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后多久生效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的1日—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如果是申请停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则当月25日前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但是,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② 个人缴纳医保多长时间开始生效
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生效,以南京市为例。
《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九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为缴费期。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金由财政补助资金、居民个人缴费及利息等组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帐户。
(2)城乡居民医保何时生效扩展阅读:
《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八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政府补助与单位分担、个人缴费相结合。财政对老年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等对象缴费给予补助。用人单位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子女和供养直系亲属参保费用部分分担。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决算管理,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建立基金安全和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基金收支平衡。
③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多久生效
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享受待遇起止时间:
按居民医疗保险年度参保缴费的人员,从当年回7月1日开始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答遇;年度中途参保缴费的人员,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年度内未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时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在校学生在当年10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从当年7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本办法实施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当年7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不知道你是哪个地方的,可以上城镇居民医保网查询一下。
④ 新办居民医保多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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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医疗保险当月购买次月就回生效
2、居答民医疗保险在每年的的9-11月购买,次年的一月一日生效。连续购买就永久有效。
3、居民医疗保险如果购买的时间错过以上购买时间就要有3个月的等待期
⑤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后什么时间生效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的1日—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权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如果是申请停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则当月25日前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但是,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⑥ 今年是首次交的城镇医保什么时候可以生效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截止时间一般是在年底;即12月31日。
1.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专口属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2.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6)城乡居民医保何时生效扩展阅读:
费用征收
1.医保机构通过“收入户存款”开户银行收费,也可采取支票、现金、电汇、本票等方式收费,并开具专用收款凭证。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每月与银行对账结算,并将到账情况反馈给征缴部门。
2.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财务管理部门反馈的医
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绞多长时间生效
你好!来为鼓励城镇自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⑧ 居民医保买多久生效
1、职工医疗保险当月购买次月就生效
2、居民医疗保险在每年的的9-11月购买,次年的一回月一日生效。连答续购买就永久有效。
3、居民医疗保险如果购买的时间错过以上购买时间就要有3个月的等待期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⑨ 医保办完什么时间生效
缴费次年复的1月1日起生效,以南京市为例制。
《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九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为缴费期。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金由财政补助资金、居民个人缴费及利息等组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帐户。
(9)城乡居民医保何时生效扩展阅读:
《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覆盖、保基本,促进制度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促进制度保障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统筹城乡、保障公平,促进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四)坚持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实行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多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