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② 宁波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到了新单位后 找原单位的人事部 要来你的公积金卡号之类的东西 报给你的新单位 他们就会帮你续交了 如果是单纯的转移之类的 可以打114 查询办理住房
③ 宁波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个人没抄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请袭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④ 宁波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在哪
宁波市鄞来州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源心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547-12329
(4)宁波住房公积金哪里办理扩展阅读: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市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公积金管理部、信息管理部、执法稽查部、房改审批部7个部门,下设8个分中心即:余姚分中心、慈溪分中心、奉化分中心、宁海分中心、象山分中心、鄞州分中心、镇海分中心、北仑分中心。
各分中心的主要职责为: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和市中心制定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和保值、增值。具体承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行政执法等日常管理工作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⑤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你好,来提取出公积金需要满足一些自条件,比如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是交的房租,超过家庭总支出的15%等等,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满足条件即可提交申请,但审批手续繁琐,短时间内无法取出。如果您有急用钱需求,建议您选择大品牌进行借款,有钱花是原网络金融信贷服务品牌,它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风控技术,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申请材料简单,最快30秒审批,最快3分钟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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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宁波应该怎么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啊
宁波啊,目前好像是可以请人帮忙取的啊。
⑦ 不知宁波的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才可以提取
宁波的住房公积金呀,要是找人帮忙下,当然容易取了。
⑧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几点开门
办公时间: 09:00-12:00 14:00-17:00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解放南路166号
邮政编码:315000
业务咨询热线:12329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8个分中心 即:余姚分中心、慈溪分中心、奉化分中心、宁海分中心、象山分中心、鄞州分中心、镇海分中心、北仑分中心。
各分中心的主要职责为: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和市中心制定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和保值、增值。具体承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行政执法等日常管理工作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宁波住房公积金哪里办理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积金网页
⑨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支取暂行办法
第四条 职工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支取。
(六)非宁波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宁波市的。
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支取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经审核并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身份证以及有关证件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当日办结,并开具现金或转帐支票;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五)职工持现金或转帐支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还贷转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