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泉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回公积金账户内的存答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㈡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怎么了
1;
2、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个人携带身份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找到并点击进入、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个人住房公积金有身份证即可查询,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查询
一
㈢ 如何查询泉州住房公积金及打印清单
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根据个人密码账户可以查询到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数据,上面也可以直接打印。
㈣ 泉州户籍,在福州工作,住房公积金是福州的,可以在泉州用公积金买房吗
可以的来,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源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㈤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今天怎么打不开
可能中心服务器问题,最好咨询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㈥ 怎么开通泉州住房公积金短信通知
只要你有开通你们交的那个银行的银行卡短信提醒就会收到的,不用另外开
㈦ 泉州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福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金管〔2007〕12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金管〔2009〕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2010年7月1日至 2011年6月30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和泉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度泉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5273元。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2009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为650元;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2009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为570元。为此,设定:
(一)2010年度泉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6318元。
(二)2010年度中央驻闽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0530元。
(三)2010年度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低缴存基数为650元;2010年度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低缴存基数为570元。
二、上限标准
(一)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1896元。
(二)中央驻闽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3159元。
三、下限标准
(一)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65元。
(二)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57元。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得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㈧ 泉州可以个人自己办理交公积金吗
个人暂时来无法办理,需要单源位办理
公积金新员工缴纳:
首先,要带上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他材料到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公积金登记证,取得专用帐号;然后就可以为员工办理公积金缴费手续了。
新进员工购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需准备的资料:
一、 以往买过
(一)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
(二) 员工劳动合同
(三)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
二、从未购买
(一)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
(二)员工劳动合同
注意事项: 1、 提供资料时,需备注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基数。 2、 是否购买意外伤害险。
㈨ 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要多久
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回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答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2.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3.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
5.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6.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
1.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㈩ 在泉州辞职后能拿到住房公积金吗
能,辞职后可以进行提取。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