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文山城乡旧貌换新貌的作文
为开展好“文明城市创建行—城乡旧貌换新颜”主题征文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增强全市干部群众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意识,根据《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行”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文电〔2016〕152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征文主题
文明城市创建行—城乡旧貌换新颜
二、参赛对象
文山市辖区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各学校师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组织机构
组织单位: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领导小组
组 长:杨立伟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陈永禄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余稳位 市住建局副局长
邓茂林 市住建局副局长
喻贞鑫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兴武 市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李昌相任办公室主任,肖燕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征文活动日常事务。
2.征文评选
由市委、市人民政府聘请的州、市作协相关专家进行评选。
四、征文内容
以“文明城市创建行—城乡旧貌换新颜”为主题,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展示“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城乡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城市更美、更具时代气息,农村更绿、更整洁,广大人民群众勤劳创新奔小康感受到的新政策、新气象,体现和反映我市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美化家乡的文明风尚,激发全市人民群众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拟稿参选:
1.以城镇环境卫生面貌整治为主题;
2.以城镇建设规模扩大、城市功能、人居环境改善为主题;
3.以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文明程度、文明素质改变、幸福指数增加为主题;
4.以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改善为主题;
5.以人民群众交通出行改善为主题。
五、征文要求
1.征文应围绕“文明城市创建行—城乡旧貌换新颜”这一主题,抒写真情实感,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传述(真人、真事),还可以是经验总结等。题目自拟,篇幅在3000字以内。
2.征文应紧密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所有文章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
3.征文模式要求:以A4纸打印,征文首页左上方角请注明“城乡旧貌换新颜”字样,签署姓名和工作单位(姓名和工作单位签署在文章标题下面,与文章标题间隔两行)。
六、活动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成立“文明城市创建行—城乡旧貌换新颜”征文活动领导小组,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征文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媒体、网站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辖区居民、学校师生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积极组织参与征文活动。
(二)推荐征文活动阶段(2016年11月1日—2016年12月18日)。组织征文投稿,收集征文后,由市住建局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征文进行审核、评比,并推荐优秀征文报组委会办公室。
(三)评比表彰奖励阶段(2016年12月19日—2016年12月31日)。
由市组委会进行征文评比,确定获奖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获奖名单和表彰情况,刊登部分获奖征文。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市属各部门要将“文明城市创建行—城乡旧貌换新颜”征文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征文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把活动开展过程变成树立良好社会风气的过程。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市属单位要广泛宣传,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有效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形成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精心组织,认真策划。征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所制定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活动。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收集、登记投稿稿件,做好与市组委会的沟通联系工作,确保征文活动各个环节如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