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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一

发布时间:2020-12-26 20:15:48

1. 重庆城乡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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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金投网小编表示,重庆市居民医保是针对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迅激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城乡居民),以及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2017年出生并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
报销注意点1:不连续参保,普通门诊定额包干资金不再结转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使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2016年的额度为每人80元。定额包干资金可以用于参保人员本人、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自付费用。当年未使用的余额可跨年度结转使用。
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额度内,可全部使用并且报销比例100%。需要注意的是:普通门诊旦段定额包干资金属于居民医保基金,不属于个人所有。对没有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未使用完的定额包干资金不再结转和使用。
报销注意点2:可定点在基层医疗机构按比例报销100元
2017年,参保的城乡居民和独立参保的新生儿在享受门诊定额包亩迟袜干报销基础上,还可享受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其报销标准为: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以及一级以下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并发生属于我市医保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的参保人员,居民医保基金按60%的比例报销,年报销限额100元/人;未在基层医疗机构定点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属于我市医保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60%的比例报销,年报销限额60元/人。
大学生2016年9月-2017年8月学年度的普通门诊按100元/人定额标准由其单位所属的内部医疗机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及报销限额等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目前参保后能报销多少?
计算办法:报销金额=(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门槛费)×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扣除100元/次的门槛费,甲类药品一档报销:一档80%、二档85%;乙类药品先自付10%,再按80%、85%比例报销;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扣除300元/次的门槛费,甲类药品一档报销:一档60%、二档65%;乙类药品先自付10%,再按60%、65%的比例报销;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扣除800元/次的门槛费,甲类药品一档报销:一档40%、二档45%;乙类药品先自付10%,再按40%、45%的比例报销;
目前全年报销封顶线: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

2. 重庆市医保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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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
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
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
统筹账户主要支付以下费用: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
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
3、急诊抢救后收入住院治疗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观七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医保报销范围
1、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
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
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报销80%,床位费有限额,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不能报销。
2、医保卡的报销额度是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1年内的累计值)。
3、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账户的钱。
4、大病保险报销
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即,报销金额=自负部分×50%
四、医保卡报销比例
人社部今年7月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我国要将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
五、医保卡的新用途
1、可当身份证使用
2、部分省市可用于健身
今年下半年,山东、重庆、江苏等部分省市,职工本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在健身场馆开展健身活动。但不得用于购买食品、衣物、健身器械或套取现金等。
六、使用医保卡需注意
1、禁止套现
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
2、部分省市医保卡可全家人用
今年下半年起,部分省市,如浙江全省、广州市,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
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

3. 重庆市巴南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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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该市昨(20)日公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成都市农村居民将和城镇居民享受同样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暂行办法》在原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扩大了覆盖范围,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工综合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纳入同一政策,进行统筹安排。为确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基金将按规定实行市级统筹。筹资标准分为成年人和学生儿童两种,成年人按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三个等级缴费,学生儿童统一限定为120元,其中财政补助额度最低为80元。同时发布的还有《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新办法对缴费标准、支付范围、起付标准、报销标准等进行了调整,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4. 重庆医保政策

你先看你属于哪一类人员的(一)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二)城镇失业人员; (三)国有企业“双解”人员; (四)本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纳入本统筹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的以下人员: 1.原所在单位已破产、关闭、解体、撤销以及其他原因终止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他单位退休人员;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按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办理退休的人员; 3.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对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25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确定属于哪一类后本办法第三条(一)、(二)、(三)类人员,本人劳动关系或户籍关系在统筹区的,按以下办法办理参保登记: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人员凭《重庆市职工失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本人户籍关系所在地(户籍关系不在统筹区的到本人劳动关系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 (二)本办法第三条(四)类人员,按以下办法办理参保登记: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养老保险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本人户籍关系(户籍关系不在统筹区的到本人原单位)所在地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2、至于医保,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 若缴费年限不足的,则须在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基础上补缴。“2003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本人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年限也计算为实际连续缴费年限。”。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医保是按年缴费,初次参保的按当年实际剩余月份缴费。”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提醒。 详细可以参考 http://www.cqrc.net/showxw.aspx?xwid=4222

5. 重庆市居民医保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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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城镇居民个人参加医疗内保险办容理流程:
1、本人办理。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直接到区县社保经办柜台或社保自助一体机直接办理。
2、委托他人办理。
(1)委托人填写《重庆市委托出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单(个人)》;
(2)受托人持委托人出具的《重庆市委托出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单(个人)》、委托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区县社保经办柜台或社保自助一体机直接办理。
二、申请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持委托人出具的《重庆市委托出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单(个人)》、委托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参考资料:

6. 重庆城镇居民医保怎样办理

一、重庆城镇居民个人参加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1、本人办理。持本内人《社会保障卡容》或《居民身份证》直接到区县社保经办柜台或社保自助一体机直接办理。
2、委托他人办理。
(1)委托人填写《重庆市委托出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单(个人)》;
(2)受托人持委托人出具的《重庆市委托出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单(个人)》、委托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区县社保经办柜台或社保自助一体机直接办理。

二、申请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持委托人出具的《重庆市委托出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单(个人)》、委托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参考资料:http://www.cqsi.gov.cn/c/2016-08-11/488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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