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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公积金再次提取

发布时间:2020-12-30 15:14:18

❶ 安徽省的公积金能提取吗,要哪些条件

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最新的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说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拆迁安置房、全额集资建房、购买房改房等多种情况都可以提取公积金。

和以前最大的区别就是,办理提取不再需要提供《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此外,省直公积金不像市直公积金需要办理公积金卡,只需要提供合肥市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即可。

本次提取和使用说明中明确,提取额度根据不同类型的提取计算。购买住房的,不高于房款总额—,网上备案确认单注明的抵押金额;偿还贷款的,不高于累计已还贷本息额,还贷期间累计支取额。

租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总额,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

(1)安徽省住房公积金再次提取扩展阅读:

根据《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凡属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单位,应当到省直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省直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九条 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设立批准文件到省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

第十条规定单位录用或调入的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到省直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省直分中心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并自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20日内,办理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第十二条规定单位名称、地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原单位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省直分中心办理单位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❷ 安徽省合肥市应该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啊

你好,办理提取时除需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经单位核实后出具盖章的《合肥内市住房公积金容提取申请表》外,同时须提供身份证。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房产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有效凭证材料签发之日起半年内可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在偿还住房贷款期间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在未偿清贷款情况下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日期由提取人自行确定。希望可以帮到你。

❸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首先,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为: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具体您可以点击《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进行查看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信息

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其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再次,提取额度和次数:

(一)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一)、(五)项提取情形的,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二)、(三)、(四)、(十)、(十一)、(十二)项提取情形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六)项提取情形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在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前提下,提取额为(月租金-家庭月工资收入×15%)×12,提取至百元位整数;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七)项提取情形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时做销户处理;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八)、(九)项提取情形的,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超出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提取至整数。属于第八项提取情形的,一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属于第九项提取住房公积金 情形的,同一事项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办理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在自愿资助的前提下,还可提取其子女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建房总价款。

(三)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最后,为您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

❹ 安徽省直公积金二次提取资料有哪些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须提供以下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办理版,逾期不再追溯办理:权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国家工商局、建设部监制的标准合同文本); 三、中国上登记备案确认单; 四、20%以上的预付款收据; 五、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六、如房屋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 七、《省直单位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中国上登记备案确认单是所购商品房在相关地产中国站上登记备案的证明,请你咨询开发商

❺ 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过一次,可以再次全额提取吗

如果符合提取条件,可以再次申请全额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对应提取情形应提供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提取人数较多时,应由单位统一办理

2、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结

3、公积金中心拨款,公积金中心将所提公积金直接划入职工绑定的银行账户内

二、公积金提取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5)安徽省住房公积金再次提取扩展阅读:

公积金提取类型

一、约定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二、部分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三、销户提取

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注: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

❻ 安徽省的公积金如果想提取,地点是哪

符合条件可以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❼ 我的公积金已经提取过一次(15个月之间),第二次要多长时间才可以提取呢

一般公积金规定在每年的头几个月(如2、3、4月)可提取公积金,不过有个最低提取额度(一般是超过一万),也就是说你目前的公积金超过1万以后,就可以在年初申请提取公积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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