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城市管理局一样吗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2、城建局--主管城镇建设(主要指城管大队负责的市容市貌);
3、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4、几年前只有建委后来改为城建局,现在细化为城镇建设局与城市住宅建设局。
Ⅱ 05年在广东阳西买了一块64平米的地,一直没建。现在说今年不建就要原价收回,不知是不是真的
请以政府发文为准,如下:
关于加强县城私人自建住宅管理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区(下称:县城)住宅建设管理,有效控制县城长期以来私人自建住宅泛滥和土地闲置势头,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住宅消费观念,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县城建设上品位、上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私人自建住宅管理的决定》(阳府〔2005〕55号)的有关规定,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一、加强县城住宅小区的规划管理
县城住宅小区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进行建设。按照市府办《关于禁止在市区切块卖地自建住宅的通知》(阳府办〔2005〕2号)和市府办《转发市住建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关于加强市区私人自建住宅管理的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从发文之日起,新增城市建设用地或规划为商住的建设用地,开发单位必须遵守规划管理,一律不得切块卖地、分散报建和建设。
二、加强县城私人自建住宅的建设管理
(一)对经规划批准的县城住宅小区,要严格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报建、统一管理、统一施工、统一验收,并依法纳入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符合规划的,县城30米以上(含30米)城市道路两侧临路边的自建住宅地(国有建设用地,下同),已缴交闲置费并经批准延期动工的,必须于本办法发布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县城30米以下城市道路两侧临路边的自建住宅地,已缴交闲置费并经批准延期动工的,必须于本办法发布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经县政府批准属于特殊情况除外)
(二)在本办法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止报建动工建设的自建住宅按现行报建收费标准执行;2013年6月1日起报建的自建住宅按规定的报建收费标准执行。
(三)对县城私人自建住宅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未报建开工建设或未竣工的,县住建部门分四种情况处理:一是对超过文件规定的期限未办理报建手续的,按文件的要求不再办理报建手续;二是对已办理报建手续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建设,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对已办理的报建手续作过期处理;三是对未在文件规定期限内竣工的,视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四是对上述规定期限内未报建动工的,暂不予办理报建、建设手续,由政府有关部门在其用地上进行绿化或建设公共设施。
三、加强县城私人自建住宅产权登记管理
对县城范围内的私人自建住宅,房产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好产权登记关,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按规定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除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私人自建住宅,不得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管理机制
在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在县城范围内,如发现给违反本文第一条规定的私人自建住宅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行为的,要追究有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对仍违规进行切块卖地、分散报建和建设的开发企业,要依法依规注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加强对县城违规建设私人住宅的情况进行管理。县监察局要对该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工作失职失察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行问责。
五、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建设行为,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违法建设、销售“五无”房屋(无规划、无资质设计、无报建、无资质施工、无安全质量监督)的行为。对“五无”房屋,要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强制拆除,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县政府以前发布的相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Ⅲ 规划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什么关系
上下级关系,规划局在各个地方的名称都不同,直接归属城建局管辖或没有规划局,而城建局担负规划职能。
以下是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职责:
◎研究拟定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指导全国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编号并发布;组织制定和发布全国统一定额和部管行业标准、经济定额的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指导全国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指导全国城市和村镇建设;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市容和环卫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
◎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
◎负责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制定部管各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拟定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培养规格;指导部管各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管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部管各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方上规划局、建设局、城建局、建设委员会等等各种担负以上职能的部门都是归属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管辖
Ⅳ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机关还是事业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于机关行政编制单位。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为345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0名、援派机动编制4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7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57名(含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4)阳西住房和城乡规划扩展阅读
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中,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取消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作用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且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
主要职能有: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9,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0,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Ⅳ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和制定有什么区别
住建委---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过去简称为建规委,全称为建设规划委员会。也就是你所说的建委。
建设局、住建局---全称参照上一条。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如果是省(或自治区)一级则称为住建厅;国家一级则称为住建部。
城市建委与建设局实际上就是承担同样的管理职能、属于同一类性质的一个政府机构,只不过是由于所在地方的级别不同,导致机构的名称不一样而已。
Ⅵ 阳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怎么样
阳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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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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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规划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什么关系
你好,上下级关系,规划局在各个地方的名称都不同,直接归属城建局管辖或没有规划局,而城建局担负规划职能。
地方上规划局、建设局、城建局、建设委员会等等各种担负以上职能的部门都是归属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