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常州要是离职了,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啊
个人通过工作单位缴纳公积金,能够买房贷款,利率会低一些,对于个人负担也是小不少,但是离职之后,自己是交不了公积金的。
我们大多人缴纳公积金都是为了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公积金断供短时间没关系,但需要在六个月内继续缴存公积金。
现在很多城市都已经开放个个人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了,即使没有单位,也能正常缴存;在一些必须由单位缴存的城市,可以办理公积金挂靠手续,由挂靠单位替你缴纳公积金。
总之,公积金还得继续交,如果断供过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重新评估贷款合同,贷款利率会上浮。
第二,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贰』 常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常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可以买房,如果你想取现金,你可以去有关部门问问就知道了
『叁』 常州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回额:(一) 购买、答建造自住住房的; (二)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三)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四) 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用于支付房租的;(五) 离休、退休(退职)的;(六) 出境定居的;(七)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八) 家在农村的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回原籍的;(九) 职工因失业住房公积金已转入托管户连续2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十) 其他依法可以提取的情形。
『肆』 常州本地户口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常州本地交的。
9.29我去武进公积金中心办理:按年提取还商贷. 身份证可到中心复印不收费.再带上公积金存储卡专就可.10分钟就可处理完属.出门去对面建行取钱.呵呵.
还有就是商贷还完,拿银行证明可到中心取你的钱.
不是为了最佳答案而来.就是让你知道除了是贷款买房要化点时间,其它都很快的.上常州公积金网站,看你要办的是哪项,带上资料去取号就行了.
『伍』 常州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常州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带好自己身份证,退休人员带好退休证,如是买房带好购房合同和所有的证件就可以了,
『陆』 常州的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装修房子吗
装修房子的话,是可以提取的。
一、住房类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专具有所有权的自住属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购买本市二手住房
5.按年还商贷提取
6.购买本市拆迁安置住房提取
7.购买公有住房提取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本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身份证、符合提取条件的购、建住房及离退休等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审核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2、资料不全或审核提取资格有问题的,不予审批提取公积金。
三、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
『柒』 常州市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外地户口离开常州
携带好身份证、公积金储存卡、户口簿以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提取手续
购买
携带好身份证、公积金储存卡、购房合同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提取手续
『捌』 常州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满足条件带上材料就可以去办理提取。
提取条件:
1、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迁出本市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注:武进、金坛、溧阳属本市范围。)
2、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金额时,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人在办理销户提取前应注意与原单位结清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公积金账户需为“封存”状态,且封存满半年方可办理提取业务;若职工在异地开立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也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4、职工如有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记录的,主借款人不得办理销户提取,其他共同借款人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5、职工储存卡密码仍为初始密码的,如由配偶代办提取的可不更改初始密码,但需提供能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先由职工本人更改密码后方可委托他人代办提取。
申请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原件或《人事调令》原件或能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离职证明、账户所在单位已被工商部门注销或已宣告破产、清算等证明材料)原件。
4、非本市户籍的户口簿原件或户口迁移证明原件(身份证上地址为本市的提供);
5、若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6、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以申请时受理中心公布的合作银行为准)。
办理流程:
职工携带申请材料至公积金中心任一业务受理点办理申请手续,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设立依据:
1、《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常政发〔2008〕196号)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迁出本市的。
2、《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常公积金委〔2009〕1号)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迁出本市的。
是否收费:否。
友情提醒:
职工通过中心网上服务厅或服务窗口等渠道核实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与中心业务系统登记信息一致的,可以用身份证代替公积金储存卡办理提取(他人代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