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不交了吗
没有,公积金还是需要进行缴纳,只是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较低,
2016年商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根据《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新政自2016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一、合理确定最高贷款额度
申请人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 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二、规范资金使用途径
缴存人购买、自建自住住房,申请使用个人住房贷款的,须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施工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借款人只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三、规范贷款首付比例
使用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以申请人购房所在地房屋主管部门提供的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信息认定。
四、加强对合作楼盘的风险防控
以预登记房产抵押贷款的,须在楼房封顶后,方可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五、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缴存人在商丘市以外地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在商丘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在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六、简化业务审批要件
申请人与配偶身份证信息与结婚证信息一致的,可不再要求提供户口本。
七、严格执行专项划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不得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或者支付现金给借款人。
八、严格执行个人信用审查制度
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中任一方两年内有以下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提供个人住房贷款:
1、银行贷款采用分期还款方式的,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
2、银行贷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款方式的,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
3、信用卡拖欠连续3次(含)或累计6次(含)以上。
2. 商丘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专职工住房公属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 商丘住房金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提取职工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资料,至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内中心服务窗口。
2、受理容: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能确认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核: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
4、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5、送达: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
6、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是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是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不服其他职权决定的,有权在收到其他职权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商丘市人民政府或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商丘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办理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 请问商丘市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在郑州购房贷款吗
当然不行!
5. 商丘市现在住房公积金工资扣多少
具体扣除多少需要看你的工作工资是多少和你单位扣除公积金的比例是多少内,反正你扣容除多少单位要补助多少的公积金,划算。
2016.5.1根据《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是,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三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6. 商丘住房公积金怎么使用
可以抄使用商丘住房公积金袭进行贷款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版怎么没法查询个人账户
查询方法很多,你可以换一个方法看看。
职工可通过5种方式查询住房公积金。
方法一:网上查询
职工可通过登录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初次登录的初始密码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编号后6位(各个地方不一致)。
方法二:自助式终端查询
职工可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通过输入查询密码,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大厅设立的自助查询机上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持有住房公积金查询折的职工,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大厅设立的自助查询机上打印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也可到发放联名卡所属银行自助终端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方法三:柜台查询
职工本人、职工配偶、受委托人、单位经办人、公检法等有权机关工作人员可持有关办理要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查询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需要查询打印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可持有关办理要件向其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业务所属管理处提出申请。
方法四: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使用人工服务或自助语音服务,可查询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方法五:短信查询
职工可通过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个人专业版、免费定制短信业务,接收公积金变动信息通知,同时职工也可使用手机编辑短信方式查询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
8.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第一次密码是什么
个人住房公积金有身份证即可查询,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查询
一、个人携回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答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1、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