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滁州住房公积金要交满多长时间才可以办理贷款
要连续交满6个月以上,而且不能有断交续交的情况,不管是在滁州还是在其他地方都一样
『贰』 请问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是什么
公积金服务电话是12329,这是全国通用住房公积金热线。
2012年9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内国住房和城乡建容设部下发《关于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的通知》,其主要目的是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决定在全国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为本地固定电话号码,长途拨打需在此号码前加拨长途区号。通信费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规定执行,免收信息服务费。
『叁』 在南京交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安徽滁州买房么急急急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肆』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3年8月28日,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
『伍』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一、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0550-3029474。单位地址在龙蟠大道89-1号。
二、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滁政办〔2015〕23号)文件精神,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监督检查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情况。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中期和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和报告执行情况。
(三)依法督促辖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支持参缴职工的合理住房消费,并负责贷款收回。
(五)运作住房公积金存量,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核算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收益和分配,准确、明细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等情况。
(六)探索设立住房金融机构,改善住房金融服务;委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提取、贷款和归还等金融业务。
(七)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zfgjj.chuzhou.gov.cn/6360558.html
『陆』 滁州住房公积金的辞职人员是不是两年后才能拿到
不需要两年后提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版购买、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十二)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取程序如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向所在单位提供提取证明,所在单位初审后向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报批。审批通过后,中心将资金划入单位提供银行账户,由单位支付到职工个人。
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凭提取证明及身份证、集中封存户转移凭证,向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
『柒』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地址
地址:琅琊大道(老高杆灯向东100米)
『捌』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搬迁到哪里了
单位地址:滁州市龙蟠路89-1号
窗口地址:滁州市南谯南路与同乐路交叉口西南,地图图片给你参考下!
『玖』 滁州住房公积金的辞职人员是不是两年后才能拿到
滁州住房公积金的辞职人员,并不是两年后才能拿到公积金。如果离开该城市,或者属于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后提取公积金。属于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