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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27 17:55:38

⑴ 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

1、明责。各级党组织及领导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每年要做到“五个一”:至专少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属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安排部署;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教育课;听取一次分管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与分管部门领导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专题调研。要建立完善工作台帐,让“五个一”细化要求的完成情况有据可查。
2、分责。要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征求意见、会议讨论等程序,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工作项目、任务目标、负责部门、主办部门、协办部门”。要设定基础性目标和关键性目标,区分主次、突出重点,强化工作措施。
3、定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范围要覆盖到机关内设机构和下属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实现责任书签订“全覆盖”。

⑵ 县发改局长怎样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里的主体责任,就是指党委要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承担的主要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基层党委(党组)如何高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过去,人们更多地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纪委职责,从而导致在一些地方基层党委(党组)不能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少数“一把手”缺乏主体责任意识,致使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导致腐败易发多发,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声誉。深入分析当前基层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模糊”。
思想认识模糊。一些单位和部门长期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看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情,只需“党委挂帅、纪委出征”,对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与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很少;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停留以会议贯彻会议上,有的甚至一年难开一次会;少数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虚功,是软指标,只要安排人员做做资料应付一下就行了,存在假落实、难落实现象。
责任分解模糊。在责任分解上,有的“责任状”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性不强,同时,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的职责、目标、任务缺乏细分,部门在具体操作时感到很为难;在责任内容上,存在抄袭化现象,一些基层单位存在不结合实际来拟定责任制内容的情况,基本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终结果必然是使责任制的落实只停留在表面上,成为了一句空话;在责任考核上,多流于形式化,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大多以定性考核为主,基本以党委政府内部考核为主,并没有明确“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具体办法,考核指标界定不清楚,缺少量化指标、细化举措。
考核运用模糊。突出表现在奖惩不分明,往往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尤其是在责任追究上存在怕的思想。检查考核中,发现了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脱甚至出现失职等问题,在责任追究时不愿下狠手,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较少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存在重大腐败案件中主要领导干部“毫发未伤”的情况,干部推荐使用时也未能作为重要依据参考。
结合当前基层党委(党组)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在基层,要落实好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重点应抓好“四责”。
知责任主体之责。要突出责任主体,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执行责任制,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热点问题经常过问;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执行责任制,具体问题直接过问,切实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公开授权明责,上级在抓好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要按照其管理权限对下级党委公开授权,明确哪些责任由上级党委承担,哪些由下级党委负责,做到心中有数,在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方面绝对不能推诿含糊,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
履责任分解之责。“一岗双责”要具体化,制订“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细则,明确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中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和领导责任,明确惩戒性规定。量化指标要具体化,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等方面进行分解量化,紧紧围绕着“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
担检查考核之责。一是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什么”。考核内容注重紧扣重点,将贯彻落实纪委全会、年度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特别是把案件查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及行风评议情况纳入考核的重点内容。二是优化考核办法,明确“怎么考”。首先,合理设置量化考评标准,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让考核“看得见、摸得着”。其次,在考核形式上,成立专门考核组,整体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再次,在考核手段上,综合运用“听、看、查、议”。“听”就是听取被考核单位领导汇报、个人述德述职述廉以及群众代表和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看”就是看制度、看落实;“查”就是进行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议”就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进行评议。三是强化考核运用,明确“考了怎么样”。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对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实施惩戒,倒逼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切实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
行责任追究之责。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责任制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制定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分清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责任;建立健全“一案双查”规定,把相关要求和内容具体化,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依法依纪按程序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⑶ 对财政局厉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何意见和建议

(一)层层签订责任书。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要区分不同情况,结合实际,着眼防范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廉政风险,细化分解任务,明确领导责任,每年都要与下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传递责任、传导压力,并作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二)建立报告工作制度。实行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情况每年向上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报告制度。实行下级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每年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对上级党委、纪委安排的专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三)实行三谈两述制度。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坚持对新任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打好预防针;对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及时提醒,打招呼,教育和挽救干部;对单位主要领导定期不定期进行廉政责任谈话,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实行第一责任人述责述廉制度,每年年初,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进行述责述廉。
(四)实行评议测评制度。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受理下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情况报告,组织纪委委员(纪检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报告进行测评,由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直接把关,形成评议意见,向同级党委(党组)书记汇报测评情况,向被评议单位反馈评议意见。上级纪委要对下级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健全约谈制度。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约谈下级单位、部门一把手,通报纪委(纪检组)评议测评情况,指出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地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地区、部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要限时向上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纪检组)汇报。纪委书记要约谈下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了解重大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和改进意见。
(六)加强专项巡视。进一步发挥巡视监督作用,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巡视监督的重点内容,结合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的检查,开展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形成震慑。

⑷ 求一篇如何落实监督责任的方案,建设局

为扎实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紧紧围绕中共惠东县委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惠东委发电〔2015〕4号)文件精神,以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注重创新、注重实效为原则,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具体落实。现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会议精神,不断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构建,以加强局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自觉性、更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责任分工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党组班子成员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责任,部门责任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

“一岗双责”责任。
三、工作措施
1、组织领导方面。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县委、县纪委相关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听取汇报、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成立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领导小组。
2、宣传教育方面。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将落实主体责任纳入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每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内容不少于2次,党组主要负责人做专题辅导或讲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
3、责任分解方面。根据《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责任制”,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要任务亲自抓、具体抓,认真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
4、责任清单方面。每年年初,党组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明确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责

任,明确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责任清单;年中,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年终,对照责任清单,认真总结责任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任务逐项逐条落实到责任主体。
5、风险防控方面。围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监督防控的重要内容,修订完善防控措施,创新风险管理的模式和方法,充分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及时预警提醒,保障主体责任落实。
6、台账管理方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台账管理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化管理,登记内容涵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方面。“主体责任”重点记录领导班子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一领导的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责任等情况;“监督责任”则重点记录纪委纪检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等情况。
7、联系群众方面。组织相关人员带着问题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持联系信访群众制度,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信访工作,班子成员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下访了解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包案负责的信访疑难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8、督导检查方面。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实行半年一督查。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从实督导,聚焦重点对象从细督导,及时通报,指出差距,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进行通报,推动任务落实。
9、支持纪委方面。全力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创造良好条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促主体责任落实,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保障。

⑸ 检察院预防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请参考: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的指导下,我局党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省、市县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机关效能,增强了服务意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促进我县统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根据彬办函[2014]44号《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反腐倡廉责任分工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是关键。我局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长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局领导班子工作会议等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学习、加强研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落实《彬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分工调整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制定了《彬县统计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召开了全局廉政工作会议,落实了工作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加强日常工作监督和工作指导。局班子适时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形成全局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局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施重大决策、干部任免、主要数据指标评估、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自律意识。我局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加强理论学习等活动紧密结合,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自律意识。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市、县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局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以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改进作风方面的有关情况为重点,了解其思想状况、工作作风,帮助改进提高,鼓励其积极进步;三是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既提高了专题教育活动效果,又增强了广大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加强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今年以来,我局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会议制度、检查制度、报告制度和目标责任制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纪委“六项禁令”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规定,按照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实行定点维修。来客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做到对口接待,陪同人数从简,从制度上为反腐倡廉打下扎实的基础。坚持党务和政务公开的审议监督,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今年以来,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加大对全县“四上”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力度,遏制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全县主要统计数据指标真实准确。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情况

(一)主导全局廉政工作,明确职责分工。一年来,我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研究制定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的情况。今年6月份,根据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的要求,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强化了“一岗双责”意识,班子成员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好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认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参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签批有关重要文件和材料的情况。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重要规章,从反面典型案例吸取教育。在学习中进一步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端正自己的品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从而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目的。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是非辨别能力,拒腐的思想防线更加坚固。

(三)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指导解决问题。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书记及时主持召开廉政专题会议,认真听取分管领导关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分析研究全局范围内党风廉政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指导解决问题。

(四)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带头做好表率。一年来,局党组书记带领班子成员始终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围绕大局尽职尽责开展工作。始终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各负其责、团结共事,对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策。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有关规定,坚持率先垂范,带头开展联系村贫困户和残疾困难户的帮扶工作,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等,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会就要讲一讲,并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教育管理的情况。

三、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一)对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一是选人用人方面。我局党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监督建立并实施干部无任用推荐制度、个人实名向党组织推荐干部人选制度、干部提名责任制度。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方面。我局按照“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新模式,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制衡新机制;健全完善并落实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三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同志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方面。建立并落实了局务会议讨论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制度。四是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方面。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及单位内部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追究其责任;对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进行讲评;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组织生活会;同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针对班子成员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帮助。

(二)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

我局党组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扬钉钉子精神,下功夫“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按照全县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后限期整改。

(三)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一是重点监督了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的情况。我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我县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年内,没有发生任何违反县上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人和事。二是重点监督领导干部应该向县纪委报告的有关事宜。我局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加强学习、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一如既往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持久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锣密鼓的开展“勤廉机关”创建活动,坚持日常宣传与专题教育相结合,坚持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在学习教育、工作措施、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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