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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改善性住房贷款

发布时间:2021-01-12 10:37:13

⑴ 在成都买房怎么贷款最划算

可通过招行尝试申请贷款,针对您具体申请贷款的执行利率、金额、贷款期限以及贷内款还款方式的信息,需容要您申请贷款后经办行在具体审核您的综合信息,贷款审核通过后才能确定。
请您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2人工服务-“1”个人银行业务-“4”个人贷款业务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用途及城市详细了解所需资料。

⑵ 改善型住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具备的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回户口或有效居留答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 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该新闻为搜房网资料,非目前即时信息。

⑶ 成都即将出台的房产限购令细则到底怎样急寻准确消息。想买套改善型住房,看样子要死在限购令出台之前了

1、成都市房管局2月15日晚间将正式发布该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从即日起,本市版户籍居民家庭在权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2、限购政策规定,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
3、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
4、具体政策实施范围为,在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等主城区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措施。
5、新购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二手住房时间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

按第五点规定,你买的二手房可以在2月28日前办理过户手续,请放心!

祝你顺利!
房产人阿斌为你解答。

⑷ 四川省改善性住房人均最低面积是多少平方米

改善型住房认定条件
原登记房屋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

原登记住房因地震造成房屋垮塌或受损有安全隐患的

原登记住房属于危旧房屋且已纳入拆迁改造计划的

购买符合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条件的二套房,购房者可以享受到最低贷款利率7折,最低首付款比例2成的优惠。对于改善型住房的认定,一直都是老百姓所关心的焦点,而对于它的认定更是要因地制宜,那么,在我市究竟符合什么条件才算是改善型住房呢?市房管局正式下发了《关于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认定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负责人对于改善型住房的认定“门槛”进行了解释,住房面积、地震致使房屋隐患以及是否属危旧房屋并纳入拆迁改造计划,成为认定标准的三个要素。

“改善型”住房标准条件三选一

针对我市12月2日出台的这一新政,业内人士指出,成都购房刚性需求依然旺盛。而包括首付两成、贷款利率下限扩大等优惠政策将刺激市民的申购欲望。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四川省人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范围由各市(州)认定公布 ”,和《成都市人民**关于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关于“居民购买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规定,为支持居民改善居住条件,我们结合成都的实际情况,对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标准进行了认定。

而关于如何认定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范围,昨日,成都市房管局就此进行解读,只要符合三个条件之一,都可以认定为改善型普通自住房。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审定购买改善型普通住房的条件主要有三条:原登记房屋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原登记住房因地震造成房屋垮塌或受损有安全隐患的;原登记住房属于危旧房屋且已纳入拆迁改造计划的。“购房人所购房屋为普通自住房且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都属于购买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并享受到相关的信贷优惠政策。”负责人如是说道。

是否符合“改善型”产权监理处认定

购买的房屋到底符不符合这三个条件之一?怎样来认定呢?面对这样的问题,相关负责人昨日也进行了明确的解释。“中心城区改善型住房的认定,由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统一认定!”据了解,凡是在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购买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购房人,需要改善型购房证明的,可向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提出申请,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并出具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购房证明。

相关负责人举例说,比如现在的一家三口人,住房面积为75平方米,那么这个三口之家的人均住房面积只为25平方米,低于去年我市中心城区人均住房面积为27平方米左右的标准。“因此,他们如果再购房屋,就属于改善型住房,我们在审核之后就会出具一个改善型购房的证明!”相关负责人称。

“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为广大购房者办理申请手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方便购房者办理改善型住房的认定手续,目前,成都政务服务房产分中心专门在二楼开辟了窗口,为购房者免费办理。

“改善型”申请材料按情况分类提供

原住房面积有多大?现在拟购房屋的情况如何?这些都将成为购房者在提出申请时的必要证明材料。昨日,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也对购房人在申请办理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购房证明时需要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说明。据悉,除了要写明原住房和拟购住房情况的书面申请外,还要按照三种不同的改善型住房的认定标准,分类提供材料。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是原登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这一情况的,其原房在五城区以外的,提交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原房在五城区范围内的,由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根据登记住房面积、家庭人口等情况直接认定。

符合原登记住房因地震造成房屋垮塌的,需提交原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如果原登记住房因地震造成受损有安全隐患的,则需提交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如果是符合原登记住房属于危旧房屋且已纳入拆迁改造计划的这类情况,原房在五城区以外的,购房者需提交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如果原房在五城区范围内的,那么由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根据拆迁改造计划直接认定即可。

⑸ 如何界定二套房和改善型住房

界定二套房和改善型住房:

1、对购买第二套(含第二套)非改善住房也要从紧掌握贷款政策。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资料,2008年上海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3.4平方米,目前,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3.4平方米,只要第二次贷款购房,即认定为购买非改善型住房。

2、“认贷不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还未结清,那么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

3、如果买家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5)成都改善性住房贷款扩展阅读: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要求: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参考资料:《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⑹ 可以用现有住房,作抵押贷款,购买改善型住房吗

您好,需要和当地支行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可以办理,请参考http://map.cmbchina.com,确认到离您最近支行的电话后可以电话确认。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目前所购房产类型仅限于商业用房,不得利用已有房产抵押购买住房。

贷款用途规定:
1.个人抵押购房贷款目前仅可以用于购买商业用房。在用途管理上,应严格落实所购房产的过户等手续,贷款发放后6个月内应收集所购房的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对于购买一手楼的,应提供备案后的合同及全款购房发票)留存二级档案,确保交易背景真实性;对于客户无法提供所购房的产权证明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采取提前收回贷款等处理措施。

2.个人抵押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原则上应为所购房产的购房人。若借款人不是购房人(之一)的,借款人应向我行出具书面声明,说明为购房人代付房款的原因,并声明自愿向我行申请贷款用于为购房人支付房款,该贷款系借款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受他人欺骗、胁迫等违反本人意愿的情况。

⑺ 现在成都买房的优惠政策有哪些呢

成都市购房新政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成办发【2008】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08】61号)(以下简称《61号文》),购房者可享受以下政策。 政府加大危旧房改造力度,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落实保障性住房申购 政府组织投资150亿元,改造中心城区“两轴四片”、城中村、棚户区、东郊企业生活区等危旧房300万平方米。通过向社会公开采购商品住房或用货币化安置方式解决改造区域内居民的住房问题,鼓励在危旧房改造中对居民住房实行货币化安置。 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向社会采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含二手住房)作为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房源,切实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我市因房屋损毁或房屋有安全隐患的城镇居民,经相关机关审核同意,可申购经济适用房、租赁廉租住房。 加快学校配套建设,完善社区功能。2010年4月前,在中心城区商品房集中建设区布点配套兴建公办国家、省示范性中学,优质品牌小学、幼儿园,外地购房入户者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一视同仁,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就读。 购买商品住房 一、 金融信贷政策支持 对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居民购买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灾区居民在灾后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6倍,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0%。因房屋垮塌或受损有安全隐患,需要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享受首次购房的信贷优惠政策。(详情咨询各大银行) 二、 调整公积金贷款各项条件 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首付房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40万元; 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 借款人年龄调整为: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 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从4.05%调整为3.51%,5年期以上从4.59%调整为4.05%。 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详情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86279181 86279399) 三、 税收补贴 1、个人首次购买90㎡及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并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契税总额的65%)给予全额补贴;灾区受灾居民购买安居房的,免征契税。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不负担营业税;个人销售自用2年以上住房取得的所得,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购买其他商品住房,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契税总额的65%)给予50%补贴。 2、在2008年6月15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间,购买商品住房的我市纳税人,自购房之年起至2010年止所交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给予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一套房屋只能由一个产权人享受,截止日后一次清算。 (详情咨询地税局,电话:86279335) 四、 购房财政补贴 购买90㎡(含90㎡)以下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5%给予购房补贴; 购买90-144㎡(含144㎡)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贴; 购买144-180㎡(含180㎡)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0.5%给予购房补贴。 五、 购房入户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在我市一次性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市外人员,其合法固定住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一年度政府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的,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详情咨询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电话:86407755) 购买非住宅商品房 购买非住宅商品房,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契税总额的65%)给予50%补贴。 购买二手住房 一、 契税补贴 购买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住房,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契税总额的65%)给予50%补贴。 二、 购房财政补贴 购买144㎡(含144㎡)以下,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贴。 三、 购房入户 凡在我市购买90㎡二手住房的外地购房者,继续按有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详情咨询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电话:86407755) 《50号文》和《61号文》中的房屋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上签约时间为准。上述两文件实施前已购买的商品房,通过退房后再购的方式(包括换名购买)改变网上签约时间的,不享受以上政策。 上述两文件中有关购房优惠政策除所得税补贴外,适用对象为凡在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含成都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市内外购房者,我市其他区(市)县可参照执行。《50号文》及《61号文》自2008年6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 两文件实施期间,国家、省有新的优惠政策出台,结合国家、省的规定执行。 提高审批时效、强化政务服务 一、商品房分户登记取消购房发票。 二、办理私房买卖过户的时限缩短至4个工作日,同时为受灾地区群众开设绿色通道,凡要件齐备,经审查合格的,可于受理之日起下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毕,领取新的产权证书。 个人购房补贴资金领取须知 一、 领取地点 成都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二楼32-33号窗口 二、领取要件 1、产权人本人领取的,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领取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购房补助资金的,还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的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领取2003年6月24日-2004年4月30日期间购房补助资金的,若为货币化补偿的拆迁户须提交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商品房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本地建设银行有效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原件; 6、房屋属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由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领取,但须提交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7年10月1日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由产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本人领取。 若产权人不能亲自领取需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事项中须明确“代领购房补贴”)、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由购房人的监护人领取的,须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商品房分户登记提交要件及办理流程 一、提交要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书等 3、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 4、大产权证 5、房屋平面图 6、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二、办理流程 持申请资料至1楼(3-8号)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后,出具受理单,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受理告知单 在受理单指定时间内到1楼27号窗口排号 到1楼(28-38号)窗口领取缴费通知单 在1楼(83-104号)缴费窗口缴费 发证窗口1楼(28-38号)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 符合条件的到购房补贴发放窗口领取购房补贴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集体件不超过《登记办法》规定时限)。 私房买卖过户办理提交要件及办理流程 一、提交要件: 1、买方 1)有效身份证件; 2)房屋买卖合同,如房屋属涉外转让的,需提交《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 2、卖方 1)如房屋信息已载入房屋登记簿,所有权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 2)如未载入登记簿,则相关权利人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相关权利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 3)出售已租房产时,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注: 办理私房(含政策性住房)买卖过户手续须当事人同时到场办理。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须提供公证委托书,由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场办理。 二、办理流程 网上签约录入交易信息;自行交易需持房屋所有权证、当事人身份证等要件,到政务大厅总咨询台网上签约录入交易信息 到税务窗口1楼(70-82D号)申报缴税 到专项维修资金窗口1楼(48-52号)办理维修资金缴存或过户 到私房买卖过户窗口1楼(53-68号)办理过户手续 到1楼(57-58号)窗口领取缴费通知单后到缴费窗口1楼(83-104号)缴费 到1楼(57-58号)窗口生成登记簿后,凭领证申请单到领证窗口1楼(27号)领取产权证 符合条件的到购房补贴发放窗口领取购房补贴 三、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对受灾地区群众开设绿色通道,于受理之日起下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咨询电话: 028 - 86279220 028 - 86279288 全国性鼓励初次购房金融新政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人民银行决定: 1、 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其中,五年期以下(含)由现行的4.32%调整为4.0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86%调整为4.59%,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详询办理贷款业务的相关银行。 2、 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⑻ 成都如何办理改善性住房申请表

本月初,成都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而新政中的“改善性住房”受到了很多购房者的关注。近日,记者从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了解到,截止12月15日,成都杜昊、谢建勋等25位居民申请到改善性住房证明,而他们办理该证明只需要10分钟的时间。

成都市民满足三大条件任意一条,均可办理

据成都市房管局产权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购房人所购房屋为普通自住房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属于购买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购房人都可向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出具改善型购房证明。
三个条件包括:1、原登记房屋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2、原登记住房因地震造成房屋垮塌或受损有安全隐患的;3、原登记住房属于危旧房屋且已纳入拆迁改造计划的。

办理证明,要带齐相关资料

产权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购房人申请办理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购房证明,必须要把各自所需要的资料准备好,只要材料带好,就可以前往西华门街3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2楼28号窗口申请办理,办理该证明免费。

办理改善性住房需要:1、载明原住房和拟购住房情况的书面申请;2、购房人身份证原件;3、原登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原房在五城区以外的,提交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原房在五城区范围内的,由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根据登记住房面积、家庭人口等情况直接认定;4、原登记住房因地震造成房屋跨塌的,需提交原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原登记住房因地震造成受损有安全隐患的,需提交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5、原登记住房属于危旧房屋且已纳入拆迁改造计划,原房在五城区以外的,提交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原房在五城区范围内的,由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根据拆迁改造计划直接认定。

购房者:10分钟就可以办好证明

家住石人南路的购房者谢建勋,两年前才入户成都,虽然做成都人时间不久,谢建勋表示自己非常喜欢这座城市。目前,谢建勋一家三口住在64平米的房子里,家庭人均面积低于成都人均居住面积27平米,看到政府推出新政后,他第一时间备起资料到了办理窗口。谢建勋告诉记者,随着小孩的长大,感觉60多平米的房子似乎有点小了,目前准备购买的是置信清水湾80多平米的房子。改善性住房的证明已经交给银行,银行正在审批中,如果审批通过,自己会少给很多利息。

杜昊是地道的成都人,目前一家五口住在80多平米的房子里,也属于三大条件中的第一种,人均住房不够。谈到这次申请改善性住房,杜昊显得很高兴,“我们准备再买套90多平米的,以前住宅确实有点紧张,这次去办理证明,只用了10分钟的时间就办完了,政府的效率确实高。目前,银行正在审批,我们也会耐心等待,毕竟8.5折变7折会省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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