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积金基数错了,调整为正确的基数后,是当月生效还是次月生效补缴手续同时办理吗补缴的金额什么
住房公积金基数错了,调整为正确的基数后,如果当月尚未缴款,当月生效;当月缴版款后调整的,次月权生效。如果当月尚未缴款,补缴手续可同时办理;当月已缴款的,补缴手续次月缴款时办理。补缴金额缴款入账后,即可到账。
2. 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可以调整几次
原则上一年一来次。
《住源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住房公积金能换基数补缴吗扩展阅读:
案例:
无锡规定:职工月缴存额(基数)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有文件明确规定调整时间的除外)。
单位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汇(补)缴表格》,经承办银行核对无误并输入计算机后,单位即可按调整后的缴存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若年内第二次调整则需要书写情况说明到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
3. 关于每年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的计算方法
符合规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网络词条
4. 住房公积金基数错了,调整为正确的基数后,是当月生效还是次月生效补缴手续同时办理吗补缴的金额什么
住房抄公积金基数错了,调整袭为正确的基数后,如果当月尚未缴款,当月生效;当月缴款后调整的,次月生效。如果当月尚未缴款,补缴手续可同时办理;当月已缴款的,补缴手续次月缴款时办理。补缴金额缴款入账后,即可到账。
5. 关于换工作后的公积金基数年度调整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每年7月调整的基数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调整的,而当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则以调入后发放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实际发放工资收入的月份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而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缴纳住房公积金。由于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从以上几点来分析看,比如您6月去新单位,他们就应按您的工资2000元帮您缴纳住房公积金了,7月调整时也根据2000元来调整。就算您是7月以后换工作,也是一样计算,按您当月工资收入为基数来缴纳。到了明年基数调整时再根据您进入此单位后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出新的缴存基数。
6. 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定错了,怎样修改
住房公积金基数一旦核定就不能修改了,只能等到明年的7月份,等公积金基回数审查核定的时候你才答可以修改。
如果想修改的话只能是给该员工先办理退工、退保后再从新办理用工,才可以重新申办。
单位出具单位说明加盖公章并填写《个人缴存额调整表》加盖公章,到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办理。若涉及其他特殊情况,请按前台指引处理。
(6)住房公积金能换基数补缴吗扩展阅读:
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应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中如实、准确地填写以下内容:
(1)单位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经办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职工人数、汇缴人数、工资总额、汇缴总额、发薪开户银行、发薪户账号、发薪日、单位性质代码等。
(2)职工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上年月平均工资额、月应缴存额(单位、个人月缴存额)等
(3)承办银行情况:包括经办网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表编号、银行代码、网点代码、系统单位代码、住房公积金账号等。
7. 住房公积金基数可以随时调整吗
不能,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一般是一年确定一次。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
职工和内单位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如何变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
.缴存基数:指职工个人上一年度内月平均工资。内即以职工个容人去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2
.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
[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d
过节费;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3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