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什么区别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是监督安全生产的结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是城市规划、房产建设、房产交易审批。
⑵ 住建局,建设局和城建局一样吗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回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答行政部门;
2、城建局--主管城镇建设(主要指城管大队负责的市容市貌);
3、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4、几年前只有建委后来改为城建局,现在细化为城镇建设局与城市住宅建设局。
⑶ 建设厅与建设部的区别
建设厅一般是省级来的,建设部是中自央的,建设部是建设厅的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⑷ ***建设局(厅、部)的全称是什么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隶属国家建设部,职能是规范城市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隶属国家环保厅,管理城市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及自然生态保护等
⑸ 想问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厅是一样的部门们吗如果不一样那两者职责分别是什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一般应该是房管局但各个地区情况不一样有的地方有房管局有的没有如果没有房管局的话就在建设局;县:跟市的情况一样。
⑹ 市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厅与省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厅有什么区别
市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局与省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级别不一样;市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局是县处级,省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厅是厅局级;他们都是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局是市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厅是省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在业务上受省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的管理和领导。
管理的范围不一样,市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局是市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能管理本市辖区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而省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厅是省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全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一般省级审批下来的证书或文件使用范围是全省,而在市级审批下来的文件和证书(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权颁发准入类证书)只适应于本市。
⑺ 建设厅和建设局有什么区别
建设厅和建设局在名称上来看,实质上是同一级别“厅局级”,但是由于某些部门的级别与名称不一致,如名字可能为建设局但实质上级别只达到处级单位,所以即使名称里面有“厅”“局”二字,级别可能千差万别。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除国家级以外,其他三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 行政级别中是没有股级的,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是一种习惯的称呼。
⑻ 省建委和建设厅有什么区别
省建设厅是正厅级单位。
各地城乡建设委员会(建委)是正局级单位。
省建设厅管辖本省各地建委。
省建委是省政府下设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省建设厅是省建设实施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有些单位一个单位挂两个或多个牌子。就是通常所说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这和教委、教育局,体委、体育局等等是一个道理。
⑼ 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城乡建设局的区别
委员会曾经是计划经济时代各级政府部门比较盛行的行政机构的称呼,在多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多数委员改用局做为行政机构的名称。但某些地方政府仍沿用以前的名称。因此,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城乡建设局,是同类的行政机构,只是称呼不同。
城乡建设局或城乡建设委员会,有的地方称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属于政府组成部门,是行政单位。其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住房和建设规划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区住房和建设规划行政执法工作。执行有关城乡建设规划、建筑业、住房保障、房地产行业管理、城市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测绘、抗震设防、风景名胜区管理、勘察设计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指导全市县城总体规划初审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初审和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审批及管理;负责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的规划、实施和管理;负责制订城市房屋拆迁年度计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测绘管理工作。
3、监督工程建设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执行。
4、负责辖区内建筑行业及建筑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建设监理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建设行业、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建筑安装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5、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范围内工业民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负责建筑有形市场监督管理和从事相关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
6、指导城市规划区、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7、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工作。
8、监督、指导全市城乡建设工程和工业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的设计与实施;负责城市建设工程和工业民用建筑抗震设计的审查与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9、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