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武进激活居民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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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职工:个人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档案材料(劳动合同书、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手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相关材料
2、自由职业者:个人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出具的《武进区劳动事务代理介绍信》、《就业失业登记证》
3、被征地农民:个人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常州市武进区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花名册》
办理时间:每月1-30号。注:武进区可以接受省内持有暂住证的外地户口人员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省外户口的暂时不接收。
地址:武南路518号
⑵ 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区别
居民医保相比职工医保缴纳费用少,报销比例低,门槛费高,药物使用范围窄,没有每月返还钱到医保卡。
⑶ 2019年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外地办理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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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州市市区城镇户籍流动版就业人员可以凭居住证(暂权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按规定参加常州市市区居民医保。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参加市市区居民医保需为常州市市区户籍。
⑷ 武进城乡医保生育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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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因为不知道你说是的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所以发两个文件你自己看看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调整全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武政办发〔2009〕140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保障水平,减轻城乡居民看病经济负担,根据《常州市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常发〔2008〕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
2010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由2009年度的人均210元增加至26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由60元提高到70元,镇级财政补贴由57.5元提高到77.5元,区级财政补贴由67.5元提高到87.5元,市级财政补贴为20元,职工单位缴费为每人75元(不含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按参保人员计算人均5元。民政局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对象和五保户、三属军人(定期抚恤的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个人免缴保险费,由镇、区两级财政补贴。
二、补偿标准
(一)门诊
参保人员(含学生)在区内定点医院和村卫生室就诊,其门诊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报销15%,最高限额500元。
(二)住院
1.参保人员(学生除外)每次住院费用,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规定,确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按下列规定补偿:镇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补偿比例统一为70%;区级医院按下列标准的90%计算,转区外就医的按下列标准的60%计算。
300元以下不予补偿
300元以上到4000元部份补偿50%
4000元以上到10000元部份补偿60%
10000元以上到30000元部份补偿70%
30000元以上部份补偿80%
全年累计补偿金额最高为60000元。
住院总费用在500元以上的,补偿费用不足100元的补足100元。
恶性肿瘤的化疗、放疗,肾功能衰竭的血液透析,肝、肾移植后抗排斥用药等门诊费用,半年累计视作一次住院按比例补偿。
2.参保学生(包括幼儿园)在镇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参照区城镇职工医保的规定,确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按下表规定的分级累进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100元以下不予补偿
100元以上至1000元部分补偿50%
10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补偿60%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补偿70%
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补偿80%
30000元以上部分补偿90%
参保学生全年累计补偿金额最高为60000元。
三、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自然分娩500元/人,剖宫产800元/人。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通知
(武政办发〔2009〕139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通知》(常政发〔2009〕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提高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通知如下:
一、提高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至l5万元。医疗救助基金不再设立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85%。
二、提高门诊统筹待遇
1.提高精神病维持治疗期药费的补助标准,在职和退休人员统一为每人每年1620元,划拨和使用办法不变,与其它特定病种药费补助不再合并。
2.对白内障进行门诊或住院的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标准由每眼2000元提高到2700元。
3.经审查确认患丙型肝炎的,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在门诊进行干扰素α(含普通和长效)、利巴韦林治疗的费用,每月在3200元以内的部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药费补助的时间最长为12个月。
三、提高参保人员“二次补偿”标准
每年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支情况,对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济负担过重的参保人员给予“二次补偿”。
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的结算年度内,对参保人员住院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的费用补助50%,最高补助限额为l万元。
四、扩大个人帐户使用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逐步扩大至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中原来由个人先按规定比例自付的费用,以及原来由个人现金支付的准字号药品费用。
五、其他
本通知有关事项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⑸ 2019年常州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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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具体为:内一是学生、儿童。容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⑹ 武进医保和常州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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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武进区武南路518号,常州市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汽车站附近),电话号码:86312333周六、周日不办公。
⑺ 常州药店申请医保所需条件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
(一)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三)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地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六)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7)武进城乡居民医保申报扩展阅读: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
(二)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
(三)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
(四)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查。
第七条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获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范围内确定定点零售药店,统发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购药。
⑻ 武进区医保中心电话号码
居民医保咨询电话:市医疗保险中心:59335917
社会保障局常用电话及地址:
养老保险处 江汉版区新华路25号伟业权大厦 85746536
农村养老保险处 江岸区澎湖村50号104室 85804023
失业保险就业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41923
医疗保险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32967
工伤生育保险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49470
东西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东西湖区吴家山吴南路4号 83219926
汉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汉南区绍帽街银莲路67号 84851341
蔡甸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蔡甸区蔡甸街汉阳大街707号 84942505
江夏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江夏区熊廷弼路93号 87953543
黄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黄陂区前川街百绣街249号 61007252
新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新洲区衡州大道 89350427
居民医保咨询电话:市医疗保险中心:59335917
⑼ 武进区医保中心在哪
事实证明,武进区医保中心在武进区武南路518号,即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
2、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用人单位和人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登记、发证、变更、转移、注销和社会保险年检工作。
3、认真做好有关社会保险的宣传、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有关社会保险的投拆举报,做好咨询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社科及村(社区)社会保障业务工作。
(9)武进城乡居民医保申报扩展阅读
武进区医保中心的相关情况
据了解,武进区医保中心主要有以下五个部门:
1、综合科
负责中心文电、会务、文秘、信访、信息、宣传、机要、档案、行政后勤。
2、征缴科
负责全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
3、基金结算科
负责编制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
4、医疗管理科
负责编制定点单位月、季、年度医保费及特殊人员医疗费支出报表和统计分析。
5、稽核科
负责对全区企事业用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的稽核及待遇享受情况的检查。
⑽ 常州武进区医保如何办理
医保办理流程:
1、带上您的户口本,一寸相片到所在社区办理。
2、复印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到指定银行开户缴纳医保卡费用,十八周岁以下是30,,年满十八周岁是100元,
4、发票回执单交一联回社区,三个月后就生效了。
5、一个月之后到社区领本子
6、待上级发卡后再到社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