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佛山南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是怎样的
1、申请。单位经办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1)佛山住房公积金簿挂失扩展阅读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禅城区可乘坐110、116、117号公交车在人才市场站下车
2、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财联大厦四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财联大厦四楼)乘坐的公交车在南海体育馆站下车再步行至财联大厦
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顺德区可乘坐907,309,363,904,320,908,906路公交在顺德区公路局站下车步行100米左右
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249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249号)高明区可乘坐502路公交,在中山广场站下车
5、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9号澳盈商务中心1座101。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三水区可乘坐611/619/635/659/662路公交,汇丰豪园站下车,往澳盈商务大厦方向前行约400米。
参考资料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图
㈡ 佛山住房公积金可以退吗
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退的,只能提取的。
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专明,个人属身份证、户口本。
详细原因: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㈢ 佛山市公积金对帐簿可以代领吗
对账簿是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发放的用于查询、对账的凭证。个人信息齐内全、缴存状容态为“正常”且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才可制簿,制好的对账簿由制簿银行通知单位经办人领取后发到职工本人手中。对于目前仍有部分职工未能领取到对账簿的,主要是因为职工个人信息不全或账户状态为“封存”或一人存在多个账户的情况而导致无法制簿。因此,尚未领取到对账簿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中心经办网点查询,查看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否存在信息不全、多个账户等情况。若个人信息不全的,需先按“个人信息变更”的程序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后再由单位为职工申请制簿;若账户状态为“封存”的,待恢复“正常”缴存状态后由单位申请制簿;若职工一人存在多个账户的,需办理账户合并手续后再由单位为职工申请制簿。
㈣ 住房公积金卡丢失别人能取钱吗
住房公积来金卡丢失别源人不知道密码是不能取钱的,劳动者应当尽快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挂失,以免钱被不法分子取走。
一、持卡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查询机查询。
二、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329,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进行查询。
三、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查询。
㈤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关注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进入按提示操作就可以领到住房公积金。或者是拿买房房产证及身份证到柜台一次性取完。
㈥ 公积金对账簿丢了要怎么进行挂失
公积金对账簿的挂失:
1.申请条件:
职工已领取了对账簿后遗失的回可申答请对账簿挂失。对账簿挂失后,网点前台为职工重新补发对账簿。
2.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对账簿挂失(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3.办理材料:
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管理表》。
4.办理地点:
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㈦ 佛山市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提取人的来身份证、住房公源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
㈧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买停止买需要什么资料
一、职工使用提取个人明细下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同时,按照本中心公示的手续须知提供相应资料。
二、职工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个人明细存留的余额不少于500元整。
三、购房、建房、翻建住房和大修理住房提取,在不超出其购建和大修理住房的实际支出总额的前提下,每隔一年支取一次;偿还购建房贷款支取,在不超出其购建和大修理住房的实际支出总额的前提下,每隔半年支取一次。
注:本通知所指职工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范围。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㈨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多少
直接打12329,默认会拨打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以前面要加拨佛山区号:0757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