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样用住房公积金冲房贷
公积金冲房贷的方式
一、一次性还款法:是指每年一次向受托的银行提取一定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的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的贷款本金和还款的期限重新计算本月的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之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二、逐月还款法:指的是每月直接从委托人的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出现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的补足其还款的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的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的本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的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的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但是,如果今后都想要改变冲还贷方式的话,客户只需要到自己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冲还贷方式就可以了。
(1)住房公积金贷款怎样支付扩展阅读:
公积金还贷常识:
1、对冲还贷的方式
按月对冲还贷方式。在签订对冲协议后,该中心将以职工的还款日为对冲还贷日,并按对冲还贷协议中的对冲还贷顺序依次划扣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缴存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冲抵其公积金贷款,对冲划款金额直接冲抵还款额,不再转入职工还款银行卡。
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余额不足以对冲其月还款额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需在还款日前,将月还款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银行账户内,确保正常还款。
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方式。在签订对冲协议后,该中心将以职工的申请日为对冲还款日,当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足以对冲其提前部分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须在提前部分对冲还贷申请日前,将还款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余额账户内,确保对冲还贷金额充足。
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方式。职工在签订对冲协议后,该中心将以职工的申请日为对冲还贷日,当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内账户余额不足对冲其提前全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须在提前全部对冲还贷申请日前,将还贷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账户内,确保对冲还贷金额充足。
2、如何办理按月对冲业务
对于已签订《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划款协议》的公积金贷款职工,在系统升级后,该中心将划款金额直接冲抵还款额,不再转入职工还款银行卡。之前签订委托划款协议期限不变,划款协议到期后需重新签订按月对冲还贷协议。对于未签订公积金贷款委托划拨的存量公积金贷款职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可同时到场签订对冲还贷协议。
3、对冲还贷办理对象
仅限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异地贷款职工、商业贷款职工、非省公积金缴存职工不能办理。组合贷款同样可以办理对冲还贷业务,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可办理对冲还贷业务,对冲还贷业务只对冲其公积金贷款还款部分,商业贷款部分可每年按年偿还贷款提取一次。
值得一提的是,对冲还贷业务不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所有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必须本人到场办理且均要签订按月对冲还款协议。签订协议后,在结清贷款前不能减少已签订的按月对冲协议中的各委托人。提前全部对冲还款、提前部分还款对冲只需对冲当事人在办理业务时当面确认即可。
4、如何查询余额
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职工可通过登录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注册、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及到该中心服务大厅查询等方式,了解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如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按月对冲还款时,须在对冲还贷日前将不足金额补足至借款人的还款银行账号内,以确保正常扣款。此外,公积金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职工不能签订对冲还贷协议。
网络:住房公积金贷款
人民网:公积金对冲还贷 三类情况不能办理
㈡ 请问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谢谢!!!
公积金贷款的话抄需要满足四个条件袭:
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在深圳缴存(即深圳户籍可在异地缴存,非深户必须在深圳缴存才行);
近6个余额连续缴存;
信用良好;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全国范围内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候根据婚姻状况不一样提供材料要求有差别:
单身家庭(未婚,离异,丧偶)需要准备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房产买卖合同原件、定金收据原件、定金转账凭条、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公积金联名卡、首期款银行卡、户口本(体现真实婚姻状况;离异的需要另外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丧偶的需要提供家庭户口本需体现丧偶信息)。
已婚家庭需要准备材料是: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房产买卖合同原件、定金收据原件、定金转账凭条、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公积金联名卡、首期款银行卡、户口本(体现婚姻状况),结婚证。
已婚家庭办理面签的时候夫妻双方必须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㈢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怎么样的
中国银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受托银行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㈣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步骤是怎样的
编者按:经常有朋友问,如何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是怎么回事,到底要怎么办呢?事实上,许多购房者对如何使用公积金贷款都不清楚。有必要进行一次知识的普及,一起来看看下面的解说。相信会对你有帮助。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自住房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贷款。借款人贷款时必须提供贷款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管理中心有权依法处分其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3)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合肥地区范围内的(其开发商必须是与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现住公房及产权清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4)具有合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5)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6)提供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7)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应不低于房价的20%;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40%;(8)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
3、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几种担保方式?如何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三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选择其一:(1)以所购房屋为抵押提供担保;目前,以该种方式为主。(2)以借款人或第三方名下的国债、国库券(国家规定不可质押的除外),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的质押担保;以有价证券和定期储蓄存单担保的,按银行规定的额度质押。(3)第三方保证担保。
4、夫妻间任何一方以第一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协议),是否会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双方都符合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条件的,不会影响(但借款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买受人);如仅一方符合,购房合同(协议)上的第一买受人必须以符合条件的作为借款申请人。
5、什么叫做按时足额缴存?
答:按时足额缴存是指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发生漏缴或未缴的现象。之所以将它作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之一,是因为单位能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说明该单位履行义务的意识较强,职工收入稳定,偿还贷款有保障。
6、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答: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其月还款额不得超出家庭月收入的50%。二手房房龄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房龄在10-20年的,贷款最高成数为6成。在不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同时,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还款能力系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计算确定,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09年暂定为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
7、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有哪些规定?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不得超出自申贷之日起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购买房龄不超过20年的(房屋竣工年限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二手房、自(翻)建住房,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且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
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如何规定的?目前利率是多少?
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期年利率3.33%,6-20年期年利率3.87%(自2008年12月23日起执行)。
9、购买商业用房或装修住房能否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不可以。必须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7-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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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详解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详解如下所示: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5)住房公积金贷款怎样支付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注意事项:
1、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定要正确评估自己的购房借贷能力,做好万全的准备。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存在一定的差异,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要求,选择好个人住房贷款种类,最为重要的是,要充分评估自己的还贷能力,按照约定足额还款。
2、准备好贷款材料,不管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或是单位集资建房,都要弄明白具体所需哪些材料,并按照要求准备好,申请者们不妨列一张清单,把该准备的一项一项准备好,免得临阵乱了手脚。
3、公积金贷款额不能超出上限,提取总额也不能超过房产总额,并且,公积金账户余额是不可以用于购房首付的。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房款的话,也不用急着放弃公积金贷款,在用公积金贷款后,剩余房款还可使用商业贷款。
㈥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图是怎样进行的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咨询台咨询领表或APP、网站下载表格并可初步录入贷款基本申请信息→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情况→审核购房资料→咨询台叫号,柜台受理→贷款审核→贷款审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担保手续→发放贷款 ,领取合同回执。
办理所需材料:
提交贷款申请时携带全部资料原件,资金管理中心将审验并留存所需原件及复印件!
(一)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共同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丧偶:医院或派出所开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4、配偶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最近一年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缴存公积金但不在我中心缴存的需提供);
5、未缴存证明原件(单位未给缴纳公积金的需提供);
6、配偶未缴存公积金需提供银行打印的近一年工资流水明细(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需附单位财务出具的工资现金发放证明及近12个月的工资明细);
7、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8、购房人如为同户籍家庭直系成员,需提供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购房人征信报告;
9、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
10、配偶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原件。
(二)购房资料
1、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首付款发票原件(≥20%);
3、售房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三)担保资料
选择自然人担保需提供:
1、担保人身份证原件;
2、担保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借款保证人信息表》;
3、女性担保人为副处级以上(需单位盖章确认)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退休年龄可按60周岁计算。
选择本套自有所购住房、自有他处住房抵押担保需提供:
1、抵押物《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选择第三人房产抵押担保需提供:
1、抵押人身份证原件;
2、抵押物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3、抵押人结婚证原件;
4、抵押物《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期房预抵押担保方式的还需提供:
1、《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
2、由开发商盖章的《期房预抵押信息表》。
(6)住房公积金贷款怎样支付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申请人本人、配偶或同户籍家庭直系成员在自治区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4、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配偶)无不良贷款信用记录,无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为其他借款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5、借款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6、借款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贷款申请的有效期限自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或首付款缴交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高层住宅不超过四年,多层住宅不超过三年;
7、借款人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申请;
8、已付清房款不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