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8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1、用于购房:不贷款购房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如果是商业贷款购房时也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支付首付或者是偿还本金。除了自己买房时可以提取公积金外,父母为子女购房时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来用,或子女自己购房时也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还贷。
2、用于修房:农村户口的职工缴纳了公积金但又不在城里买房,公积金是不是就没用了呢?当然不是,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翻修或者大修房屋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3、用于租房:住房公积金当然就是用于解决各种住宿问题的,初入职场,买不起房的职工只要提供租房合同同样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4、用于当生活费:这种情况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的,只有被纳入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困救助范围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才可以申请提取出账户内的公积金。
5、用于治疗重大疾病:虽然职工都有社保,治病住院看病可以报销,但报销是有比例的,有时候职工本人支付的部分也很多。按照规定,职工本人及其家庭亲属(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等)患有重大疾病申请提取公积金治病。申请期限为出院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本人支付的部分。
6、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公积金提取的情况其实很多,比如还有职工离、退休时;职工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以及在服刑或户口迁出本市(外地户口职工与当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都可以申请提取出个人账户公积金。
(1)2018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湖北扩展阅读: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B. 2018年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是什么
根据2018年5月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关于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策如下:
一、规范改进提取政策
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二、优化提取审核流程
1、对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或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积极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咨询,大力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时限。
2、缴存职工提取申请材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三、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1、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2、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3、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四、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合理设置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审核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岗位制约,实行定期轮岗。
2、完善内审稽核机制,形成前台受理审核、后台重点复核、内审部门稽核“三道防线”。委托商业银行受理审核的,要将防控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纳入业务考核,与受托资格和手续费挂钩。
3、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廉政意识和鉴别能力。对相关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利,涉及职务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2018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湖北扩展阅读
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C. 2018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简单来说,2018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体现了三大变化!信用管家介绍,各地2018年住房专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属分别从“简化程序、扩展内容、网络支取”三个方面着手。
变化一:有些路不用跑了
在北京、浙江、上海等地,市民在日常提取公积金时,只需动动手指便能完成。
以北京为例,今年年底前,北京将通过网络办理公积金提取功能,不需经过单位,直接个人就可以办理。而且凭个人身份证即可在网上办结公积金提取业务,不需再提交其他证明或材料。
变化二:有些场景可以使用了
哈尔滨公积金缴存职工即将实现按月自动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长沙新政规定,增设电梯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事先征求该业主同意,并在超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可提取公积金出资。
变化三:有些地方还可以刷脸了
在东部的浙江,西部的青海等省份,“刷脸”进行公积金提取业务已经开始推广。
如果对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有疑问,可登录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详细了解。
D. 2018年住房公积金政策
国务院法制办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1、公积金缴存比例有限制
当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每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会按你的上年工资核定你的缴费基数,然后再根据你的缴费基数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费用。
2、10年未用者较高可提10万元
缴存10年(含)以上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在装修自住住房时,提取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较高提取额度为10万元。
3、缴存3个月可支取公积金
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4、提前退休不能提公积金
办理离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但办理提前退休养老或内退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5、贷款都有较高限额
公积金贷款都有较高限额,全国各地的限额标准不一样。
6、公积金可“借用”
给未婚成年子女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不为共同购买人,也可以缴存人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公积金可当低保用
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城市低保,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且符合享受居民较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经公积金*审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8、自由职业者拟可缴公积金
将来,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公积金贷款等权益;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主住房物业费。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E. 2018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有哪些
公积金提取流程:
1、本人向公司和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我们首先需要向自己所在公司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等到单位审核通过后再填写各项申请书,填写完毕之后,去公司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然后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及有关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来办理提取。相关材料大概包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等。
2、办理。
办理者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有关复印件之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会将材料申请交到下一个部门审核办理;待工作人员审核完毕之后,交给公积金中心的领导审核,决定是否准许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过程可能需要的时间会有些长,还请朋友们不要着急。
3、提取公积金。
经过批准之后会出具取款用的支票,申请者可以凭借本支票去相关的银行办理公积金的提取手续,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公积金提取条件是:
1、员工离休、退休,职工完全丧失现有劳动能力或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合作关系的,具有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毕竟员工离休,退休,或者说完全丧失劳动的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2、公司员工在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家里经济状况不是很乐观的,享受城镇特困救助待遇的员工,具有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3、相关人员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同时需要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4、户口迁出本市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届时需要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和提取人的身份证。
5、公司的员工已经死亡的,这一条和之前提到的员工离休或退休丧失劳动能力的意思是差不多的。
6、员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有期徒刑,刑期期满的时候已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法院的判决书。
7、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可以提取公积金,届时需要提供申请人的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8、购买、建造、翻建或改造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包括商品房(新房、二手房)、集资房、公有住房、旧房改造房、拆迁安置房等类型的自住房。
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拆迁通知(批文)。
4、拆迁安置协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结算清单(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两年内的发票或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2018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湖北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不是买房就能提取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并不是只要买了房就可以的,其首次申请一定要在贷款期内提出,否则等还完贷款就没法申请了,只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钱在银行里贬值;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购房的,则必须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而且按规定,只有购买自住住房且申请商贷按揭购房的职工才可按还贷办理提取业务;如果贷款所购房产不是住宅性质或贷款类别不是住房按揭贷款的,都不符合还贷提取条件。
2、以“大修”作为申请条件难。
很多地区公积金提取条件都有这样一条“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但实际操作中,要想以大修申请提取公积金“几乎不可能”,要更换主体构建的房子才能达到大修条件,在城市里达到这种情况的房子一般都得拆了。所以,选择此类申请条件时,多加注意。
3、房子卖掉后不能再提取公积金。
在房子卖掉后,就不允许再以卖掉的那套房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还有其它房子在供,则可以新的房子来申请提取。因此,建议曾办理自动提取公积金的在“卖一买一”后,一定要记得及时更换申请提取资料,如果以后联网查出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房子已经卖了,肯定就会终止自动转账;而到那时在供的房子又已还清贷款,错过申请提取时机的话,也视为暂时放弃提取。
F. 广东省河源市住房公积金2018新政策
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G. 2018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下,如果辞工了,能提取出来吗,有什么要求
可以。
职工离职后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而且是可以全额提取,包括个人和公司缴纳的部分。
如果职工离职,那么离职后的公积金提取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户籍不在缴存地城市的职工,离职后携带本人身份证、离职证明即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全额提取;
2、户籍在缴存地城市的职工,如果离职后两年没有重新就业的,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全额提取。在两年内重新就业的,可以办理个人账户的转移、合并。
根据2018年5月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关于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策如下:
一、规范改进提取政策
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二、优化提取审核流程
1、对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或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积极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咨询,大力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时限。
2、缴存职工提取申请材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三、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1、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2、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3、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四、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合理设置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审核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岗位制约,实行定期轮岗。
2、完善内审稽核机制,形成前台受理审核、后台重点复核、内审部门稽核“三道防线”。委托商业银行受理审核的,要将防控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纳入业务考核,与受托资格和手续费挂钩。
3、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廉政意识和鉴别能力。对相关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利,涉及职务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H. 2018.9.13公积金新政
北京公积金新政解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批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了贷款政策。本次政策调整自2018年9月17日施行。在2018年9月17日前已提交贷款申请或已完成网签的,仍按调整前政策执行。
一、调整思路:
1、坚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性属性,重点支持购买首套住房且首次使用个人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
2、差别化贷款,更公平,细化首付款比例要求;
3、从调整贷款年限、还款额度和担保方式三方面,提高风险防范;
4、优化贷款管理流程,精简贷款申请材料、瘦身贷款档案、贷款还款可就近办理。
二、 重要变化: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认房又认贷”,且“认贷”指全国范围内
购房家庭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贷、公积金贷)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且如果是在外地的购房贷款记录,也会被认定为有贷款记录的。
2、普宅首付35%起,二套非普宅首付80%起
参照现行商贷政策,调整了首付比例。即购买首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购买共有产权房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普通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80%。为体现对低收入家庭的政策支持,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注:组合贷的首付比例不会因此提高,原本组合贷也是就高原则,即商贷那边的首付比例比公积金贷款高的话,那么就按照商贷来定首付比例。而此次公积金贷和商贷的首付比例看齐后,首付比例都一样,没有就高原则了,首付比例和原来的一样。
3、贷款额度,每缴存一年公积金可贷10万元
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即公积金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同时还下调了二套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下调为60万元。
注:如果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政策点评: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落实国家“租购并举”的政策,不鼓励年轻人刚工作就购买住房,有了一定积累后再买房。
4、贷款期限最长不超65岁,月均还款额不超过月收入60%
贷款期限从最长计算到借款申请人70周岁调整为原则上不得超过65周岁。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此次公积金贷款还调整了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60%的标准,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
政策点评:目前公积金贷款的主力家庭为80后和90后,70后的较少,60后的更是比较少见,所以贷款年限的调整对购房家庭影响不大。而调整月还款额则更能够真实反映借款申请人的偿债能力,减少借款申请人的还贷压力。
5、东、西城户籍买郊区房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
夫妻双方均为东、西城区户籍,购买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如果仅一方是东、西城区户口,则上浮10万元。
6、精简贷款申请资料、档案材料
申请贷款不用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只需要留存购房合同原件(不方便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其余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贷款申请资料经核验后,留存电子影像档案。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的复印件了。
审核通过后,借款申请人与管理中心签订的借款合同,也由原来的四份减少到三份,分别由借款申请人、受托办理贷款的银行和管理中心各留存一份。
注:借款人在办理还款类业务及变更扣款账户时,可根据需要至管理中心下属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及郊区管理部就近办理。
三、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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