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的退工单丢了,没办法取住房公积金。我应该怎么办
退工单丢了,请单位给你开个离职证明好了——经办人不同意,就找单位领导,又不会对回原单位有任何损答害的,这种利人不损己的事情他们干嘛不干。
原单位如坚持不开证明,那你就只能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了——说明退工单丢了,多次找单位都不肯给予补办,请求他们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和你尽可能提供的证明材料后,给予提取个人帐户中的公积金。
㈡ 住房公积金提取统计表丢了怎么办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回房公积金账户:
离、退休答的;
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
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㈢ 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丢失可以补办吗
可以的。单位经抄办人需携带员工的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补打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前提是公积金中心的系统里存有此员工的信息。如果系统里没有此员工的信息,则视同从未提取过。那么就需要重新申请提取,所需材料也跟第一次提取准备的材料相同。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㈣ 住房公积金提取,解除劳动合同书证明丢了怎么办
符合提取条件就来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源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㈤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丢了,想提取住房公积金,请问怎么办
离职证明丢了,劳动者已离职不能领取公积金,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注销或者依法关闭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解,特殊情况是可以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丢失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回原用人单位请求其帮忙重新出具一份。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㈥ 住房公积金回执单丢了怎么办
已经办理完提取公积金了吗?应该没有用了。
㈦ 离职证明弄丢了,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离职证明丢了,是没有办法提取公积金的,可到原单位再开具一份或者需版原单位开权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申请。
公积金提取流程(以广州为例):
1、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的证明;
2、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4、审批结束,提取到账。
(7)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单不见了怎么办扩展阅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5、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出境定居的;
8、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㈧ 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不见了,怎么补办
只能进行补打,补打的流程如下:
单位经办人需携带员工的身份证原回件到公积金答中心补打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前提是公积金中心的系统里存有此员工的信息。
如果系统里没有此员工的信息,则视同从未提取过?。那么就需要重新申请提取,所需材料也跟第一次提取准备的材料相同。
㈨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丢了,想提取住房公积金,请问怎么办
这个可以到原单位人事部门再复印一份,应为解除合同通知书,单位应该还有留底,你再去打一份盖上章就行。
㈩ 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丢失了怎么办
公积金查询管理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持住房公积金卡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业务大厅或各容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营业网点查询或打印本人住房公积金信息。
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卡自2005年8月1日正式启用,住房公积金卡打印内容从2005年7月1日起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凭卡可查询、打印本住房公积金年度或上一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额、支取额、利息、余额和转移信息(每年的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公积金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