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积金办理委托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委托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备案表(购二手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2)住房贷(借)款合同复印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结婚证复印件;(5)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6)银行打印的近期3—6个月已还款明细(还款存折需提供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委托人是指所有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均到场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2)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名卡号、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更改手续;
(3)委托人对划入联名卡储蓄账户的资金,如有疑问或未按时到账的,应及时拨打12329咨询服务热线进行查询。
(4)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委托人(如只是共同还款人但不是房屋共有人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5)委托人签订了委托提取协议的,不能再到柜台办理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⑵ 公积金可以委托别人提取吗
可以委托别人提取,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由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代为办理的,出示职工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出示委托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人签署经公证的委托书。
3、由职工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的,出示职工本人及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缴存单位集中代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书》。
(2)四川省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扩展阅读: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
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一、约定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二、部分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三、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参考资料:网络—公积金提取
⑶ 成都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
LZ现在取到钱了吗?什么原因呢?我也是办理的委托,过了五个工作日了,还没到账
⑷ 怎么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于符合规抄定的条件来提取住房公积袭金的,假如需要别的人代替来办理提取的手续,代办人在原则上应该是提取申请人的配偶或者是直系的血亲,且需要提供公积金提取人的书面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件以及社会保障卡和代办人、提取人的相互关系的证明。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本人准许的情况下,不得挪作除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他用途。”
由此可见,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委托其配偶及直系血亲(子女或父母),除此以外的委托他人办理都需要提供委托公证书。
具体委托办理资料: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⑸ 成都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时间如何约定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成公积金委【2015】1号)“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的规定。
若在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当年已提取了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那么当年委托提取协议不会划款,从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次年起,按照与中心签订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款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时间划款。
如果在签订委托协议的当年未发生过提取,中心会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在当年划款。
一般,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后,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提取时间,每年自动把客户近12 个月的实际还款额从客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划入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每年自动提取的额度不超过协议约定的提取时间上月客户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近12 个月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包括提前还款金额)。
(5)四川省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扩展阅读:
1、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条件
在成都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领取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本息;委托人(委托人是指所有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均到场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2、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时需提供的资料
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购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住房贷(借)款合同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打印的近期3 个月已还款明细,或有近期3 个月已还款明细记录的还款存折。
3、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注意事项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名卡号、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更改手续;委托人对划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的资金,如有疑问, 应及时告知成都公积金中心查询。
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委托人(如只是共同还款人但不是房屋共有人的客户),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人签订了委托提取协议的,不能再在柜台办理因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以同一笔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有委托人,在选择委托提取或柜台提取方式时,必须统一选择同一种方式。
⑹ 我已经提取过一次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还贷,当时没有办理委托提取,今年想办理委托,所有的材料还要准备一次
有备无患,都准备上的好,免得在跑冤枉路。
⑺ 可以委托别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吗有什么条件
可以委托别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委托申办提取住房公积金材料:
1、由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代为办理的,出示职工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出示委托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人签署经公证的委托书
3、由职工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的,出示职工本人及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缴存单位集中代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书》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7)四川省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⑻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是什么
为进一步减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成都公积金中心从2009年月起开展委托提取协议签约工作。成都公积金中心将通过与职工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形式,在职工每年偿还住房贷款后,按照协议约定的提取时间,通过计算机系统将核定提取的公积金划入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免去职工排队,在单位、中心、银行之间往返办理提取手续等问题。·《越光宝盒》抢票 ·范晓萱成都歌迷见面会报名
· 援助意外怀孕少女 · 宫颈疾病恋上你怎么办 一、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条件 1、在成都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领取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2、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3、委托人(委托人是指所有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均到场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时需提供的资料1、购房合同或购房备案表(购二手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2、住房贷(借)款合同复印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结婚证复印件;5、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6、最近月份还款明细(还款存折需提供复印件)。三、办理委托提取签约的方式1、职工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的同时签订委托提取协议。2、职工备齐相关资料直接到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四、办理委托提取签约地点要办理委托提取协议签约的职工请到成都公积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委托提取办理窗口和各区(市)县管理部服务窗口办理。五、注意事项1、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名卡号、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更改手续;2、委托人对划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的资金,如有疑问,应及时告知成都公积金中心查询;3、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委托人(如只是共同还款人但不是房屋共有人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4、委托人签订了委托提取协议的,不能再在柜台办理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5、以同一笔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有委托人,在选择委托提取或柜台提取方式时,必须统一选择同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