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怎样投诉举报补交
公积金补交的流程:
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版)(此表可在网权上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
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
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
㈡ 单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向哪个部门投诉
劳动部门。公积金管理处不负责这个,但五险一金是劳保范畴,故此如寻求解决,可以让单位找公积金管理处看看怎么解决,如果发生纠纷或因单位未按时交纳造成个人损失,还是劳动部门。
㈢ 如何投诉和举报单位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回资的5%;
有条件的城答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㈣ 如何举报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
如果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举报。
单位不办理住专房公积金缴存属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需通过补缴方式完成。其中补缴手续如下:
1、单位填写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㈤ 单位没有交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投诉
单位没有交住房公积金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根据《住房版公积金权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5)如何投诉单位未存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㈥ 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如何投诉
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版公权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所以,公司统一不交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反映。属于个别的情况,最好首先是通过企业工会或者职代会反映解决。
1.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要求,所有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在城镇的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私营企业的正式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职工、合同试用期内的职工和外籍职工)都应该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2.单位未按照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未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封存、启封、对账等手续的,职工有权进行监督。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制度,督促单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义务。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制度,完善查询系统,为职工和单位无偿提供查询服务。
㈦ 工作单位没有给缴纳住房公积金,该如何进行维权投诉
有关公积金的维权途径与社保或其他劳动争议有所不同。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而不是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对住房公积金的争议是不予受理的,对于这点要特别注意。
职工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需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3)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工资卡等,以确定公积金的缴纳基数。
另外,还需到“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的“维权专栏”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投诉登记表》,填妥后连同上面的材料一并提交给公积金管理部门。
公积金并不是可缴可不缴的,而是法律规定必须给员工缴纳的。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这些条文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公积金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上,都是“应当办理”(法律上的“应当”就是“必须、强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
单位如果不依法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㈧ 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怎样投诉 举报补交
楼上的过时了,现在住房公积金也是国家强制的了。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厅去投诉。也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查实的话要给企业罚款的,并且补交公积金。
㈨ 如何投诉单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个人对这个问题持悲观看法,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现状就是覆盖范围小,很多企业都版没缴但貌似违规风险权较小。原因很多了,政策规定范围留了缺口,而监管机构缺位(不象工商税务对财税的监管、劳动监察对社保、劳动合同的监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位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