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河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一、贷款条件:
1.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2.贷款年限: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最长30年;
3.
贷款申请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4.贷款月供不能超过家庭月均收入60%。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省直中心受理、审批;
3.审批通过后,客户到所在省直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
5.发放贷款划转到开发商备案账户。
三、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或配偶(共有人)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无需出具收入证明。如缴存公积金单位为代理公司,需按要求格式出具出入证明。
2.若申请人或配偶(共有人)不在省直缴交公积金,需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公积金缴存明细及未在当地公积金贷款证明原件1份;
若配偶(共有人)单位未缴交公积金须提供未缴公积金证明(须说明未缴原因)1份加盖单位公章。
3.配偶(共有人)无业需社区开无业证明1份,加盖社区或居委会公章 ;
4.申请人缴存公积金单位不在省直中心单位统计表内,开户时间
不足二年,需提供辅助证明(社保);缴交社保单位要求与缴存公积金单位一致,社保缴交时间在缴存公积金时间之前或保持一致,社保月缴费基数须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符。
5.申请人及配偶(共有人)的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各1份。
6.申请人、配偶和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申请人、共有人彩色复印件1份,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7.夫妻双方(共有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处于就学状态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
8.已婚人员需结婚证复印件1份,离婚人员需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附带法院送达回证或法院判决生效证明)复印件1份。
9.首付款发票复印件1份,商品房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1份;预告登记证明复印1份;
10.委托银行借记卡复印件1份。
11.开发商另备资料:土地证、预售证、(带附图)复印件各2份,商品房信息备案摘要原件1份,预告登记证明原件1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郑东新区房屋需个人带抵押档案袋1个,抵押合同3份,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1份。(如商品房为现房,则需提供初始登记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四、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地址、网站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地址:金水区经三路六号(经三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北角)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东区分理部地址: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东北角(贷款业务仅限建设银行)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址:www.hnszgjj.com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65908401
五、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咨询电话
建行直属支行:65906631 65508305 65506993
交行文化路支行:65508830
农行花园路支行:65509495
浦发二十一世纪支行:15713686201
中信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55150265
以上内容来自于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1)
引用资料
省直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须知.
Ⅱ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
a:3:{i:0;a:7:{s:6:"mtitle";s:36:"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s:7:"summary";s:757:"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只要购买了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房,能提供身份、房产证(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就可以申请提取;又或者购买集资房,建造自住住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购买拆迁安置自住住房,都可以凭借相关材料申请提取。
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未还清前,职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账户内余额。
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总收入15%
如果是租房子住,只要能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租房发票、收入证明,也可以申请提取。";s:8:"art_link";s:38:"http://www.to8to.com/yezhu/z65824.html";s:8:"ordernum";s:1:"1";s:6:"imgurl";s:0:"";s:8:"filename";s:38:"2016/09/30/20160930182430-ad948e7b.jpg";s:6:"isCase";i:1;}i:1;a:3:{s:6:"mtitle";s:36:"河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s:7:"summary";s:373:"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最高为借款人所购房产价值的80%。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额可达到所购房产总价款的70%。二套房贷款额为所购房产总价款的40%,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贷款额最高不超过45万元。";s:8:"ordernum";s:1:"2";}i:2;a:3:{s:6:"mtitle";s:4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s:7:"summary";s:296:"1、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住房公积金短号码查询
3、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设置的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4、中心分布在区县的下设机构或派出机构查询
5、受委托开户银行的50多个开户经办网点查询";s:8:"ordernum";s:1:"3";}}
Ⅲ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何调整
一、在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业务方面
1、将购房提取从付首付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三年之内均可提取,调整为从付首付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之内可提取。
2、取消购房提取中每平米1000元的装修费。
3、取消购房中可提取直系亲属帐户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4、取消无房户租房提取中首次提取可提取5年租房费用的规定,同时年最高提取额由2.4万元降低至1.8万元。
5、还贷提取额由贷款额加已还利息调整为已还贷款本息;为确定商业贷款职工已还本息额度,在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手续中增加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一项。
二、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方面
(一)取消已全部付清房款的购房贷款。
(二)取消装修贷款。
(三)取消偿还能力中包含直系亲属的规定。
(四)最高贷款额由10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五)调整二手房贷款政策:
1、二手房贷款由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证》三年之内调整为一年之内办理;
2、二手房最长贷款年限由30年调整为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65岁;
3、按二手房建成时间确定最高贷款额度:⑴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⑵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⑶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六)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批准的个人住房贷款,按原政策执行。
Ⅳ 河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仅限郑州市区么
河南的公积金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话可以在异地贷款买房的。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 贷款流程相应简化: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Ⅳ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各分支管理机构,机关各部门: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36次会议精神,现就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贷款申请条件
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曾在异地(含同城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其他贷款申请条件按《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在郑州市区内办理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仅申请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在郑州所属县(市)和上街区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40万元。组合贷款总额不设上限,其中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调整贷款最高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含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住房,下同),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80%;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结清相应住房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70%;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60%。
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发放贷款。
四、简化贷款办理手续
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再提供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还款额应当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基数和的70%;未婚、未再婚的,应当不超过借款人的缴存基数;共有权人的缴存基数可与借款人合并计算;组合贷款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审核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五、调整存量房贷款期限
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贷款期限最长应当不超过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贷款期限最长应当不超过15年。
六、暂停办理“转按揭”业务
为充分保障缴存职工购房时的公积金贷款需求,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即“转按揭”)业务。
Ⅵ 河南省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多少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版需要请您详询中国银行公积权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Ⅶ 河南省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贷款额度: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最高为借款回人所购房产价值的80%。首答次购买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额可达到所购房产总价款的70%。二套房贷款额为所购房产总价款的40%,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贷款额最高不超过45万元。
以上内容摘自“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网”,你也可以自己去查阅相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缴纳基数,还有月缴款额都没关系的。
Ⅷ 最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整个河南省通用吗
是通用的。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Ⅸ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1 现在正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是10年
2 如果条件符合,可以申请延长。
希望对朋友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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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河南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对住房公积金缴纳时间有没有限制
河南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各地市可能不尽相同,但基本上差不多。版以省直单位为例,申请住房公积权金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