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准的申报
(1)加盖单位公章来的《资质证书源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单位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3)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书、学历证明、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应具有劳动部门的聘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书,规划师具有调动手续);
(4)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等证明材料。
(5)有职称人员养老保险明细表。
B. 城乡规划编制丙级资质都需要哪些人员配齐
需要的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人;
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人;
(五)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算机达80%;
(六)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年龄应当在70岁以下,其中,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4人,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2人。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当在60岁以下。
高等院校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中专职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70%。
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业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一)镇、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二)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10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五)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一)镇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除外)的编制;
(二)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的相关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五)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C. 新办城市规划丙级资质需要几个城市规划
甲级城市规袭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2.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
(一)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二)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3.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下列任务:
(一)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
(二)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四)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D. 规划资质种类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一、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标准:
(一)具备承担各种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他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三)达到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二、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5%,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其他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
(三)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六)有固定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
(一)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二)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三、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等专业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经2000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35次部常务会议通过,2001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84号发布。
该《规定》分总则、资质等级与标准、资质申请与审批、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36条。
2012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发布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该《规定》第43条决定,废止原建设部2001年1月23日发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E. 城市规划甲乙丙级规划资质单位名单是什么啊
每个省的单位名单都是不一样的,但申请资质的标准都一样的。
1、乙级资质
(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
例不低于15%,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其他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
(2)达到省建设厅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标准: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每人配备一台计算机,管理部门计算机普及率不低于50%;数字化仪或扫描仪、宽幅彩色绘图仪、高分辩率彩色打印机和普通彩色、黑色打印机及较完善的网络系统及相关软件;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独立应用相关软件和办公系统软件进行规划设计的能力;管理人员具有独立使用办公系统及相关软件的能力;规划成果应100%由计算机绘制,进行普通归档和电子归档;
(3)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
有效执行;
(4)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5)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3、丙级资质
(1)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
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等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
(2)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
有效执行;
(3)达到省建设厅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标准: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每人配备一台计算机,管理部门计算机普及率不低于40%;宽幅彩色绘图仪、普通彩色、黑色打印机及较完善的网络系统及相关软件;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应用相关软件和办公系统软件进行规划设计的能力;管理人员具有应用办公系统及相关软件的能力;规划成果应100%由计算机绘制,进行普通归档和电子归档;
(4)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
(5)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三)申请材料目录
1、资质申请报告(写明申请级别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一式四份;
3、规划编制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负责人任命书复印件(由预审单位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
4、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返聘人员聘书等)的复印件一套(由预审单位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
5、单位购买社保人员名单(加盖社保局章);
6、近三年承担城市规划任务典型项目的合同或委托书复印件(由预审单位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
7、近五年获得部、省、市以上规划设计奖的证书复印件(由预审单位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
8、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
9、单位房产证明复印件(房产证或当地规划部门出具的办公场地证明,由预审单位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
10、单位购置办公设备的发票复印件(由预审单位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
(四)行政许可程序
1、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申报。
2、单位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同意。
3、省建设厅进行审核公示,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申报乙、丙级资质的,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做出决定。申报甲级资质的,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因故经分管厅领导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六)行政许可的数量
无数量限制。
(七)行政许可办理机构
省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F. 城市规划甲、乙、丙级资质分别承接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1.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2.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
(一)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二)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3.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下列任务:
(一)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
(二)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四)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G. 新办城市规划丙级需要什么人员。
新办城市规划丙级需要: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等专业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H. 新办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丙级资质有哪些流程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2.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
(一)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二)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3.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下列任务:
(一)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
(二)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四)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