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汉滨区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但是不是想提取就可以提取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版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权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Ⅱ 安康市汉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好象你这样的情况一个人公积金可贷30万,夫妻两人可以贷40万,贷款可延5年。月收入是还款的两倍(如一个人公积金贷款月还款1000元收入要2000以上)
Ⅲ 汉滨区住房公积金查询
住房公积抄金一般有以下的一些方法可以查询:
1、进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的个人查询页面,凭身份证号码及公积金卡号查询。
2、拨打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凭身份证号码和公积金卡号查询。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查询。
Ⅳ 汉滨区公积金提取安康市汉滨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怎样操作
公积金的提取住抄房袭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