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规定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什么特别规定分析如下:
1、上次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就不能再次贷款。一个人只允许同时贷一次公积金贷款。
2、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3、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为年息4.9%。
4、只要已还清上次公积金贷款,然后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第二个月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了。
申请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需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也就是说,假如您满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在申请贷款时,需先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2、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每个地区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3、个人征信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且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
4、还需要满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规定。
(1)第二次退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贷款介绍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
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⑵ 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间隔多长时间
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月提取一次,每个季度提取一次以及每年提取一次。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第九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
第十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公积金的用途如下:
1、装修住房
这一用途只适用于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职工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住房公积金还可以在装修的时候使用,大家可以在各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处进行申请和咨询。现在装修花费并不低,用住房公积金可以为我们减少一部分开支,这样,在提高住房质量的同时,也尽可能地不影响现有生活质量。
2、治疗重大疾病
人生难免发生意外,如果患重大疾病或需重大手术进行住院治疗都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包含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应是本人或配偶,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的一年内有效,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中个人承担的部分。
3、父母给子女购房
父母为子女买房也可使用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不为共同购买人,也可以缴存人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如果购买的自有住房没有使用住房贷款,那么提取父母的公积金是可以的。
⑶ 住房公积金退过一次第二次退要多久能不能在两个月内搞定
因偿还购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办理之日起满半年后才专可第二次申请提取,每次提属取都需要经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
(1)供楼存折(纯商贷需打最近一期还款记录)或银行最近一期还款对帐单(需加盖银行业务公章),组合贷款需提供商业贷款累计还款证明(对账单需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支取人身份证。
⑷ 住房公积金第二次退要等到五年以后吗
应该不是叫退,而是提取。
公积金第二次提取,一般需要间隔12个月以上,有些城市规定,只要跨年度就行,比如你2014年的12月提取了公积金,到了2015年,你又可以办理第二次提取了。
⑸ 如果我第二次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不管是第几次取住房公积金,只要是需要满足以下手续和条件:
一、取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手续:
1、借贷者的公积金帐号;
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月缴存额;
3、缴存比例,公积金缴存地点。
二、三个月一取的住房公积金手续:
1、有租房合同;
2、身份证;
3、户口本原件;
4、本人公积金帐号。
三、离职员工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本人公积金帐号;
3、农业户口(户口是非农业有地需前往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第二次退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积金便民新举措:租房提取公积金将由以往的一年提取一次,缩紧到3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为3个月个人和单位缴存公积金总和。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在提取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材料,只需提供提取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银行储蓄账户,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为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出台新规,对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进行了调整。新规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主要内容为:
1、规定职工办理异地转入业务,应在天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半年以上并逐月缴存满半年。
2、规定职工及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通过一次性付款方式新购私产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持有该房屋产权满半年。
3、将天津领取失业保险金、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三项提取规定进行统一调整,规定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账户应封存满半年。
4、规定职工及配偶同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按揭部分,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仍按原政策执行。
⑹ 退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弄
还是需要员工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即可。专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⑺ 住房公积金第二次约定提取续交需要什么手续
假如您正在偿还住房贷款的话,那您可以“还贷提取”公积金。
还贷提取公积回金的,有以下两种方式,但答只可以选择其中一种。
1、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
您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提取只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
2、还贷提取公积金现金的,一年可以提取两次。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每年两次提取,要保留10个月的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假如是苏州大市范围外的住房贷款的话,那还需提供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及明细(当年有效)。
⑻ 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1、身份证和公积金卡。
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8、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9、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0、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8)第二次退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⑼ 刚退住房公积金就辞职了可以再去退一次吗
刚配住房公积金就辞职了,可以再去退一次吗?你已经退过了,不可能再去退一次的。
⑽ 第二次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应如何解决
1、累计提取金额未超过提取限额的情况下,再次提取时,应提供您的身份回证,上一次提取时的提答取记录单即可。如果已经达到您的提取限额,则需要按照首次提取重新提供材料。目前租房一年提取一次,即与上次办理提取手续的时间间隔12个月。
2、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发票或者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