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会议纪要怎么写
住房公积金的来缴存方式:
职工和单源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宜春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宜春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与运作。中心在9个县(市)设立办事处(高安市、樟树市、丰城市、铜鼓县、宜丰县、上高县、万载县、奉新县、靖安县)作为分支机构,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贷款等具体工作。办事处在中心领导下对住房公积金接受“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针对住房资金管理的特点,市直中心本级内设五科室:
注册资本:10140.93万人民币
3. 宜春住房公积金在员工旷离后如何提取
一、宜春住房公积金员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资料:
1、《宜春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二联单,每联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支取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说明:
1、职工提取时间应在其所在单位为其足额缴交到账后(即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结账后的第二个月13号以后方可提取)。
注明:《宜春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二联单无需本人填写,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套打。
二、宜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yczfgjj.com/Main/ShowNews.aspx?ID=420
4.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全款购房提取问题
不是!公积金中心给你它项权证,结清证明。等等资料。去房管局解除质押。质押解除之后,拿发票契税等解除质押的证明才能在房管局申请房产证。记住一天条,房产证什么时候都是房管局里面放着。无论贷款不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