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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公司

发布时间:2020-12-31 15:29:18

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有公司能代办,可靠吗

根据《住房公积来金管理条例》第自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② 重庆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个人去办理还是单位办理了直接打到卡上

自己去办理
1、如果是购房,需要购房合同、身份证、离职证明
2、没购房,需要户口簿、身份证、离职证明
大概就这些了,我也是离职想领公积金,打114问的住房公积金咨询电话

公积金提取代办公司安全不,会不会是一个骗局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复一的,可制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④ 重庆有什么公司可以帮忙提取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内、建造、翻建、大容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⑤ 重庆有哪个公司可以帮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吗

重庆啊,如果有条件应该是能够提取的。

⑥ 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委托人办理吗

天气住房公积金可以委托办理,单位在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离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提取手续,委托代办的应当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提取资金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卡的,可不再公证。

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6)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公司扩展阅读:

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⑦ 重庆有公司帮忙提取公积金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版房公积权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⑧ 重庆公积金如何提出提取代取需要哪些条件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条件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2.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注意:1.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2.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本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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