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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发布时间:2021-01-07 00:56:29

1. 请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一头雾水,请过来人详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内身份证;
3.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容;
4. 购房首付款证明;
5.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2. 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么估算的4个因素决定!

从2015年1月日至2016年5月25日,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国管公积金中心相继出台了7条新政,不断放宽贷款申请人的申请资质和贷款条件、额度,国管公积金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已提高至120万元,并将二套房首付比例从70%降为30%再降为20%。

具体到个人,国管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没有标准的计算公式,是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的缴存时间、个人账户余额、还款能力、配偶缴存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

 

一、国管公积金的具体贷款额度是怎么算出来的?

国管公积金的具体贷款额度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计算公式,按照《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机房资〔2015〕3号)中所说,具体贷款额度是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内,结合借款申请人的缴存时间、个人账户余额、还款能力、配偶缴存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的。

贷款申请人可通过资金中心门户网站中的贷款试算器初步估算贷款额度。

二、国管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1.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与2014年相比: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了40万元,且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取消了90平方米的限制。

2.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与2014年相比: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由70%下降为20%。

3.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

4.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的,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与2014年相比:此种情况的贷款首付比例由60%下降为20%。

 

三、这些规定也影响贷款额度的估算!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的,按照7万元计算。

这与2014年的2万元相比,增加了5万元。对于刚刚参加工作、公积金月缴存额较低的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个利好。因为按照以往大多数国管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获得的贷款额度来看,其能够在国管公积金中心贷款的额度,与其账户余额有直接关系。一人申请时,获审批的贷款额度通常为其账户余额的7-10倍。因此,在2015年之前,账户余额只有2万元的新缴存职工,在购买超过90平方米的自住房时,只能申请到14万元-20万元的贷款。如今,这样的职工就可能申请到120万元的国管公积金贷款了。

2.购买二套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3.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达到3至5期的,其最高贷款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下调20%。即首套住房贷款下调后最高额度为96万元,二套住房贷款下调后最高额度为64万元。

4.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了解了这些,你是否已经对自己的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了初步估算?赶紧看看自己的购房资金是否有缺口,并提前想好解决办法。

消息来源: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与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的政策有这些!

1.《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措施的通知》

发布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2日

2.《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机房资(2015)5号)

发布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6月1日

3.《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机房资〔2015〕3号) 

发布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3月13日

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发布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9月14日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3. 国管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

国管公积金最低能贷多少?这是很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想要贷款还得注意以下情况不能贷款。

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的新规中,加大了贷款支持力度。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均按照7万元计算。

通常来说,职工用国管公积金缴存买房时,国管公积金中心贷款的额度与职工的账户余额有直接关系。职工申请国管公积金贷款,审批的贷款额度一般为账户余额的10倍。在此次新规前,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不过前提是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此前余额划 定线为5万元时,如果购房人账户余额低于5万元,那么以5万元的最低限乘以10倍,可以贷款50万元。而此次调整后,账户余额低于7万元的,按照7万元的 最低限计算,就可以贷款70万元。这也意味着,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0万提至70万元。

首套贷款结清可再次申请

此前,国管公积金申请二套房贷款,需首套结清后满5年,方可继续申请贷款。而新规规定,职工首次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使用贷款。第3次及以后再申请使用贷款的,需上一次贷款结清满5年。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市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仍执行原规定。

同时,新规指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上限的,不再提供工作情况证明。


外地缴存可在京贷款买房

此次新规还提到,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

公积金无法异地贷款问题,一直困扰部分调动工作的职工。今年9月,住建部已发文,要求各地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也首次明确公积金异地贷款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流程。新规意味着北京户籍职工在本地买房可全面使用外地缴存公积金。

同时,对于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若在京外异地购房,也可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向资金中心提出申请。

据悉,资金中心将根据职工申请,核实其缴存贷款情况后,对在资金中心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住建部统一制式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提醒信用卡2年6次逾期不予贷款

需注意的是,如果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达到3至5期的,其贷款最高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下调20%。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0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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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5公积金怎么提取,国管公积金贷款政策全文

继北京公积金上调贷款额度后,国家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再次发文,将国管公积金个贷政策进行调整。其中,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调整为120万。同时,对于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北京购房时缴存时间可以根据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政策全文: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精神,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和互助作用,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4〕45号),并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现就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额度按照《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管理的通知》综合确定。
二、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三、对于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缴存不满规定缴存时间的,职工可以提供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经审核确认属实的,缴存时间可以根据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四、对于中央国家机关因公派驻外地,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贷款。
五、取消由开发商或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和房产抵押担保方式1.5‰的担保服务。
六、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继北京市管公积金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后,国管公积金中心也下发通知,购买政策房或套型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120万元。新政同样是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国管公积金与市管公积金的政策调整类似。在贷款额度方面,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
据悉,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同时,国管公积金中心也规定,对于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缴存不满规定缴存时间的,职工可以提供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经审核确认属实的,缴存时间可以根据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对于中央国家机关因公派驻外地,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贷款。
不过,与市管公积金取消新建商品房评估费不同的是,此次国管公积金中心表示,取消由开发商或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和房产抵押担保方式1.5‰的担保服务费

5. 国管公积金最低贷款额度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版的时间不少权于2年;
2、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
3、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4、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 国管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到多少

国管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要根据你公积金的账户余额缴费年限,个人年龄等因素来综合考量。

7. 国管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2016年5月6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国机房资〔2016〕4号),对国管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进行了优化,新的国管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共分5步: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个人贷款审批,办理担保手续,个人贷款发放。贷款各环节的时间较之前缩减了8个工作日,并减少了借款申请人因补充材料的跑路次数。

一、申请国管公积金贷款流程

国管公积金贷款流程示意图

1.准备申请材料:

借款申请人登录资金中心官网,进入“下载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下载”栏目,根据材料清单下载并准备申请材料。

2.提交申请材料(当场出初审结果;原为3个工作日):

(1)购买二手房的,实行直客式贷款办理模式。即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和房屋出卖人到直客式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银行经办网点予以受理并现场反馈初审结果。而之前“先受理、后初审”的方式,需要3天时间才能确定初审结果。

(2)购买其他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可选择直客式贷款办理模式,也可委托在资金中心备案的代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3.个人贷款审批(10个工作日内出结果;原为15个工作日):

经办银行受理个人贷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借款申请人(不含借款申请人补充申请材料的时间)。

4.办理担保手续:

准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根据申请贷款时选择的担保方式到有关部门办理担保手续。

5.个人贷款发放(4个工作日发放;原为5个工作日):

担保落实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和共有产权人到银行经办网点当面签署《借款合同》及相关材料,银行经办网点于面签后4个工作日发放个人贷款。

二、这些新增网上服务帮你申贷流程更顺畅!

1.自助测算可贷金额。 登录资金中心官网,进入首页“个人贷款查询”栏目,使用贷款额度试算器测算可贷金额。

2.微信预约办理时间。 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入“业务办理-预约申请”栏目,预约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可减少现场等候时间。

3.多渠道查询业务进度。 登录资金中心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要查询个人贷款办理进度。开通短信服务的,资金中心还会通过短信告知借款申请人个人贷款办理进度。

国管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虽然看起来只有五步,但具体操作时,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意料之外的事情,大家平时还是要多关注资金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随时了解政策,也可以通过链家网“网络”频道予以查询,找到对你有用的答案。

消息来源: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与国管公积金贷款流程相关的政策有这些!

1.《关于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国机房资〔2016〕4号)

发布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5月6日

2.《关于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5月6日

该内容只在北京适用

8. 国管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明确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低六成且多贷60万元。新政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

变化一: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的调整,是新政的第一个变化。

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同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变化二: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

和此前北京市属公积金一样,此次国管公积金中心也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又认贷”。

新政规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换句话说,曾经贷款买过房,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现在卖小买大,从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认定。

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变化三:二套房多贷60万

新政此次也同时调整了首付款比例。

首付款方面,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贷款额度方面,首套住房贷款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此外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同时,贷款期限不得过25年,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高不得过65周岁。


9. 申请国管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 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内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容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3.符合资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如何在网上办理国管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业务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手机短信服务的职工,登录资金中心门户网站(www.zzz.gov.cn)“网上大厅/个人公积金业务”,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进行身份注册后,即可办理网上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业务。未开通住房公积金手机短信服务的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经办网点登记手机号码后开通网上业务。

一、网上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1.偿还资金中心贷款的购房提取。使用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购房的职工,可直接办理。

2.购租房非首次提取。已在银行经办网点办理购租房首次提取的职工,可在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后续提取,包括全款购房非首次提取、偿还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的购房非首次提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购房非首次提取、租房非首次提取等。

3.退休提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可办理退休提取。

 二、网上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1.申请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可录入相关信息申请贷款,并预约到银行办理贷款的日期。申请成功后,职工在预约日携带贷款申请材料前往银行办理手续。

2.调整每月还款额。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借款人,在不低于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可灵活调整每月还款额。

3.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可预约提前结清贷款的日期,并在约定日期前一个工作日将资金足额存入还款账户,资金中心于约定日期扣划资金结清贷款。

4.变更还款账户。借款人可将还款账户变更为本人在放款银行开立的其他储蓄账户。

 三、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业务

1.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基础信息。

2.查询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提取、转移、年度结息等业务办理情况和贷款还款明细等。

3.查询贷款受理、审批、发放等业务进度。

 四、网上打印表单业务

职工可下载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书、提取记录单、账户业务明细等资料。

 注:网上提取业务和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8:00,查询和表单打印业务的办理时间为7*24小时。

来源: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

该内容仅在北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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