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长春市符合规划的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符合规划的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提供坐标,在土地规划数据库中生成。)
2.一般情况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查验原件,统一用A4纸复印。)
3.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按要求编制提供。)
4.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与行政机关共同完成。)
5.一般情况需提供:节地评价报告及评审论证意见(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按要求提供。)
6.一般情况需提供:现场踏勘报告{确需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的建设项目}(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申请人按要求提供。)
7.一般情况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提供。)
8.一般情况需提供:项目依据: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申请人提供。)
9.一般情况需提供:项目用地边界捌点坐标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提供。)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⑵ 土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先办那个
如果是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应当先办理选址意见书后再办理土地预审。其他项目不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2)建设局组建预审代办窗口扩展阅读:
申报土地预审所需要的前置条件: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项目服务联系单》(核准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或其他依据文件】。
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建设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4、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
6、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复印件);
7、已完成方案设计的项目需提供设计方案及总平图;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项目所在位置地形数据光盘)。
⑶ 长春市不符合规划但满足单独选址条件的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不符合规划但满足单独选址条件的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提供坐标,在土地规划数据库中生成。)
2.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按要求编制提供。)
3.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与行政机关共同完成。)
4.一般情况需提供:节地评价报告及评审论证意见(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按要求提供。)
5.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真实有效。)
6.一般情况需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包括基本农田补划内容)(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请有资质的中介编制,由项目所在地国土部门配合提供资料。)
7.一般情况需提供:现场踏勘报告{确需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的建设项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按要求提供。)
8.一般情况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提供。)
9.一般情况需提供:项目依据: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申请人提供。)
10.一般情况需提供:项目用地边界捌点坐标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提供。)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