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申报“住房租金”还是“住房贷款利息”好呢
新个税实行的来预缴方法,自年终会统一进行清缴汇算,如果点了作废,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不存在了,之前扣缴的就不作数了。
个税APP和个税系统是相连的,到了填报的月份,系统会自动在申报当月个税时去掉已经到期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只需要在APP上填加好住房贷款的申报信息,下次报税时自动就会继续扣减相应的项目了。另外,希望广大职员在填报好申报项目后,及时的把申报信息告知公司的人力部。
(1)住房租金和贷款利息能同时扣除扩展阅读: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㈡ 夫妻在两地工作,一方租房,另一方住首套房。可以一方申请住房租金扣除,另一方申请贷款利息扣除吗
1、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不可以,只能一个人申请10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㈢ 个税怎么扣除房贷利息和房租
2019年1月1日起,工薪族享受个人所得税(下称个税)减税,除了起征点提到5000元和低档税率范围扩大之外,还在税前新增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1、不论纳税人是单身还是已婚,只要在国内通过商业银行或公积金办理住房贷款,且住房贷款执行的是首套房贷利率,则可以每月在税前扣除1000元,最多可扣20年。
2、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这比此前征求意见稿设定的1200元标准提高了300元。
3、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这比此前征求意见稿设定的1000元标准提高了100元。市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与征求意见稿标准一致。
(3)住房租金和贷款利息能同时扣除扩展阅读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㈣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㈤ 个人所得税 购房贷款和 租房在是否可以同时申报
《国务院关于印来发个人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购房贷款利息每月的最高扣除标准为1000元,而租金扣除标准是800~1500元,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㈥ 纳税人与其配偶不能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商定各自享受的扣除项目和扣除方式,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㈦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有规定必须选哪一个吗
根据《暂行办法》,此次新增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六个方面:
——子内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容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扣除额度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