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市缴纳补充公积金的问题
海市补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规源定:第二条 凡依法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可以在市统一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基础上,根据本办法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国家机关、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所属的职工,暂不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五条 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外商投资企业经企业工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报董事会)审核同意,并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2. 请问:上海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公司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各应是多少
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在不大于各8%不小于各1%的范围内,由单位自行确定,其缴存额没有上下限限制。
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职工每月工资收入中代为扣除;单位为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承担。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代扣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自发放月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存入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且计入职工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不得大于各9%和少于各1%。具体缴存比例,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如某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85元,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职工个人和单位各为9%,则个人缴存额为1285元×9%=115.65元,四舍五入后取116元;单位缴存额亦为116元,二者相加月缴存额等于232元。又如某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2200元,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职工个人和单位各为8%,则个人缴存额为2200元×8%=176元,单位缴存额亦为176元,两者相加月缴存额等于352元。
3. 上海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由于补充公积金账号和基本公积金账号存在关联,借款人在办理冲还贷手续时只要提供了基本公积金账号,计算机在扣款时就会根据关联规则自动从对应的补充公积金账户内进行扣款,扣款顺序先扣基本公积金账户,后扣补充公积金账户。
http://cms.shgjj.com/gjjcms/html.do/584.html
4. 上海有哪些企业给员工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
一般是效益比较好的外资企业,还有就是国营的铁路局、银行工作的都交
5. 上海市对于补充住房公积金有哪些规定
1、上海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为例所需申请条件如下,你可以自己回判断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答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本市蓝印户口;
3)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4)至少首付房款的2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2、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如下表:
首次购买或第二次购买改善型住房 第二次购买
1个贷款人 2个贷款人*1个贷款人 2个贷款人*
缴纳基本公积金 30万 60万 20万 40万
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 10万 20万 10万 20万
合 计 40万 80万 30万 60万
备注:*2个贷款人皆正常缴纳补充公积金
申请方式:见参考资料
6. 请问上海补充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6)上海补充住房公积金查询扩展阅读:
已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个人结算账户无变化的情况下,无需再向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时,有关个人结算账户各栏可不填写。
管理中心审核批准的提取款项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个人可于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提取款项未到账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管理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