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管理部第一营业厅电话 地址
59694396
地址: 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2楼109号金海商富中心写字楼
方位描述: 东四环外、大郊回亭往东、朝阳交通队对面答
朝阳就这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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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管理部的上班时间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管理部的上班时间为: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周末及节假日不上班。
地址: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2楼109号金海商富中心写字楼,办公电话59694326。
地铁路线:10号线到双井站,换乘23路公交车东石门下车,向西第一个红绿灯右转直行500米左右朝阳交通支队对面 。1号线四惠站换乘455路公交车东石门下车,或者大望路站换乘31、11路公交车东石门下车,向西第一个红绿灯右转直行500米左右朝阳交通支队对面。
公交路线:740、特9、657、753路到大郊亭桥南下车,广渠路向东1000米左右第一个红绿灯左转直行500米左右 ,朝阳交通支队对面. 35路大郊亭桥下车,沿广渠路向东1000米左右第一个红绿灯左转直行500米左右,朝阳交通支队对面。
(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扩展阅读
公积金卡挂失流程:
1、住房公积金卡发生遗失,职工应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卡的挂失手续。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挂失申请,确认并告知职工挂失时的个人帐户住房公积金余额,同时冻结其帐户。职工以口头、函电方式先行申请挂失的,须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正式挂失手续,逾期的该挂失无效,冻结的个人帐户予以撤销。
3、住房公积金卡挂失后,职工应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卡挂失申请表》到本地报纸上登载挂失作废声明。见报后,凭本人身份证及登报手续费凭证(留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补领新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新设置的帐户应开具《住房公积金帐户变更通知》,交职工本人送达所在单位。
『叁』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淀管理部地址:
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望海楼宾馆首层东侧E座一层
可以乘坐:704路、300路、40路等在杭天桥南下车,在外汇管理局南边的小路往里走就到了。
『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地址在哪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北京 团结湖北三条甲4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朝阳管理部附近的公属交站:团结湖公园、农业展览馆、长虹桥东、甜水园西里、长虹桥北、长虹桥南、团结湖站、甜水园街北口、团结湖路北口、白家庄北、朝阳公园西门、白家庄东、景园。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管理部附近的公交车:115路、95路、402路、405路、421路、690路、671路、701路、417路、运通122路、650路、302路、350路、431路、特16路、30路、地铁10号线、499路、675路、43路
『伍』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是多少啊
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
北京办理公积金网点: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
电话专:83086161
地址:西城属区大红罗厂街22号
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电话:59059001
地址: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
北京铁路分中心
电话:51825795
地址:海淀区北蜂窝路乙15号直属段二层
方庄管理部
电话:67690495
地址: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18楼一层大厅
东城管理部
电话:52185901
地址:东城区贡院西街9号一层
西城管理部
电话: 51232987
地址:宣武区右安门内半步桥街48号金泰开阳大厦一层
朝阳管理部
电话:59694396
地址: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2楼109号金海商富中心写字楼
海淀管理部
电话:2669002
地址: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1002室(一层)
拓展资料: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下文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
管理中心同时保留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
首先公司正常注册下来,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的条件下,在公积金办理登记手续,然后在银行办理(银行和公积金单位的委托收款付款的协议),把托收收款付款协议交到公积金单位,之后每月就可以银行自动划账了。
『柒』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全称是
全称就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管理中心同时保留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中心设置3个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垂直管理24个管理部;内设13个处室;下设2个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
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管理中心挂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北京市单位住房基金、公共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的建立、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什么性质的部门
您好,住房公复积金管理中心(下文简称制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组建成立。望采纳谢谢
『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 地址
地址改了,在建国门那边呢,坐地铁2号线建国门下车
『拾』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处室职能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党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保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承办本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综合计划处
负责全市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的编制、调整及实施工作;负责安排购买国债资金;负责资金风险、盈利能力分析;负责有关业务信息的统计及综合分析;负责中心综合业务的前瞻性研究工作;负责全系统经费预算决算编制的上报工作;负责全系统的费用核定、固定资产的核定工作;负责协调财政、税收、银行等与资金管理工作有关的部门;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调度;负责市中心内部各处室的业务协调工作;负责管理部网点布点、设置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系统的审计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市政府及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协调、参与有关重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政策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报批及出台等工作;负责中心有关重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组织政策性住房金融相关的课题研究,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规划。
归集执法处
负责制定和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公积金缴存进行检查,并提出执法意见;对住房资金归集管理中的重要情况提出有关的建议或措施;负责对涉及到归集工作中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对直属管理部的归集管理进行指导,直接参与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依据《条例》负责对年度住房公积金情况进行公告;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执法监察的管理,监督对《条例》的执法情况;负责执法工作业务流程制定、岗位核定;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检查各管理部归集、管理、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和各归集单位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信息中心
负责中心系统计算机管理信息化方案的制定、研制开发与实施;制订中心系统计算机管理办法和编制操作规程;负责全系统计算机内部业务网络方案的设计、实施及使用管理,包括北京市住房资金因特网站的管理;负责市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方案制定和开发工作;负责对外发布电子信息;负责硬件设备的选型、分配和安装调试工作;负责应用软件的系统分析、设计和编程工作;负责市中心电子办公耗材的采购、管理与发放;负责计算机系统的升级和系统软件、工具软件、电子书刊的购置及管理;负责全系统计算机业务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承担全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并保证其安全、正常运行。
负责中心系统全宗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数据入机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和单位贷款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数据入机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会计档案和其它载体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负责制定、修改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指导、监督各管理部的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档案管理知识培训;负责档案统计与利用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的研究及按年度编辑中心大事记工作;参加汇编档案史料、修史志的活动。
住房资金管理处
负责对售房款、公共维基金、住房补贴资金等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依据有关使用办法,负责审定资金使用方向;负责办理其他住房资金使用手续工作;负责对单位贷款追偿工作;负责对政策性贷款发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提出有关的建议或措施;负责其它住房资金的风险、盈利能力分析;负责住房资金政策性贷款发展的研究工作;负责对直属管理部的住房资金使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会计处
负责全系统住房资金核算办法的制定;负责制定会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会计工作业务流程;负责全系统会计核算;负责全系统帐户管理;负责协调与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的会计核算工作,按规定负责上报核算报表;负责会计工作的前瞻性研究;负责对全系统资金的稽核;负责中心财务收支活动分析;负责对直属管理部会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财务支出报销工作。
人事处
负责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及部署的落实工作;负责人事及干部任(聘)用管理工作;负责专业职务考评和专业队伍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属管理部及市中心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工资核定、奖金分配工作;负责中心系统人员保险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中心系统人员综合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处以上干部的管理考察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工作。
行政保卫处
负责全系统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系统资产管理;负责固定资产及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负责车辆报废、更新以及办理政府采购有关工作;负责车辆及车辆安全工作;负责机关食堂帐务等事项的管理工作。
监察处
在中心党委、纪委的领导下,负责中心党的纪律检查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心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完成中心党委部署的关于反腐败的各项任务;负责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按照中心纪委的授权,检查和处理中心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负责对中心全体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纪检方面的调研工作;承办中心党委、纪委及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中心行政首长的领导下,负责中心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包括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廉政监察、纠风工作等。贯彻国家行政监察法规及北京市、中心的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负责检查中心系统各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中心的决定、命令中出现的问题;负责调查处理中心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对中心系统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政风政纪工作,起草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完成上级监察机关和中心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宣传处
负责本系统党员队伍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负责党员管理工作及本系统党内统计工作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干部培训计划工作;负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思想动态调整、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完成市纪检、监察授权的工作,兼稳定办、“610”办公室工作;负责指导群团组织建设和统战工作。
客户服务部
负责中心网站内容的管理、网上留言回复;负责“政风行风热线”网上留言回复;负责受理、转交服务类投诉;负责中心系统内部电话查询和机关总机服务;负责客户咨询、投诉等信息的统计和综合分析;负责客户信息资料的收集与管理;负责制定和适时调整各项咨询服务流程及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和适时调整联名卡发放业务规范和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中心年度结息对帐单发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对内、对外的信息交流、咨询和相关培训服务;负责中心客户服务的发展及前瞻性研究工作;负责中心对外的政策业务宣传及提供培训和辅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