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建部的全称是什么
住建部的全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
其前身是1979年3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
(1)浙江城乡和住房建设厅政务公开扩展阅读:
历史沿革
1979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1982年5月4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8年5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建设部”;并把国家计委主管的基本建设方面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标准定额工作及其机构划归“建设部”。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
2. 公民可以申请对近几年的违章建筑的处理结果的政务公开吗
我国有信息公开条例,公民需要知道对违章建筑的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可以到住房建筑和规划部门去查询。
3. 政务公开的内涵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内涵:
政务公开,就是为了使行使权力者接受监督,使民众参与权力行使的过程。是政府通过向社会公开政务活动的方式,让人民群众了解、知情,使一些行政行为在社会的监督下进行。
意义:
1、政务公开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促进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
2、政务公开是我们党深入贯彻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措施。
3、政务公开顺应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4、政务公开适应了发展人民民主的要求,推动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政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础性工作。
5、政务公开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政务公开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促进了领导干部作风转变。
6、政务公开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行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政府的行政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有利于从源头上拓展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消除腐败赖以生存的环境。
公开形式
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4. 怎么做好 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工作
随着我国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不断深入和发展,智慧政务在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应急职能方面作用愈发重要,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地位日益凸显,尤其是国家提出网络强国战略以来,加快智慧政务发展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此,我国要深化智慧政务改革,不断适应新形势,谋划新思路,提出新理念,构建新模式,发掘新途径,满足新需求,打造新常态。
一、工程导向到问题导向
智慧政务发展容易陷入误区:以工程建设为导向,认为简化审批、加快建设一大批信息化系统,就能较好地提高政府履职能力。这种以工程为导向的建设模式,不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主要矛盾,突出重点,增强智慧政务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当下,智慧政务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以需求为主导的建设机制。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为目标,切实提高政府履职能力为出发点,合理规划智慧政务建设项目,有效提高社会管理和公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的时效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分散建设到集约化建设
长期以来,智慧政务建设中缺乏顶层设计,分散、低水平、重复投资现象普遍存在。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国省级和副省级城市、地市级、区县级设有独立机房的部门平均比例分别为70%、32%、22%;省级、地市级、区县级政府网站分散建设的比例分别平均为78%、32%、30%。智慧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分散状况严重,粗放式的建设模式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给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带来各种困难。因此,亟需切实加强智慧政务规划、建设、运营的统筹协调,加快实现从粗放式、低效能的分散建设,向集约化、高绩效的协同发展转变,从部门独立建设、自成体系,向跨部门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转变。
三、政府独导到社会共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参与“治理”的主体包括了各类权力部门、公共部门,以及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他们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过程中是平等关系。“社会治理”弥补了“社会管理”内涵的局限,使社会治理体制得以创新和拓展。智慧政务是社会治理模式的信息化反映,智慧政务建设模式要始终适用于、服务于社会治理模式的变动和演化。
1、规范社会共建机制,打造以政府主导为一体,企业和社会广泛参与为两翼的社会共治模式。
2、规范监督和保障机制,规范参与方的权、责、利。
3、鼓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快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厘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的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加快促进政府独导到社会共治模式的转变。
四、由数据割据到数据开放共享
据统计,政府拥有社会信息资源总量的80%之多,但有关部门调研的38个部委涉及的80个专网里,实现横向交互的比例尚不及0.1%。这对数据尴尬刻画了目前政府数据共享面临的数据壁垒日益加重之窘境:政务业务数据成指数量级增长,但由于各业务系统技术标准、开发环境、系统架构等存在巨大差异,客观上对政府部门数据共享造成了技术屏障。大数据时代,要彻底消除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羁绊,
1、开放数据。要尽快规划政府数据开放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推进开放数据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2、落实数据共享机制,明确数据共享的权、责、利,根据“一数一源”原则保证数据的真实性、鲜活性、权威性。
3、加快制定应用规范和技术标准,借助信息技术和手段打通各异构业务系统。
五、数据支撑到辅助领导决策
从发展历程看,中国智慧政务经历了办公自动化、系列“金字”工程、政府上网到“三网一库”的发展阶段。伴随着智慧政务的发展,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电子口岸、社会信用、食品和药品监管、应急指挥、智能交通、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重点信息系统项目不断展开研究、设计、立项和建设工作。这些信息系统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部门内部办公、管理和协调,但如何有效整合利用有关业务系统和各部门的相关信息资源,完善综合分析、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业务应用系统,为领导决策指挥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在大数据时代已日显迫切。当下,这些信息系统需要通过整合智慧政务网络,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智慧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智慧政务辅助领导决策体系,提高政府宏观管理与科学决策能力,加速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化辅助决策的进程。
六、履行政府职能转向提供公共服务
长期以来,智慧政务建设主要是从政府内部需求角度推进的,主要考虑的是如何方便监管,对民众需求的考虑显然不够。《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智慧政务建设,打造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基础教育、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安全的智慧政务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不断创新优化完善公共服务,不断将公共服务电子化,使智慧政务由流程规范化自动化,提高服务效率,转变为有效为社会公众提供最终交付品,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满足公众的个性化需求,有效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
七、传统模式到新兴形态
作为新兴技术,物联网、云计算、智慧城市和大数据潜在的价值逐渐得到挖掘,关注度不断得以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大力推进国家智慧政务建设,推动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和在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加强云计算服务平台建设;《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指出,利用多种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智慧政务公共服务体系。工信部在2013年已完成“十二五”规划的中期评估并进行了适当的调整,目前针对云计算的“十三五”规划也已经启动。未来发展中,智慧政务应继续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借助物联网、云计算、智慧城市和大数据等新技术进一步扩展政务信息来源,构建异构信息资源整合方式,提高政务信息化资源利用效能,深化业务应用,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
八、核心技术设备国产化
目前我国的信息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逐渐完善,但是整体来看,国产设备占有率低,核心设备差距明显,潜在的战略风险、数据泄漏风险和情报监控风险,严重威胁着信息安全乃至国家安全。“棱镜门”事件之后,信息安全被提升到了重要高度,“去IOE”成为多个领域的共识。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智慧政务设备国产化的帷幕正式全面拉开,国产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基础信息技术攻关有望加速,应用牵引、平台重构、分阶段实施的国产化新思路将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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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何协调好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和网络隐私权之间的冲突
(1)建设和整合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
从业务发展和安全保密的要求出发,电子政务网络由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政务内网与政务外网之间物理隔离,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逻辑隔离。政务内网主要是副省级以上政务部门的办公网,与省以下的办公网物理隔离。要根据决策和业务需求,统一标准,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和整合,按照密级与授权对内网进行科学管理。政务外网是政府的业务专网,主要进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和不宜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要统一标准、利用统一平台,促进各个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约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统一的电子政务内外网络平台,在运行中逐步完善。
(2)建设和完善重点业务系统为了提高服务、决策和监管水平,逐步规范政府业务流程,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快十二个重要业务系统建设:继续完善以取得初步成效的办公业务资源系统、金关、金税和金融监管四个工程,促进业务协同、资源整合;启动和加快建设宏观经济管理、金财、金盾、金审、社会保障、金农、金质、金水等八个业务系统工程建设。业务系统建设要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分阶段推进。
(3)规划和开发重要政务信息资源为了满足对政务信息资源的迫切需求,国家要组织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专项规划,设计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启动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的建设。
(4)积极推进部门与地方的公共服务建设要加快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的步伐,在内部业务网络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推动各级政府开展对企业和公众的服务,逐步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近两年重点建设中央和地方的综合门户网站,促进并整合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环境保护、防伪打假、扫黄打非等服务。
(5)基本建立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
要组织制定我国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框架,逐步完善管理体制,建立电子政务信任体系,加强关键性安全技术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建立应急支援中心和数据灾难备份基础设施。
(6)完善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逐步制定电子政务建设所需的标准和规范。今年要优先制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的标准,加快建立和健全电子政务标准实施机制。
(7)加强公务员信息化培训和考核
要发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有效的开展公务员的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定考核标准和制度。今年要制定公务员信息技术知识预计能的培训标准和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材,落实培训机构。
(8)建立并完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和制度
制定和完善配套的法律规范。加快研究和制定电子签章、政府信息公开及信息安全、电子政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形成电子政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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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何推进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标准化规范化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必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政务公开要依法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于各类事项信息,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向社会公开。同时要完善政务公开的法制建设。要从中国的国情、党情、民情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建立健全各项政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
当前,加强政务公开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一要通过法律制度建设,实现从宏观到微观、从粗到细的转变,将党中央、的相关部署和意见转化为具体规定,将原则性的要求转化为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的法律制度,研究制定政务公开的相关法律;二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将已确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针、工作格局以及政策措施法定化、程序化;三要通过健全法规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已有的各项部署、各项要求与重大改革措施、重要制度设计等相互融合、相互协调;把纪检监察机关与有关机关的职能分工,把党和国家机关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责任,逐步法定化。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深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
一是行政领导要树立起全新的政务公开理念。彻底实现政务公开从权力型向民众权利型的转变,这是推动政务信息公开进展的根本思想基础。要从以往的管制转变为服务,在宏观管理过程中全面贯彻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思想。二是公务员要增强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行政管理任务最终要靠公务员去完成。公务员要认识到政务公开与行政民主的内在联系,要切实履行自己在政务公开中应尽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每个公民都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使每个公民都受到公正的对待和应有的尊重。三是广大群众要积极转变为“参与型公民”。政务公开,公众不仅是被动的接受者,更是主动的参与者。只有公众广泛参与,政务公开才有不断深入的动力。在公民的持续关注之下,认识不断深入、共识不断达成,政务公开已经从“要不要公开”迈向“该怎样公开”。应当以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政务公开,引导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持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
2014年我国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中提出,要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在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要求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工作的理解。
7. 现阶段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要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什么建设
(1)建设和整合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
从业务发展和安全保密的要求出发,电子政务网络由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政务内网与政务外网之间物理隔离,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逻辑隔离。政务内网主要是副省级以上政务部门的办公网,与省以下的办公网物理隔离。要根据决策和业务需求,统一标准,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和整合,按照密级与授权对内网进行科学管理。政务外网是政府的业务专网,主要进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和不宜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要统一标准、利用统一平台,促进各个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约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统一的电子政务内外网络平台,在运行中逐步完善。
(2)建设和完善重点业务系统为了提高服务、决策和监管水平,逐步规范政府业务流程,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快十二个重要业务系统建设:继续完善以取得初步成效的办公业务资源系统、金关、金税和金融监管四个工程,促进业务协同、资源整合;启动和加快建设宏观经济管理、金财、金盾、金审、社会保障、金农、金质、金水等八个业务系统工程建设。业务系统建设要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分阶段推进。
(3)规划和开发重要政务信息资源为了满足对政务信息资源的迫切需求,国家要组织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专项规划,设计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启动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的建设。
(4)积极推进部门与地方的公共服务建设要加快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的步伐,在内部业务网络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推动各级政府开展对企业和公众的服务,逐步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近两年重点建设中央和地方的综合门户网站,促进并整合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环境保护、防伪打假、扫黄打非等服务。
(5)基本建立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
要组织制定我国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框架,逐步完善管理体制,建立电子政务信任体系,加强关键性安全技术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建立应急支援中心和数据灾难备份基础设施。
(6)完善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逐步制定电子政务建设所需的标准和规范。今年要优先制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的标准,加快建立和健全电子政务标准实施机制。
(7)加强公务员信息化培训和考核
要发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有效的开展公务员的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定考核标准和制度。今年要制定公务员信息技术知识预计能的培训标准和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材,落实培训机构。
(8)建立并完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和制度
制定和完善配套的法律规范。加快研究和制定电子签章、政府信息公开及信息安全、电子政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形成电子政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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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如何进行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对公民参与的帮助有哪些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必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政务公开要依法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于各类事项信息,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向社会公开。同时要完善政务公开的法制建设。要从中国的国情、党情、民情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建立健全各项政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
当前,加强政务公开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一要通过法律制度建设,实现从宏观到微观、从粗到细的转变,将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部署和意见转化为具体规定,将原则性的要求转化为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的法律制度,研究制定政务公开的相关法律;二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将已确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针、工作格局以及政策措施法定化、程序化;三要通过健全法规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已有的各项部署、各项要求与重大改革措施、重要制度设计等相互融合、相互协调;把纪检监察机关与有关机关的职能分工,把党和国家机关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责任,逐步法定化。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深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
一是行政领导要树立起全新的政务公开理念。彻底实现政务公开从政府权力型向民众权利型的转变,这是推动政务信息公开进展的根本思想基础。政府要从以往的管制转变为服务,在宏观管理过程中全面贯彻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思想。二是公务员要增强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行政管理任务最终要靠公务员去完成。公务员要认识到政务公开与行政民主的内在联系,要切实履行自己在政务公开中应尽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每个公民都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使每个公民都受到公正的对待和应有的尊重。三是广大群众要积极转变为“参与型公民”。政务公开,公众不仅是被动的接受者,更是主动的参与者。只有公众广泛参与,政务公开才有不断深入的动力。在公民的持续关注之下,认识不断深入、共识不断达成,政务公开已经从“要不要公开”迈向“该怎样公开”。政府应当以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政务公开,引导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持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
2014年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中提出,要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在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要求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
9. 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具体有哪几公开
政治公开具体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
1.对外公开的内容:①政策法规、重要规定;②各部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收费规定、服务承诺等事项;③部门年度工作目标;④上级下拨的涉及公众利益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⑤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及执行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有关事项(重点是行政审批、项目确定、市政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城镇拆迁政策、行政处罚和收费、职称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学校收费和招生、毕业生就业等事项);⑦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2.对内公开的内容: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②工作人员考核、奖惩、任免(职称晋升)、工资调整;③财务方面主要经费收支、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等。
(9)浙江城乡和住房建设厅政务公开扩展阅读:
政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精神,继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证政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如下政务公开制度:
1.政务听证会制度
对物价、收费、城管、市政、环保、治安等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推行听证会制度,使群众直接参与行政决策,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2.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涉及全县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公开。
3.专家咨询制度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草案公布,向专家咨询并广泛听取、充分采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再正式公布。
4.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政务公开的全面落实。要加大对举报、投诉事件的查处力度,凡有举报、投诉,都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群众和社会反馈情况。对在推行政务公开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进行认真查处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5.定期通报制度
各乡镇、各部门至少每半年要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在系统内进行一次通报,对工作认真、成效明显的要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的要批评教育、限期纠正。
6. 投诉举报制度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箱,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群众署实名投诉举报的,要将处理意见直接反馈本人,切实取信于民。
7.社会监督制度
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走访等形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保证监督渠道畅通。
8. 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布会每季度举办一次,由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县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他们将代表县委、政府就社会广泛关注的内容对外发布新闻,并接受记者的采访。
9.电子政务制度
已实行网上政务公开的部门、单位,要以服务公众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各项内容,逐步通过电子网络实现交费、咨询、办证等服务,使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互为依托,相互促进,让更多的群众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
10.公开评议制度
要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机关的办事效率、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认真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公开评议,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10. 建设局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区别
所谓政务公开,是指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版法程序和执权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等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便于公民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
所谓依申请公开,就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的职权,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行为。
区别:可以理解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一般需求,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也就是说,一般需求可以通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获得,而特殊需求可以通过依法申请来获得。也可以说,主动公开是行政机关想让人民群众知道什么,而依申请公开则是人民群众自己想知道什么。
理解了以上所说的,也就理解了建设局等所有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区别。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