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积金销户后可以全部取出吗
一、住房公积金销户后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可以全部取出的。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武汉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扩展阅读: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特征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② 离职后公积金何去何从 销户取钱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可以缓解我们的购房压力,缴纳者对公积金都十分重视。但是,我们这一辈子总要换个工作,也许是在一个城市的另外一个岗位,也许是去其他城市。这个时候,已经缴纳过一段时间的公积金该怎么处理呢?
离职跳槽的情况不同,所以公积金的处理方式就有不同。具体来说有两种,离职后还在当地工作,离职后去外地工作。
如果是城镇户口的缴纳者,离职城镇后不能提取公积金,农业户口的缴纳者则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办理销户。下面我们具体来讲讲:
一、若离职后仍在当地工作,公积金如何转移呢?
市管转市管: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会与新单位合并。
市管转国管:个人提供银行查询单(公积金卡所在银行),提交给原单位,由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国管转国管: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会与新单位合并。
国管转市管:国管单位离职后国管公积金分为两种封存状态(单位内部封存、国管集中封存)。
注:单位内部封存:将市管开具的《转移职工开户证明》交到原国管单位,由原单位去经办银行办理资金的转移。
国管集中封存:将市管开具的《转移职工开户证明》和身份证号原件及复印件交到现公司指定银行,办理资金的转移。
二、离职后去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1、如果外地的工作单位为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则可以将在当地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全部转移到外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职工应将相关材料提供给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申请。
异地转移公积金所需材料: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及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可销户提取余额
什么情况下可以销户提取余额?
(1)离职、退休的;
(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7)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8)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1-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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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
公积金销户办理办法需要材料就是: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卡;
3、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本人持上述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④ 武汉公积金销户提取收费多少
公积金销户提取是不收取手续费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⑤ 不在这个城市工作了,住房公积金可以销户全部提取出来吗
不可以,只有在你找到新工作后可以转到你所取的城市。住房公积金只有在购房、承租、退休三种情况下可以提取,并且要提高相应的证明。
⑥ 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招商银行)请问是哪个城市?如深圳市,需持卡人先到公积金管理中专心解除银行卡与公积金账属户的绑定,再带卡片跟身份证件前往我行网点办理销户。
温馨提示
解除绑定关系涉及公积金政策问题,建议致电深圳公积金中心客服热线咨询:075512329(工作日9:00—12:30,14:00—18:00)。
⑦ 销户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住房公积金13种提取情形
一、住房消费情形
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回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答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费
其他情形
6.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户籍迁出本市
8. 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
9. 退休
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1. 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1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⑧ 公积金销户提取准备哪些材料
1、退职销户提取:区县级以上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减通知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退职证明原件;提取人银行卡、身份证。
2、已故职工销户提取:县级以上公章部门出具的公积金继承公证书原件、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
3、在职期间触犯法律并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司法部门开具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提取人银行卡及身份证。
4、户口迁出本市销户提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及银行卡。
5、退休销户提取:提取人退休证或退休批复原件、身份证及银行卡。
退休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
第一步,填写表格。
按照样表填写《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11)。
提示:“缴存状态”必须为“封存”方可办理销户提取业务。申请人需与单位确认是否已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为避免单位未及时封存的情形,建议申请人退休后第二个月办理。“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应与申请人提供的证件所记载的信息一致。“所在单位名称”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联名卡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银行的储蓄账户”为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联名卡卡号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银行的储蓄账号”需为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联名卡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银行卡,“申请人签字”需为本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第二步,提供材料。
《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11)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未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还需提供相关退休材料(如退休证或企业职工退休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等)。
第三步,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由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⑨ 什么条件下可以销户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销户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专积金账户属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