你可以找一下管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位电话打过去问比较靠谱一些
㈢ 如何查询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度呢
只能在受理网点查询,一般公积金贷款申请周期在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左右,审批结果受理网点会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借款人
㈣ 外地公积金可以在长沙买房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
1、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2、一般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3、对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4、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5、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6、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住房公积金由资金中心转出至异地:
1、申请范围:
(1)缴存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将个人账户转至国管中心集中封存户封存;
(2)职工未存在住房公积金违规失信记录;
(3)职工在异地新就业并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转移。
2、所需材料:
具体请按照异地中心要求准备材料
3、办理地点:
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㈤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若通过招行办理住房贷款(含一手楼和二手楼)/ 首付比例规定如下:
1.首套房,比内例最低30%,即贷款容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
2.二套房,比例最低4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
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咨询。
㈥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1、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手续有两种,不知道你属于一手房公积金贷款还是二手房公积金专贷款呢?属2、现在我就来说说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有: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
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
㈦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对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按本办法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
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4、审批人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不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应将提取资料退还缴存人,并告知退件原因。
5、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7)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地址扩展阅读: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贷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管委会规定的年限;
(二)购房首付款不低于管委会规定的比例;
(三)信誉良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
(四)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者有关手续;
(五)提供担保。
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管委会规定的最高贷款比例和最高贷款额度。
㈧ 长沙住房公积金放款条件
贷款办来理
职工在购买、建造自、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
2、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薄、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工程概预算;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概预算;
5、已支付总价款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或者契税完税凭证和二手房估价报告;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签订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