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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住房公积金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1-01-08 04:07:34

Ⅰ 陕西公积金个人能取多少

根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文件《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补充规定(暂行)》,放宽的提取条件从2015年4月27日起开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职工及配偶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时限由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调整为五年以内。(年限提高)
二、装修自住房屋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及配偶装修自住住房的。
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原、复件,装修合同、小区物业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装修证明。配偶方支取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复件。
申请时限:装修合同签订之日或装修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每套房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按自住住房房产证明建筑面积计算,每1200元/㎡,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三、缴纳物业费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及配偶缴纳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证明材料:职工及配偶缴纳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凭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配偶方支取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复件。
申请时限: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每套每年按3000元且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四、偿还贷款本息可以支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直系亲属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证明材料:借款合同原、复件;最近一期还款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子女或父母同意提取其账户内公积金的意见书原件;
申请时限: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合计支取额不超过当年还款金额且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Ⅱ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

陕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专均工资,新参加工属作职工为参加工作第二个月当月工资,新调入职工为调入单位发放的当月工资;
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的统计项目计算;

2、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具体缴存比例由管委会根据本地实际拟订,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3、管委会应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下限。管理中心应将按规定程序拟订、审核、批准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下限及缴存比例及时向社会公布;

4、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5、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两部分构成,月缴存额宜四舍五入计算到元。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其计算公式: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Ⅲ 2016陕西省房产新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和额度到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

  1.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3. 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4. 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Ⅳ 陕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农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专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属;
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协议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在部门的批准文件;
4、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证明;
6、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7、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物或担保人相关资料;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区规定可能会有不同,详情请洽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Ⅳ 住房公积金陕西省转西安市的问题

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将住房公积金转往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需提供由转入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转入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公积金账号、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开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并由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再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后,便可顺利转移住房公积金。

Ⅵ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求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Ⅶ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

住房公积金 在同一个省市内 应该缴纳比例是不一样的吧,我记得我哥哥和我弟弟的就不一样,至于具体的,你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为好,他们给你解释的更清楚

Ⅷ 陕西住房公积金交多久能贷款买房

如果公司开启缴纳公积金政策已经两年以上的,个人缴纳半年就可以了,如果公司缴纳公积金政策开始还没到两年,个人就要缴纳一年以上了

Ⅸ 陕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电话是12329.

Ⅹ 陕西省职工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转到新单位或者直接提取就好。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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