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可以上网查询吗
一、云南省住房公积金可以上网查询的,直接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在指定的栏内属于身份证号或公积金账号就可以查询的,不同城市的住房公积金查询的方法有差异性的。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2. 云南省的住房公积金如何才可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
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版
详细原因:
本人权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他们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3.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那年开始实施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版分别是武汉,南昌权,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4、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身份证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4. 云南省昆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怎么公积金提取啊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新区行政中心2号楼3层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5. 云南省的住房公积金要是离职了,能提取吗
解除劳动合同提取
申请条件
辞职、解聘以及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1、户口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缴存职工,男性年未满50周岁、女性年未满45周岁,封存满两年仍未找到工作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2、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可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3、户口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外的缴存职工,自愿不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办理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销户提取的缴存职工须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
可提取人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
提取额度
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及销户利息。
提取次数
一次结清并办理销户。
所需资料
属于缴存职工正常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属于缴存职工单位注销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单位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本人医保社保停缴证明材料、《特殊销户提取申请表》。
属于缴存职工与单位发生法律纠纷,无法以正式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劳动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特殊销户提取申请表》。
属于缴存职工被判刑的,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人民法院判决书、《特殊销户提取申请表》。
办理时限: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属于缴存单位经营管理不善破产、倒闭,但未办理注销登记,致缴存职工无法联系该缴存单位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特殊销户提取申请表》。
办理时限: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受理渠道
分中心、管理部提取业务柜台。
注意事项
1、缴存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2、缴存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的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6.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871)318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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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云南省省级单位住房公积金怎么查
打电话查询最快。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为本地固定电话号码,长途拨打版需在此号码前加拨权长途区号。通信费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规定执行,免收信息服务费。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主要以人工语音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回访调查等基础服务,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人工语音和自助语音方式,提供业务指南、业务查询、业务受理等扩展服务。
8.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什么地方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昆明市西昌路209号
邮政编码:650032
9.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一、一手房按揭担保贷款业务流程
一手房按揭担保贷款业务统一在公积金服务大厅贷款业务专区受理
(1)贷款前期调查
一手房按揭担保贷款由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分中心)、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或银行联合对开发商资质及按揭楼盘项目进行前期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后上报市中心批准。
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分中心)、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或银行分别与开发商签订《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房项目合作协议》。
开发企业根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房项目合作协议》开立保证金专户。
(2)贷款申请受理及初审
① 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贷款业务专区提交个人申请所需资料,公积金中心贷款前台柜员(公积金中心贷款前台柜员由受托银行派驻公积金中心的人员构成)受理、审查并与借款人面谈,审查通过后指导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并由借款人签字确认。
② 公积金中心贷款前台柜员对《贷款申请表》进行初审,向借款人做出准予或不予贷款的确认。准予贷款的,与借款人预签《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在相应的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储蓄账户。
③ 贷款申请资料转到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对其进行审查(含购房真实性审核),审查合格的,办理担保手续,并向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担保承诺函》。
④ 借款人到公证处窗口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预公证手续。
⑤ 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贷款资料、预签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担保承诺函》报公积金中心贷款复审柜员,由贷款复审柜员进行复审,审批同意贷款的,报贷款终审柜员审核。
⑥ 经终审同意发放的贷款,贷款资料返还贷款前台柜员,由贷款前台柜员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内容的填制,签盖委托人、贷款人借款合同专用章,完成审批。
上述业务受理当天完成。
(3)贷款资料录入及审批
公积金中心贷款前台柜员对受理的借款人贷款信息进行输机录入,复审柜员进行贷款复核,终审柜员对复核意见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复审柜员打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手续委托书》并传递到贷款受托银行,然后通过公积金中心系统网络向计划财务处提出贷款资金请领计划。2个工作日内完成。
(4)贷款资金发放
计划财务处按照管理部贷款资金请领计划通过电子结算系统或贷款受托银行,在约定放款日将贷款资金结算至开发商账户。2个工作日内完成。
(5)权证移交及抵押登记
开发商将产权证移交至担保公司,权证抵押登记工作由贷款人、借款人委托担保公司办理权证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证由受托银行负责到产权登记机关领取。
(6)流动席位
没有常设席位的非驻点贷款受托银行自行营销并向公积金中心推荐的楼盘,推荐银行可以在协定的时间内派员临时性进入公积金服务大厅贷款业务专区流动席位办理贷款业务,办理流程与驻点银行要求一致。
二手房担保贷款业务流程
二手房担保贷款业务统一在公积金服务大厅贷款业务专区受理
(1)形成交易事实
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完成公证手续。然后到产权交易部门进行产权过户,取得《收件收据》。
(2)贷前预审及交易标的物价值认定
借款申请人到公积金服务大厅贷款业务专区提交贷款申请资料,公积金中心贷款前台柜员与借款人进行面谈并预审资料。预审通过后,向借款人做出准予或不予贷款的确认。准予贷款的到担保公司预约进行交易标的物价值认定。需要进行评估认定的,借款人应当提供抵(质)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3)贷款申请受理及初审
① 借款人备齐全套贷款申请所需资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贷款业务专区进行提交,公积金中心贷款前台柜员受理、审查,审查通过后指导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并由借款人签字确认。
② 公积金中心贷款前台柜员对《贷款申请表》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与借款人预签《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在相应的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储蓄账户。
③ 贷款申请资料转到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对其进行审查(含购房真实性审核),审查合格的,办理担保手续,并向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担保承诺函》。
④ 借款人到公证处窗口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预公证手续。
⑤ 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贷款资料、预签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担保承诺函》报公积金中心贷款复审柜员,由贷款复审柜员进行复审,审批同意贷款的,报贷款终审柜员审核。
⑥ 经终审同意发放的贷款,贷款资料返还贷款前台柜员,由贷款前台柜员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内容的填制,签盖委托人、贷款人借款合同专用章,完成审批。
上述业务受理当天完成
(4)贷款资料录入及审批
公积金中心贷款前台柜员对受理的借款人贷款信息进行输机录入,复审柜员进行贷款复核,终审柜员对复核意见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复审柜员打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手续委托书》并传递到贷款受托银行,然后通过公积金中心系统网络向计划财务处提出贷款资金请领计划。2个工作日内完成。
(5)贷款资金发放
计划财务处按照管理部贷款资金请领计划通过电子结算系统或贷款受托银行,在约定放款日将贷款资金直接划转至担保公司开立的专用账户,由担保公司负责在资金到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结算至卖房人指定账户。2个工作日内完成。
(6)抵押登记
产权过户完成后,担保公司凭借款人的《收件收据》取得新产权证,权证抵押工作由贷款人、借款人委托担保公司办理权证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证由各受托银行负责到产权登记机关领取。
10. 云南省大姚铜矿住房公积金查询
目前,在上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成都还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在异地购房后回缴存地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但全国各地正在逐步实行住房公积金互贷,请关注该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