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住房公积金1991 年5 月开始实行。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程:
1、1991 年5 月,上海市作为我国第一个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经验的城市。
2、1994 年7 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肯定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要求在全国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改革确定期(1999-2002 年)。
4、完善发展期(2002 年至今)。
在90年代早中期,我国城镇住房体制仍然以单位福利分配体制为主,住房公积金归集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单位建房贷款,配合国家安居工程建设发放安居工程贷款,从建设源头加大对住房投入,扩大职工住房建设规模,有效地缓和了职工住房严重短缺的矛盾。
在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之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融资功能在于支持住房建设。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颁布,要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向,主要用于职工个人购买、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贷款”。
1999年国务院颁布条例后,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的优势: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2. 住房公积金是从哪年开始实施的
1999年4月3日开始实施。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以国务院第262号令颁布实施,2002年3月24日以国务院第350号令公布了修改《条例》的决定。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2)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时间开始执行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3. 住房公积金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的
1999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来住房公源积金政策。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3)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时间开始执行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4. 请问住房公积金什么时间开始强制执行的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开始强制执行的。
规定如下: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参考资料:网络 住房公积金
5.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我想知道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
中途有过修订,所以实施日期应该是1999年4月3日。
6. 住房公积金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的
1991年上海市率先试行。
1991年,上海市借鉴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在回全国答率先试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很快在全国推开。1994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时间开始执行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住房公积金
7. 住房公积金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的
1999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容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7)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时间开始执行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8. 请问住房公积金什么时间开始强制执行的
单位如果没有给员工交住 房公积金的, 可以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让公 积金管理中心责任限期 缴纳,仍不缴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时间开始执行扩展阅读:
如果单位缴纳公积金有困难的,需要先报备,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一、办理流程
1、新开户单位应一次性带齐所需材 料到 当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按“单位缴 存登记
2、委托收款签约
3、职工账户设立”的流程同步办理手续
二、各类企业办理缴存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 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社保部门盖章的当月或上月《社会保险费缴款通知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如有需提供)
若单位已有加载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不提供。
4、填写《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8)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时间开始执行扩展阅读:
1、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缴存登记手续;
2、职工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与单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比例保持一致;
3、承办公积金缴存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单位开户时确定缴存银行。
4、委托收款签约、职工账户设立的具体办理流程请分别参见相关单位业务指南。
9. 住房公积金国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的
补充: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1).从2007年9月15日起,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利率,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59%调整为4.77%;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5.04%调整为5.22%。
(2).2007年9月14日(含9月14日)前受理并签订合同的按调整前利率执行,2007年9月14日以后受理并签订合同的贷款,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2007年9月15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8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规定执行。
小雪对这个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