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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干部支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1-01-06 06:15:06

❶ 部队住房公积金能取吗

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回有住房的;提取凭证
2、离休、退答休的;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❷ 军队的住房公积金是怎么扣的

单位和个人分别按军队统一规定的12%执行。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及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军队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主要内容为:

1、关于人员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文职人员,包括新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和纳编的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

2、关于缴存基数与比例,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包括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军队服务津贴和奖励工资等7项内容;

月缴存基数限额,不得高于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高于3倍的一律按照3倍执行;月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分别按军队统一规定的12%执行。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实现了全军统一标准。

3、关于缴存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于发放文职人员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单位缴存和代扣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统一汇缴到地方管理机构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根据国家关于新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新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从批准招录聘用的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4、关于公积金计息,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并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2)军队干部支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

1、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指标管理、轮候审批。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以及军队管理的退休干部、士官购买首套住房时,经所在大单位批准,可向军队指定的商业银行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国家统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

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应具备一定条件。例如,夫妻双方均未申请过军队或者地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仅限一方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等。

各大单位审批贷款人资格时,应优先批准购买商品住房、驻艰苦边远地区、夫妻分居两地的军人,兼顾考虑借款人职级、服役年限等因素。

2、《办法》规定,借款人贷款限额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一般不得超过40万元;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超过40万元的,按照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且贷款期限与本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贷款担保,购买商品房的以所购住房作抵押,购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或安置住房的应提供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

贷款偿还,按照合同规定如期还本付息,逾期贷款由银行依法予以追还;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遇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时,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❸ 部队军官住房公积金退役后能否取出

您好!是可以的,只需要您提供相关退役证明!详细可以看下面的申请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❹ 军队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

依据现行政策规定,现役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者相关证明文件。

2、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住房。

3、信用状况良好。

4、有不低于国家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4、家庭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主要是看家庭收入能否保障按期还款。

5、能够按银行规定方式提供贷款担保。

6、夫妻双方均未申请过军队或者地方住房公积金贷款。

(4)军队干部支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和军队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政策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军人住房公积金计息。这是对军人住房货币待遇政策的充实完善,也是维护官兵合法权益的实际举措,能够确保军人享受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待遇政策。

这次出台的政策明确,军人住房公积金计息的人员范围,包括在职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以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士官,与军人生活待遇保障范围和公积金贷款范围相一致,有利于保持军队现行政策之间相衔接。

军人住房公积金计息的挂账资金,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历年累计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和当年新增归集的住房公积金两部分;计息利率统一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与国家政策规定完全一致,有利于保持军地政策之间的统一。

计息施行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实行对军人公积金账户累计挂账金额和当年新增归集金额计息。

计息的截止时间,军队转业复员或牺牲病故人员的挂账住房公积金,为停发工资当月;军队管理离退休人员的挂账住房公积金,为支取住房公积金或移交政府安置的当月。

年度结息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年度结息后,应当将所计利息连同本金一并结转下年度。所计利息应当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实行挂账管理,待本人按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时连同利息一并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军队官兵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❺ 军队干部批准退休后能否领取住房补贴公积金

一、军队干部批准退休后可以领取住房补贴公积金的。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版条例》
第二十权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❻ 军队干部发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有什么区别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而住房补贴是国家为干部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发给职工,再由干部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象范围不同。住房公积金的建立范围基本上是各单位的全体在职干部,离退休干部不建立;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是各单位的无房干部和住房面积未达到其职级所对应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

(2)构成不同。住房公积金是由干部个人从工资中扣缴和单位资助两部分构成;住房补贴是由单位单方面给予干部的资助,不需干部个人从工资中作扣缴。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❼ 军队干部住房公积金一般有多少

部队干部没有住房公积金,但是有住房补贴,金额相当于基本工资的 40.9 %,从提干开始计算,在转业时一次性领取

一、关于军人的住房公积金

  1. 现役军人享受的是军队体系住房补贴,而地方住房公积金货币补贴目前只对非农业户口的地方从业人员,因此,现役军人不能申请任何地区的住房公积金补贴

  2. 现役军人不享受地方住房补贴,即没有地方住房公积金帐户,所以不能申请到任何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 部队的住房公积金是独自保管的,不和地方有直接联系,在转业后一次性发放

二、军人住房的补贴标准:住房补贴主要依据补贴比例、个人基本工资、服役年限和士官职级补贴面积等四项因素计算

  1. 一次算清的基本补贴

    =〔 1999 年 12 月份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 40.94 %× 1999 年 12 月以前的数〕+〔每平方米 8 元× 1992 年 6 月以前的军(工)龄年数×士官职级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注:1999 年 12 月 31 日以前选取的士官,才有该项补贴)

  2. 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 40.94 %,计入个人住房资金账户

  3. 地区补贴:为照顾高房价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高于每建筑平方米 2300 元)军人购买住房,而设置的一项补贴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补贴系数

  4. 地区补贴额=基本补贴总额×地区补贴系数
    (注:地区补贴平时不计入个人住房补贴帐户。在购买住房、转业、复员或牺牲、病故后结清住房补贴时,另行计算)

  5. 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六级士官满 26 年以上的 90 平方米,不满 26 年的 80 平方米,五级士官 70 平方米,四级以下士官 60 平方米

以上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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