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行里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取出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各个地方对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相差很大内,对提取的条容件和需要准备的资料也各不相同,由于你没有说你是哪个城市的,更不知道你能符合哪个提取条件的,我也无法帮你查询,具体你可以自己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去查询,一般都会有介绍的。
常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偿还自住房房租;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❷ 住房公积金如何转扣
需要提供单位相关材料及自己相关资料,到建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❸ 我的公积金贷款银行是建行,2020年5月份公积金还款怎么不自动扣除,平常都是每个月8号前肯定扣除的
如果没有自动扣除的话,建议直接到银行窗口办理,然后就会给你还款了。
❹ 住房公积金和银行代扣问题
申请公积金抄贷款时,为了袭以后方便还贷,申请人同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三方签订公积金代扣还款协议。协议生效后,受委托银行在还款的第二月开始的每月10号左右从指定的公积金账户中扣除贷款人当月该还款的金额到该银行的还款账户里,用来抵消公积金贷款。当银行扣除成功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及时记录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还款情况。如果该贷款人的公积金账户月入账金额小于应还金额,那么,贷款人需要向委托银行的个人银行还贷账户里存入差额来补齐。如果贷款人没有及时偿还公积金贷款,那么管理中心将会记录当期为逾期还款,借款人在归还时就要多缴纳一部分罚息。
❺ 建设银行公积金怎么用
建设银行关于公积金贷款的一些规定:
产品简介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指建设银行接受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利用委托人提供的住房资金,根据委托协议向购买、建造、大修房屋的职工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基本规定
1.办理条件:
借款人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2.贷款额度:
最高额度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贷款期限:
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贷款期限。
4.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5.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法,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和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还款方式。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建设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建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须在建设银行开立龙卡或储蓄账户。
3.抵押登记和保险。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建设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及住房保险等手续。
4.支用款项。建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售房款专用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建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6.合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建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7.贷款结清。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❻ 公积金委托逐月划扣方式的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流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委托逐月划扣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月,一种是按年。
1、逐月扣划还贷:在借款人正常还款1个月之后,管理中心即可依据贷款申请人《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于次月开始每月20日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归还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直到你的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只有100元为止。通俗来说就是贷款人自己不用还公积金部分的月供,而是直接从你的公积金账户里面扣。
2、逐年扣划还贷:在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之后,管理中心即可依据贷款申请人《委托授权书》的委托,每年1次按指定时间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用于提前部分归还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其中约定保留金额为100元。
在选择逐年扣划还贷的同时,委托人可选择降低月还款额或缩短贷款期限,并且每月仍需用自有资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应还本息额。一般来说公积金账户里面余额较多的选择这种会比较划算。
申请办理步骤如下:
1.在公积金网站上去下载一个【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然后按照要求填写。填写好的表格需要你的单位财务给你盖章。
2.带好填写好的【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你的身份证不要大意的去银行办理。这里的银行一定要是你们单位缴存公积金的银行,除了这个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都是不行的!
3.去了之后剩下的就交给银行的工作人员了,各种打印盖章签字按指印等等。
(6)建行住房公积金如何年扣扩展阅读:
办理公积金划扣需要具备条件: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及配偶都可以申请公积金委托扣划还款。通俗来说,就是你交了公积金,并且你成功申请了公积金贷款。
❼ 在建行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十一)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十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
分别提供证明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及首付款收据;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
买拆迁还建房的,
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
《拆迁还建协议书》
及交房款收据;
(二)
自建、
翻建、
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
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
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
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
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❽ 我在建行办的住房贷款,又办了公积金自动划款。请问建行是怎么把公积金里的钱转出去的
你真是问对人了。
这是两个过程。
首先,还贷款是每月二十五号以后系统自动从你版还贷的储蓄权账户上扣钱,至于扣的是你自己存进去的钱还是公积金划过来的钱它不管,只要有钱就扣。
其次,公积金自动划款的过程是这样的,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也就是一四七十这四个月)的十五号,系统会自动把你公积金账户上的钱划出(留十元),大约是两三个工作日之内,把这笔钱打到你还款的储蓄账户上。这样这笔钱就到你卡上了,可以自由支配,你用它来还贷款也好,取出来花了也好,是没人管的。而且这个一旦签订了委托扣款,是不会中止的,除非发生一些意外情况,应该在你当时签的委托书还是申请表的后面有说明,自己好好看看就是了。
这样你看到了吧,一个是每月扣款,另一个是每季度划款,是两回事。你自己往卡里存钱,系统也会把公积金转到你卡里,如果公积金的钱不够还贷,你还要自己再存。
❾ 建行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建行的公积金提取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应该提供婚姻的证明,配偶的身份证的原件;代他人来提取公积金的,应该提供委托人以及被委托的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并根据实际情形来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
6、在本市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7、农民工或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9、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的;
10、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12、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仅限一套住房)。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9)建行住房公积金如何年扣扩展阅读: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和《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加强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各管理部对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个人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各管理部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个人结算账户的提取方式。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结算账户包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经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可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各类银行卡或存折。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采取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特殊情况下,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须经职工本人同意。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应预先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向所在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见附表1)并经提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与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第七条 已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个人结算账户无变化的情况下,无需再向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时,有关个人结算账户各栏可不填写。
第八条 管理部审核提取申请,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并确认个人结算账户。管理中心会计处汇总前一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委托银行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❿ 我建行公积金贷款,扣款日划扣几次
每次公积金只扣一次
如果你额度不足
他会把你剩余的钱全部划走
还会记录你本次扣回款不足
可能影响答你的信用记录
处理办法其实很简单
你打95533
联系公积金专员
提供你的信息
那边会后台给你处理
记得必须扣款当日赶紧联系
第二天银行都会算你违约一次
还会要你额外的违约金或者滞纳金
关于扣钱时间
银行现在只是在那日进行
时间不定
因为是批量的
以后最好提前存进去
或者保证你余额可以多出来一个月的
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