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杭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缴存比例为12%,企业缴存比例按《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杭房公委〔2018〕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㈡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一般交多少
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二届二次会议精神和《关于开展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的通知版》(杭公积金权〔2011〕33号)规定,现将调整2011年度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及月缴存额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自2011年10月1日起月缴存额在131元(1310元×5%×2)及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具体可贷额度依据职工月缴存额、房价、首付款比例及个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根据杭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48772元),可贷额度限额的相应月缴存额标准为:
1、职工月缴存额低于406元(48772元/12×5%×2)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5万元;
2、职工月缴存额高于406元(含)、低于975元(48772元/12×12%×2)的,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
3、职工月缴存额高于975元(含)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4、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计可贷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三、上述可贷额度及月缴存额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至2012年9月30日止。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㈢ 2016年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1、员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员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其父母也有公积金的,不可以与自己的子女一起贷款。
2、具体可贷额度根据员工月缴存额、房价、首付比例及个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如果其中的一项不符合,比如,个人信用不好,名字在银行的黑名单,那么就可以导致无法贷款。
3、公积金中心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员工平均薪酬标准和当年最低月薪酬标准确定,每年10月起执行公积金可贷额度限额的相应月缴存额标准。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员工月缴存额高于148元(含)、低于530元,最高可贷额度为15万元;员工月缴存额高于530元(含)、低于1274元,
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员工月缴存额高于1274元(含)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月缴存额越高,那么你贷款的额度也会越高。
4、2015年11月1日起,员工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计算结果取千位整数,计算结果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
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员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3)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扩展阅读: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
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贷款条件
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20%;贷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的保险;
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首付成数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明确: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贷款利率
利率水平
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并发布。自2015年8月26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下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五年期(含五年期)以下为2.75%,五年期以上为3.25%。
与商贷对比
同样贷款金额和还款年限,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能节省数万元利息。以一套40万的房屋为例,贷款28万。若商业贷款年限为25年,则月均还款1721元,25年付款总额516300元,支付利息总额高达236300元。
而同样是年限25年的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1548元,25年总还款464400元,支付利息总额184400元,比起商业贷款而言,每月能少支付173元月供,25年共节省利息支出近51900元。
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数额,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不仅还款时间短,还款利息更少了许多。同样的,28万元贷款,若同样以1721元/月的金额还款,商业贷款还款300个月,
历时25年,支付总额达516300元,支付利息236300元。而公积金贷款在还款到第251个月,即在第21年时,全部本金及利息就已经还清,支付总额430715元,支付利息仅150715元,比商业贷款节省利息支出85585元。
㈣ 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多少
一、杭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另外,小编提醒大家,职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杭州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材料
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相应购房证明等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及支付凭据;
2、购买二手房的,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房屋转让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
3、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签订合同、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价格审批表、售房款储存监收证明单、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拆迁安置的,应在签订合同、付清购房总价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书或拆迁补充协议、安置房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分户证)及资金结算单。
㈤ 2016杭州市房产新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和额度到多少
1、住房公积金贷款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其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今后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我市房价水平、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和资金规模等因素进行调整,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执行;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
3、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4、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㈥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如何计算
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介绍:
缴存范围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单位录用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年度调整时,缴存基数以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缴存比例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缴存方式
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分托收和送缴两种,单位可自行选择。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㈦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是说完全一样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缴存比例是5%-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其之间确定一个缴存比例。
㈧ 有谁知道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的啊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交工资基数的12%,
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8-12%,
工资基数以统计局统计系数为准。
㈨ 请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问题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的《关于调整杭州市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及月缴存额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将对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月缴存额标准有所提高,新标准自10月1日起执行,至2013年9月30日止通知称,“职工月缴存额低于454元(2011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54408元/12×5%的2倍)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5万元。职工月缴存额高于454元(含)、低于1088元(2011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54408元/12×12%的2倍)的,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职工月缴存额高于1088元(含)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通知同时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可贷额度依据职工月缴存额、房价、首付款比例及个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可贷额度按人分别计算.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