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和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区别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和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的区别是:
一、专区别在于贷款或者租房,属省公积金在全省办理住房贷款或者租房都可以的,而成都市的只能在成都有效,出了成都公积金就不行了。
二、缴纳比例和范围不同,省级住房公积金比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高,范围也相对广一些。
2. 办理四川省住房公积金需要带什么资料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
均要(原件
复印件),开户明细表
,开户单(到公积金领取)
带上公司的章
然后就是年底要结息了
不办理业务了
要开户明年1月15号以后来
不过可以来公积金中心
把资料领取了
3. 将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转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需要办哪些
你好,
办理要件:抄
住房公积金转袭移申请书;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异地转移: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手续齐全情况下,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上个月去咨询,说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被暂停了,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不知道。专
建议你亲自属到省公积金中心去咨询一下。“中心”办公地址:成都市下西顺城街30号“广电士百达国际大厦”六楼 邮 编:610015 联系电话:86781639 、 86615935 。
ps:四川省公积金的那些王八蛋太可恶了,成都市的第二套都可以贷,凭什么四川省的就不能贷,太tmd的万恶了!!!
5. 四川省公积金
职工忘记公积密码可以根据情况通过以下方式找回密码:
1.职工同一日输专入3次密码错误的,住房公属积金账户会自动锁定,锁定后职工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密码挂失,或者等次日自动解锁;
2.遗忘公积金账户密码的,职工可以携带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到任意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密码挂失,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并重新设置密码;
3.如果职工没有进行过住房公积金密码修改的话,可以用公积金对账簿号的后六位找加密码;
4.如果可以提供持卡人身份证号、公积金卡号和6位公积金账户密码,也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电话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修改其密码。
6.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是否受限于成都市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我不知道你问的是“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还是“全四川省的住回房公积金”是否受限于成都市答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如果是四川省省级机关,那就要受限于成都市,因为管理四川省省级机关公积金的是“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如果是全四川省,那就不是这样了,各地市州都制定有自己的管理办法。
7. 请问四川住房公积金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这里的“内同工同酬容”,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由此可以看出,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你的住房公积金应该由派遣单位负责缴纳,你可以向你派遣单位所在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解决。
如果对我的答复满意,请采纳。谢谢。
8. 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与地方公积金合并使用
可以转移合并使来用。
单位调整或自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要件: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异地转移: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手续齐全情况下,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9. 四川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具体的提取条件和所需材料《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都有规定,例如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一、申请条件
缴存人离退休。
二、申请材料
1、离、退休证或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缴存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3、本人身份证;④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备注:配偶代办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单位经办人代办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以及加盖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委托其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供委托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有效委托(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以及加盖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无联名卡的托管户应提供提取人含具体开户银行信息的银行储蓄卡(存折)。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按文件要求在相关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单位经办人或缴存人提供要件到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申请办理。
2、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核对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应予以受理,对申请事项符合要求的,中心支付公积金到缴存人申请的银行账户。对申请事项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四、办理地点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顺城街广电国际大厦6楼)。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9)四川补充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公积金提取类型:
1、约定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2、部分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3、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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