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全国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数
来源:央抄视网
一、居民收入情况袭
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4336元,比上年增长8.6%,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6.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6413元,增长7.6%,是平均数的92.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3066元,增长9.2%,是平均数的89.4%。
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数与中位数
按收入来源分,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829元,比上年增长8.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1%;人均经营净收入4852元,增长7.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2%;人均财产净收入2379元,增长12.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4%;人均转移净收入5168元,增长8.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3%。
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区别如下:
一、两者需要的证件不同: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需要的证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二份。
(3)4张1寸免冠照(60周岁以上人员6张)。
2、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需要的证件: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如是重度残疾人员还需提供一、二级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是独生子女家庭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资格确认表。
二、两者的办理条件不同: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理条件:
具有本地农村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2、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其他养老保险、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除外)。
(2)2009年8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且没有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三、作用不同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反映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的平均水平,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反映的是人民的生活水平。
(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长扩展阅读
农村户口养老保险相关知识
1、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3、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4、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5、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㈢ 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 还有那些 国内生产总值 等等 这些数据都是怎么计算得来的
官方计算 都有统计
㈣ 比较一下长三洲和珠三角洲的发展竞争优势以及展望未来。
杨京英等:2005年长江和珠江三角洲经济发展研究
www.cnfol.com 2005年12月19日 12: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杨京英 王强 任小燕
改革开放以来,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也是经济最富有朝气和活力的地区,对全国经济的贡献也最大,特别是跨入新世纪后,两个三角洲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比较研究它们的经济发展规模,探讨其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原因,可以为两个三角洲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出建议,为其它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在全国的经济地位举足轻重
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简称长三角)是指由沪、苏、浙三省市中16个地级以上城市组成的区域,包括上海市、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和泰州,以及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和台州市。2004年长三角的土地面积为10.96万平方公里,人口为8212.12万人,分别占全国的1.1%和6.3%。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简称珠三角)指广东省珠江流域的14个市、县、区组成的区域,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等7市,以及惠州市区和惠阳、惠东、博罗三县,肇庆市区和高要、四会两市,其土地面积为4.15万平方公里,人口为2451.36万人,分别占全国的0.4%和1.9%。
改革开放后,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和优惠政策使长三角和珠三角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和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进入新世纪以来,长三角和珠三角经济继续保持着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走势,两个三角洲对全国经济的贡献份额进一步增大。
(一)两个三角洲的经济总量占全国的30.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是全国的3.7倍。
2004年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达28775亿元,珠三角地区生产总值达13394亿元。两个三角洲地区生产总值合计达到42169亿元,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136876亿元)的30.8%,比2000年的24.9%上升了5.9个百分点。
2004年长三角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35040元,珠三角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54639元。两个三角洲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39546元,是全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561元)的3.7倍,而2000年两个三角洲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21545元,是全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086元)的3.0倍,两个三角洲人均水平与全国的距离进一步扩大。
2000-2004年长江三角洲与珠江三角洲GDP及人均GDP
地区 2000年 2004年
GDP(亿元) 人均GDP(元) GDP(亿元) 人均GDP(元)
长江和珠江三角洲合计 22315.8 21545 42169.4 39546
长江三角洲经济区 15954.8 19816 28775.4 35040
上海市 4551.2 34547 7450.3 55307
南京市 1021.3 18546 1910.0 33050
苏州市 1540.7 26692 3450.0 57992
无锡市 1200.2 27653 2350.0 52825
常州市 600.7 17635 1100.6 31665
镇江市 452.0 16967 781.2 29235
南通市 736.4 9374 1226.1 15806
扬州市 472.1 10515 788.1 17359
泰州市 405.3 8082 705.2 14014
杭州市 1382.6 22342 2515.0 38858
宁波市 1175.8 21786 2158.0 39173
嘉兴市 538.4 16279 1050.6 31506
湖州市 343.4 13445 590.7 22966
绍兴市 745.0 17237 1313.9 30254
舟山市 114.9 11675 212.0 21855
台州市 675.0 12390 1173.8 21177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 7360.8 31912 13394.0 54639
广州市 2375.9 34292 4115.8 56271
深圳市 1665.5 28932 3422.8 59271
珠海市 330.3 26583 546.3 41847
佛山市 957.2 28932 1656.5 47658
江门市 567.5 14921 834.6 21872
东莞市 492.7 32477 1155.3 71997
中山市 312.8 23542 610.1 44005
惠州市区 134.4 36262 305.2 43834
惠阳市 102.1 18519 109.9 27108
惠东县 88.5 13004 125.0 17489
博罗县 81.8 10662 127.0 16677
肇庆市区 85.8 14413 126.7 26468
高要市 110.9 15404 163.4 22471
四会市 55.5 14089 95.5 22434
(二)两个三角洲的经济增长速度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成为拉动全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地区。
2000年至2004年,长三角和珠三角GDP增长速度均保持在两位数以上,年平均增长分别为13.2%和13.6%,高于全国8.6%的年平均增长水平,成为全国经济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2000-2004年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GDP增长率(单位:%)
地区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0-2004年年均增长率
长江三角洲经济区① 11.6 11.3 12.6 14.8 15.6 13.2
上海市 10.8 10.2 10.9 11.8 13.6 11.5
南京市 12.3 11.1 12.8 15.0 17.3 13.7
苏州市 12.6 12.3 14.5 18.0 17.6 15.0
无锡市 11.2 11.5 12.8 15.4 17.4 13.6
常州市 11.0 12.0 12.4 14.5 15.5 13.1
镇江市 10.3 11.0 12.3 14.0 14.7 12.4
南通市 10.9 10.1 11.1 13.4 15.6 12.2
扬州市 10.5 8.1 11.1 13.4 14.7 11.5
泰州市 11.0 11.0 11.6 13.4 14.7 12.3
杭州市 12.0 12.2 13.2 15.2 15.0 13.5
宁波市 12.0 12.1 13.2 15.6 15.5 13.7
嘉兴市 12.3 12.3 13.8 16.9 16.5 14.3
湖州市 12.0 11.6 12.3 15.0 15.4 13.2
绍兴市 12.1 11.6 13.8 15.0 15.3 13.6
舟山市 12.0 11.8 12.6 15.5 17.0 13.8
台州市 11.9 11.9 13.9 14.9 13.6 13.2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① 12.8 12.2 12.5 15.5 15.5 13.6
广州市 13.3 12.7 13.2 15.2 15.0 13.9
深圳市 14.2 13.2 15.0 19.2 17.3 15.8
珠海市 11.8 12.1 12.3 17.5 13.8 13.5
佛山市 11.2 11.1 11.8 16.1 16.3 13.3
江门市 11.0 11.0 10.3 11.1 12.2 11.1
东莞市 17.9 18.0 18.5 19.5 19.6 18.7
中山市 11.8 16.1 16.5 18.6 18.7 16.3
惠州市区 17.5 11.7 11.1 18.1 15.5 13.7
惠阳市 9.3 13.7 12.5 25.3 18.7 15.8
惠东县 12.4 10.9 10.0 10.3 13.0 11.3
博罗县 10.4 11.0 10.1 11.5 14.5 11.5
肇庆市区 15.7 4.1 11.9 13.8 11.9 11.4
高要市 10.8 12.0 8.4 10.1 13.5 10.9
四会市 11.9 13.2 13.9 10.9 17.0 13.4
注:①为所属市GDP增长率的简单平均值。
(三)两个三角洲的产业结构在调整中逐步优化,第三产业发展明显高于全国。
2004年长三角三次产业的结构为4.6:55.9:39.6,珠三角三次产业的结构为3.8:53.8:42.4。
从1990年到2004年,这两个地区的产业结构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大幅下降,第三产业的比重大幅上升。长三角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下降幅度最大,从15.8%下降到4.6%,下降了11.2个百分点。长三角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上升幅度也最大,从27.2%上升到39.6%,上升了12.4个百分点。
2004年这两个地区的第二产业比重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相同,而第一产业比重比全国约低1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比全国约高出9个百分点,其产业结构优于全国。
长三角、珠三角和全国三次产业构成比较(单位:%)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1990年 2004年 1990年 2004年 1990年 2004年
长江三角洲 15.8 4.6 57.0 55.9 27.2 39.6
珠江三角洲 14.4 3.8 44.2 53.8 41.4 42.4
全国 27.1 15.2 41.6 52.9 31.3 31.9
(四)两个三角洲是我国重要的国际贸易基地,两地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占全国的60%以上。
2004年,长三角和珠三角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7430.1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64.4%,比2000年的57.9%提高了6.5个百分点。其中,长三角为4012.3亿美元,占全国比重为34.8%;珠三角为3417.8亿美元,占全国比重为29.6%。
2000―2004年长江和珠江三角洲与全国进出口贸易额比较(单位:亿美元)
2000年 2004年
进出口总额 出口额 进口额 进出口总额 出口额 进口额
长江和珠江三角洲合计 2744.3 1473.5 1270.8 7430.1 3905.2 3524.8
长江三角洲 1235.8 671.0 564.8 4012.3 2083.0 1929.3
珠江三角洲 1508.5 802.5 706.0 3417.8 1822.2 1595.6
全国总计 4742.9 2492.0 2250.9 11545.5 5933.2 5612.3
长三角占全国比重(%) 26.1 26.9 25.1 34.8 35.1 34.4
珠三角占全国比重(%) 31.8 32.2 31.4 29.6 30.7 28.4
长江和珠江三角洲占全国的比重(%) 57.9 59.1 56.5 64.4 65.8 62.8
注:2000年珠江三角洲未包括惠州市区、惠阳市、惠东县和博罗县。
(五)两个三角洲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占全国比重为25.8%,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4年,长三角和珠三角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18155.6亿元,占全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5.8%。其中,长三角为13650.7亿元,占全国的19.4%,珠三角为4504.9亿元,占全国的6.4%。
2001-2004年长江和珠江三角洲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年均增长22.8%,比全国年均增长20.9%高出1.9个百分点。
2000-2004年长江和珠江三角洲与全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单位:亿元)
2000年 2004年 2001-2004年年平均增长率(%)
长江和珠江三角洲合计 7973.6 18155.6 22.8
长三角 5677.7 13650.7 24.5
珠三角 2295.9 4504.9 18.4
全国总计 32917.7 70477.4 20.9
长江和珠江三角洲占全国的比重(%) 24.2 25.8
长三角占全国的比重(%) 17.2 19.4
珠三角占全国的比重(%) 7.0 6.4
(六)两个三角洲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超过全国的一半。
2004年长江和珠江三角洲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达到310.0亿美元,比2000年增长37.9%,占全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51.1%。其中,长三角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比2000年增长87.4%,占全国的比重由27.5%上升到34.6%;珠三角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比2000年下降11.3%,占全国的比重由27.7%下降到16.5%。
2000-2004年长江和珠江三角洲与全国外商直接投资比较(单位:亿美元)
2000年 2004年 2001-2003年年平均增长率(%)
长江和珠江三角洲合计 224.8 310.0 8.4
长三角 112.0 209.9 17.0
珠三角 112.8 100.1 -2.9
全国总计 407.2 606.3 10.5
长江和珠江三角洲占全国的比重(%) 55.2 51.1
长三角占全国的比重(%) 27.5 34.6
珠三角占全国的比重(%) 27.7 16.5
注:长三角是上海、江苏和浙江合计数,珠三角是广东省合计数。
(七)地方财政实力增强,人均财政收入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倍。
2004年长三角和珠三角财政一般预算内收入达3362.0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2.7%,比2000年的12.4%提高了0.3个百分点。其中,长三角一般预算内收入达2426.3亿元,占全国的9.2%;珠三角一般预算内收入达935.7亿元,占全国的3.5%。
2004年长江和珠江三角洲人均财政收入达到3153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倍。2000-2004年长江和珠江三角洲与全国财政收入比较
2000年 2004年
长江和珠江三角洲合计(亿元) 1658.1 3362.0
长三角(亿元) 1059.2 2426.3
珠三角(亿元) 598.9 935.7
全国总计(亿元) 13395.2 26396.5
长江和珠江三角洲占全国的比重(%) 12.4 12.7
长三角占全国的比重(%) 7.9 9.2
珠三角占全国的比重(%) 4.5 3.5
长江和珠江三角洲人均财政收入(元) 1601 3153
全国人均财政收入(元) 1057 2031
(八)两个三角洲地区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 倍。
2004年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361元,是全国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6倍。其中,长三角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431元,是全国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4倍;珠三角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290元,是全国的1.8倍。
2000-2004年长江和珠江三角洲与全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
2000年 2004年
长江和珠江三角洲(元) 10952 15361
长三角(元) 8809 13431
珠三角(元) 13094 17290
全国(元) 6280 9422
长江和珠江三角洲为全国的倍数(倍) 1.7 1.6
长三角为全国的倍数(倍) 1.4 1.4
珠三角为全国的倍数(倍) 2.1 1.8
注:珠三角仅包括以下8个城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
惠州市区和肇庆市区。
二、长三角与珠三角经济发展的比较分析
(一)从经济规模看,长三角是珠三角的2倍,但两地的GDP差距和人均GDP差距均在缩小。
二十一世纪以来,长三角的GDP一直是珠三角的2倍左右。2000年长三角的GDP总量比珠三角多8594.0亿元,是珠三角的2.17倍;2004年长三角GDP比珠三角多15381.4亿元,是珠三角的2.15倍,差距有所缩小。
2004年长三角的16个城市中,有11个城市的GDP超过1000亿元,比2000年增加5个,占66.8%。珠三角GDP超过1000亿元的城市仅有4个,比2000年增加1个,占28.6%。从城市平均总量来看,2004年长三角16个城市GDP的平均值达到1798.5亿元,比2000年的平均值(997.2亿元)增长80.4%,而珠三角14个县市的GDP平均值为956.7亿元,比2000年(525.8亿元)增长82%。
2000-2004年,珠三角的人均GDP继续高于长三角。2004年,珠三角人均GDP为54639元,比2000年增长71.2%;长三角人均GDP为35040元,比2000年增长76.8%。2000年珠三角人均GDP是长三角的1.61倍,到2004年珠三角是长三角的1.56倍,两个三角洲的人均GDP差距在缩小。2004年两个三角洲地区人均GDP超过50000元的城市共有6个,其中长江三角洲有3个,即上海、苏州和无锡;珠江三角洲有3个,即广州、深圳和东莞,而东莞市是两个三角洲地区唯一的人均GDP超过60000元的城市,达到71997元,超过了世界上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二)长江和珠江三角洲的经济增长速度均在两位数以上,但是发展均衡程度有所不同。
从经济发展速度来看,2004年两个三角洲地区30个城市的增长速度都达到了两位数,只是珠三角地区的GDP增长速度要略高于长三角地区。2000-2004年长三角地区GDP增长率为13.2%,珠三角地区GDP增长率为13.6%,珠三角比长三角高出0.4个百分点。在两个三角洲,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是东莞市,达到19.6%;长三角16城市中经济增长最快的仍然是苏州市,为17.6%。
从发展均衡的角度来看,长三角好于珠三角。2000年长三角16个城市经济增长速度的高低落差仅为2.1个百分点,而珠三角的14个市、县、区中增长速度的高低落差为8.6个百分点。到2004年,长三角城市经济增长速度的高低落差比2000年有所扩大,为4个百分点,而珠三角城市经济增长速度的高低落差有所减小,为7.7个百分点,但珠三角的落差仍大于长三角。
(三)两个三角洲的三次产业结构基本相同,但存在差异。
2004年长三角与珠三角地区的产业结构继续向高度化方向发展,三次产业结构平均水平为4:55:41,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目前,两个三角洲地区三次产业结构总体上呈"二三一"格局,第二产业在经济发展中占据首要地位,第三产业次之,第一产业比重下降。两个三角洲地区虽然在产业结构上基本相同,但两个三角洲产业结构变化有两个特点:
一是珠三角第三产业所占比重高,但长三角第三产业发展快。2004年长三角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为39.6%,虽然低于珠三角地区的42.4%,但是长三角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在1990年仅为27.2%,明显低于同年珠三角的41.4%。1990年到2004年长三角的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提高了12.4个百分点,远远高于珠三角所提高的1个百分点。
二是长三角第二产业所占比重虽高于珠三角,但呈下降趋势,而珠三角第二产业所占比重有较大提高。2004年长三角第二产业所占比重为55.9%,高于珠三角的53.8%。虽然近十年,长三角第二产业发展速度较快,表现出较强的生产制造能力,但是与1990年相比,第二产业所占比重仍下降了1.1个百分点。与此相反,珠三角第二产业所占比重呈上升趋势,正在成为我国制造业发展的新基地,2004年珠三角第二产业占比重为53.8%,比1990年的44.2%提高了9.6个百分点。
(四)长三角地区对外贸易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进出口贸易首次双双高于珠三角地区。
近年来,长三角对外贸易快速增长,2004年长三角进出口贸易首次双双高于珠三角地区。
从两个三角洲地区进出口贸易总额看,2004年长三角进出口贸易总额达4012.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0.7%,是2000年的3.25倍,其中,进口总额达1929.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3.5%,出口总额达2083.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0.7%;珠三角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为3417.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2.1%,其中,进口总额达1595.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2.6%,出口总额达1822.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9%。可见,从贸易增长率来看,长三角地区在进出口贸易总额、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三个方面均比珠三角高出近一倍,显示出其在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
2004年长江和珠江三角洲进出口贸易比较(单位:亿美元)
进出口贸易 进口 出口
总额 增长率(%) 总额 增长率(%) 总额 增长率(%)
长三角洲地区 4012.3 40.7 1929.3 43.5 2083.0 40.7
珠三角洲地区 3417.8 22.1 1595.6 22.6 1822.2 21.9
从两个三角洲30个市的进出口贸易看,2004年进出口总额超过1000亿美元的城市为上海、苏州和深圳。从进出口贸易的增长速度看,增长最快的是舟山市,进出口贸易总额年增长率达到62.9%。惠州市区是珠三角进出口贸易增长最快的城市,2004年增长率达到39.9%。
从外贸依存度来看,珠三角地区经济要比长三角地区更加依赖出口,对外贸易在该地区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2004年珠三角地区外贸依存度(出口总额/GDP)为112.6%,远远高于长三角的59.9%。
(五)长三角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远远高于珠三角,并且两者差距在逐渐拉大。
2004年长三角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13650.7亿元,比2003年增长24.5%;珠三角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504.9亿元,比2002年增长18.4%。2004年长三角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远远高于珠三角,是珠三角的3.03倍,2000年以来两个地区的差距在逐渐扩大。
2000-2004年长三角和珠三角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较(单位:亿元)
2000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长三角 5677.7 7900.1 10973.7 13650.7
珠三角 2464.3 3088.6 3730.5 4504.9
差距 1:0.43 1:0.39 1:0.34 1:0.33
(六)长三角地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实际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均高于珠三角地区。
2004年,外商在长三角地区的投资项目数为14310个,珠三角地区为7308个,长三角比珠三角高95.8%;在外商直接投资额方面,长三角地区为209.9亿美元,珠三角地区仅为100.1亿美元,长三角比珠三角高109.7%。这表明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向正从珠三角地区向长三角地区转移。
(七)长三角财政收入是珠三角的2.6倍,财政收入占GDP比重高于珠三角。
2004年长三角财政一般预算内收入2426.3亿元,比上年增长23%,是珠三角的2.6倍。其中,上海市的财政收入为1119.7亿元,占长三角地区全部财政收入的46.1%,比珠三角地区的全部财政收入还多出184.1亿元。长三角地区财政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地区有6个,分别是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而珠三角地区仅有
㈤ 中国2017年各地区恩格尔系数
国家发改委30日发布的《2017年中国居民消费发展报告》指出,消费升级步伐加快,2017年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居民消费支出中用于食品烟酒的支出占整个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9.3%,进入了联合国划分的20%-30%的富足区间。
国家统计局发布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披露,我国去年恩格尔系数为29.3%。从国际经验来看,发达国家或者是富足国家的恩格尔系数一般在20%~30%,因此相关数值的公布引起了全社会热烈讨论。
对此,在3月14日召开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就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明确表示,2017年中国城乡居民的恩格尔系数确实降到了30%以内,但并不是说恩格尔系数进入这个行列,就算是成为发达国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恩格尔系数大幅下降意味着什么
㈥ 小康生活的人均月收入是多少
小康生活的衡量标准不是按照人均月收入来进行计算的,而是按照以下指标进行的:
小康的基本标准设定为:
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500元(按1980年的价格和汇率计算,2500元相当于900美元);
2、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400元;
3、农民人均纯收入1200元;
4、城镇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
5、农村钢木结构住房人均使用面积15平方米;
6、人均蛋白质摄入量75克;
7、城市每人拥有铺路面积8平方米;
8、农村通公路行政村比重85%;
9、恩格尔系数50%;
10、成人识字率85%;
11、人均预期寿命70岁;
12、婴儿死亡率3.1%;
13、教育娱乐支出比重11%;
14、电视机普及率100%;
15、森林覆盖率15%;
16、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基本合格县比重100%。
(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长扩展阅读:
国家对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容要求:
全面小康是惠及最大多数人的小康。调控居民收入差距,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需要加强和完善政府对居民收入差距的调控,主要措施有三个:
1、分配起点的调控。包括大力加强教育;逐步打破垄断,尽可能让各行业公平竞争,并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调节和监督;
2、分配结果的调控: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建立税收综合调控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防止城镇和农村贫困人群的大面积产生;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为社会保障体系提供资金来源,为低收入者提供基本保障;
3、加大税式支出力度,扶持和鼓励再就业,从而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包括对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劳动密集型企业给予积极的税收扶持,税收扶持还应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增强税收的再分配调节功效,促进地区平等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小康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小康社会
㈦ 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怎样计算的
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 交纳的所得税- 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记帐补贴)/家庭人口
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
(1)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它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其它劳动收入。
(2)经营性收入, 指个体或私营业主在一个记账周期(一个月)内所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以及经营房屋出租业务的租金收入。
(3)财产性收入,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如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等;家庭、亲友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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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职工平均工资的区别:
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劳动工资统计中的职工人均工资是统计工作中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统计指标,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调查的范围不同、统计口径不同:
(1)调查的范围不同。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统计的范围是城市居民家庭生活收入,包括家庭成员中的职工与非职工的收入;劳动工资统计中的职工人均工资调查统计的范围是城市在职职工的工资性收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的收入。
(2)反映的内容不同。可支配收入是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中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即用家庭中得到的全部现金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减去记帐补贴及家庭从事副业生产支出的费用。
职工人均工资是反映在一定时期内职工工作单位以货币形式或实物形式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即包括计时工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计件工资(包括超额工资)、各种工资性的奖金和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但不包括职工从工作单位得到的福利费(如洗理费等)、生活困难补助费、上下班交通费、自行车补助费、独生子女费、保健用品费、文娱费、差旅费及会议补助费、误餐补助费等。
㈧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要交多少费
根据规定,缴费金额由每年100元到2000元不等。缴费金额越高,养老金越多。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第四条规定,个人缴费标准金额可分为以下: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另一部分养老保险为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长扩展阅读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㈨ 2001年1至9月我国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为510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上年同期这项收入为多少
上年同期这项收入=今年同期这项收入/(1+今年同期增长率)
上年同期这项收入=5109/(1+9.3%)= 4674.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