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铁路工人从哪年起有住房公积金
入路那年起就有,我们今年8月进来的,11月查询的时候已经交了两个月公积金了
⑵ 铁路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办理登记
单位应当准备以下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专金缴存登记:
1、企属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授权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7、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清册》,如果要求对以前年度补缴的,还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计算表》;
8、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
审核批准
单位持证明材料和填制完备的表格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意见,资料传递至受托银行。
三、账户设立
受托银行录入相关信息通知单位办理账户设立。单位按到受托银行通知后,持二表及有关资料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⑶ 铁路职工可以部分领取住房公积金吗
只要是铁路职工,单位交的五险一金,就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的。
⑷ 铁路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目前提取公积金可以有两种方式:提取购房类公积金和提取租房类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要到目前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需要携带的材料一般如下:
一、购房类提取要件:
身份证原件;
夫妻双方均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原件);
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契证》原件(没有的,需提供纳税申报表);
集体土地产权购房金额难以判定的,需提供乡镇级以上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房屋价值证明。回迁住房购房金额难以判定的,需提供增加面积税费发票原件;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尚未发放的除外)。
二、租房类提取要件:
职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未婚或离异需提供单身证明;
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4)铁路工人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提取条件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⑸ 铁路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你可以向你的所在单位提起申请。不用房证,只用开发商开出的首付30%的发票就可以。我在的段是无条件的,如果你要是贷款的话是要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内部职工担保的。具体的你可以咨询所在单位的工会和房建科室。。 没那么麻烦吧,楼上的,还要去路局,在本段就可以办理。其他的困难可以去工会办理救助金
⑹ 济南铁路局的铁路职工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这个可以登录济铁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在个人业务中专,查询公积金详细信息,步骤如下。
1、打开电属脑浏览器,网络搜索【中铁济南住房公积平台】如图。
⑺ 铁路职工住房装修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看所在城市规定,若是深圳地区办理装修贷款,可本人持卡及身份证至银行公积金专柜版办理或尝试权添加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办理。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其他提取类型请登录公积金网站或联系12329进一步了解。
提取深圳公积金,一般在业务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到账,可在一卡通活期账户中查询。
温馨提示:
销户提取,涉及到社保、医保等转移,若在销户时公积金系统已经审核到社保转移,即可在三个工作日到账,若审核不到则为三个月左右到账。
⑻ 铁路职工怎样在网上查询公积金
1、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大厅窗口查询
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查询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2、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单位、银行查询
前往申办银行柜台处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3、全国陆续开通12329声讯服务热线查询
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或拨打12329电话查询业务
4、支付宝网络查询
在支付宝钱包中打开市服务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查看个人公积金贷款
5、可登陆当地公积金管理网站查询
登录地方公积金管理网站登录个人账户即可查询
(8)铁路工人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拆迁安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可每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提取限额。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处自建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建设费用
二、公积金提取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⑼ 铁路职工买房住房公积金怎么给
步骤:
1、拿着购房合同,你们的公积金帐户到担保公司申请公积金付款,和并按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办理担保保险。
2、到公积金银行办理银行帐户和还款手续,
3、然后办理房产过户,
4、按你与公积金银行的贷款协议,还款就可以了。
⑽ 铁路职工公积金属于省公积金还是市公积金
铁路职工抄公积金是属于省级别的。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2010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发放和领用作出了更多说明与规范。
2015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费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