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贷还完了拿贷款合同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1、泰安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允许全部取出,提取金额受限。
2、正常偿还公积金贷版款满1年,本人权及配偶无公积金贷款保证的,每年11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不可以全部取出。
3、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每年11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提取金额不能超出年度内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先提取贷款职工本人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不够时再提取配偶公积金账户资金。
4、提取时应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及最近一个年度内的银行还款单据,提取配偶公积金账户资金,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年度内偿还贷款本息金额。
6、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单位经办人员填制好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单后,先到各级财政工资发放管理机构审查确认,随后将手续提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办理。
7、仅供参考,最终以泰安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㈡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现金吗
公积金是可以每半年提取一次的,但每次提前需要有余额500元。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
2、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4、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5、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2)还贷款能不能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购房公积金提取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㈢ 使用公积金贷款之后,还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通常,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是不能同时进行的,如果选择了提取公积金,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反之也是一样,如果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就不能提取公积金。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是,您之前买首套房时提取了公积金,二套房是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如果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前,你没有取出过公积金的,可以在还贷一年后,办理公积金支取。
首次办理提取金额是首付房款+当年还贷总额的本息,其后,可以每年申请办理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是当年还贷总额的本息,直到还清该套住房所有的贷款。
最后一次的提取不受时间限制,可以多累积些金额后再办理提取(即必须符合与上次提取公积金间隔满一年,满一年后的任何时间内都可以随时办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一次支取时间至供楼最后一期的还贷额。
买房子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可以,公积金缴纳一年后就能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以下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3.离休、退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5.外地户口或农民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6.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7.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9.出境定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㈣ 商业贷款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哈喽,大家好,我是棉言麻语,每天都会有不同的精彩资讯分享给你。
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公积贷款后公积金是否还能取出来,提取公积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下面我们来具体说一下。
㈤ 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1、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台领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差洞请表 然后按如下填写并盖章。
(5)还贷款能不能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宽庆燃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㈥ 购房贷款还完了,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㈦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还能贷款买房么
可以。申请人之前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一般来说,公积金是不能用来不能支付首付款,不过在买房以后,购房人能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去办理支取。
假如申请人确实手中没有足够的钱支付首付款,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支付;申请人只能先向亲戚朋友借钱付了首付,拿到相关证件后办理贷款,然后再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借款。
提取过公积金用于支付房贷,再贷款可能算二套房,是否算二套这取决于你的第一套房贷款是否还清和当地是否落实公积金新政策即结清贷款再买算首套。
1、贷款已还清,当地未落实公积金新政,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未结清,不管当地是否落实公积金新政,都算二套。
所以,想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对贷款信息有不确定因素考虑,可以在办理贷款前,先到当地银行详细咨询了解。
(7)还贷款能不能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2017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38.25万个,实缴职工13064.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2.98%、5.42%,新开户单位31.81万个,新开户职工1612.87万人。
参考资料:住房公积金-网络
㈧ 房贷还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不行,必须要还清了才可以。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当职工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帐户余额:
(1)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注:购买使用权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 在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
(6) 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并且尚未超过三个月的;
(7) 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冲抵。提取公积金应出具的证件。
(8)还贷款能不能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