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医保转城市医保要怎么办理
新农合又叫新农村合作医疗,实际上最初国家把它设定为一种合作,而不是保险。
后来国家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16年国家下发通知,将两种保险合二为一。所有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将逐步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过渡。
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群有7.49亿上涨至11.768亿,就是这么一个原因。
新农合本质上是一种医疗保险,交费钱数非常少。最初只有每人十元,而且还是保一年,不过当时的保障形式非常低,制度不完善。2018年国家的收费标准最低上涨到了220元,国家补贴490元,最低筹资标准达到了710元。
即使是710元,相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来说也是太少了。青岛市2018年最低缴费基数是318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是10.8%,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是1.5%,合计12.3%。未来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将会合并,国家目前已经在重庆市、山东威海等八个地区做试点。
这样每月职工最低缴费需要391元,即使只考虑医疗保险,每月也需要343.98元。
而青岛市2018年的城乡居民最低缴费标准是一年355元,几乎相当于职工医保的1/12。
城乡居民医保的补贴标准是650元,合计1005元,而职工医保最低筹资标准都4000元以上。
扣除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部分,职工医保的统筹投入都会超过2400元以上。
所以,两项待遇拉平还是比较遥远的事情。
国家这些年来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其实也是想将尝试将国家能否建立起一种医疗保险报销制度。
在未来,只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逐步完善,社保收缴力度的不断增大,居民收入监管体系的建立,消除了一系列参保漏洞,最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险种,在办理转移时,应与养老保险一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终我们国家会统一建立起一种医疗保险的。到时候所谓的缴费年限,自然而然会统一。
2. 有了居民医保卡,要转职工医保,需要怎么办理
以太原地区为例:
太原市参保人员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需办理暂停手续,即可直接办理职工医保新参保手续。
参保人员由居民医保转移到职工医保,办理了续接并缴纳了职工医保费的,若续接缴费无空月或间断不超过两个月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若续接缴费间断超过两个月的,须有6个月的职工医保待遇过渡期。在此期间,该职工可以使用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医保卡)部分。
缴费档次不同,转换成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也不同
市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我市已经建立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互转接机制,方便参保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转换和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当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按照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可折算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具体折算标准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一档缴费的,每足额缴费1年,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个月;按照二档缴费的,每足额缴费1年,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个月。视同缴费年限不计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此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需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当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连续缴费或者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保并补齐欠费(含政 府补助)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需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如何转为城乡居民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想要转为城乡居民医保的话,需要到医保部门那里进行办理,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手续。
4. 城镇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能互相转移吗
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可以互转,但是只能保留一个,如果居民医保要变换成职工医保,在职工医保办理好以后,居民医保待遇自动终止。
城镇居民医保都可以转成城镇职工医保(即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缴纳费用比例高于城镇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医保要转成城镇职工医保,有两种类型。居民相关手续之前,正常交纳职工养老费的,时需要提供退休表,根据工龄确定补交相应费用;
用人单位在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业务时,要先核实该职工是否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特别是应届的职校或技校毕业生往往在校就读期间已随学校参加了柳州市居民医疗保险。如果已参加了的,根据社会保险不可重复参保的原则,没有办理居民医保退保手续,就无法办理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
1、省内转移
城镇职工医保缴纳费用比例高于城镇居民医保,所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转为参加职工医保的,其参加本省城乡居民医保的劳动就业年龄段的缴费年限可按一定比例折算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并累计计算。在省内转移医保关系时,转出地应将参保人折算后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一并提供给转入地。职工医保参保人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视同连续参保。
2、跨省转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是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账户可以跟随转移,除医疗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相互转换。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当地参加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户可带回,转为城乡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5. 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之后,原来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改如何交
1、进入缴纳公众号:打开“微信”APP,进入微信主界面。
6. 农村合作医疗如何转成城镇医保
不必转移,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已统一整合为居民医保,统一运行。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6)城乡医保转城镇医保卡扩展阅读:
已有24个省份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
据统计,截至2019年5月,已有24个省份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其余7个省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仍是并轨运行。
《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重点针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尚未完全整合统一的地区,明确要求加快整合力度,于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制度并轨运行向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过渡。
7. 城镇居民由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该怎么办
(一)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多种方式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含本人18周岁以前的缴费年限)按每3年折算1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保居民缴费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中断缴费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其中断参保前的缴费年限不予计算;重新参保缴费的,自下年度7月1日起,方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
2018年3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七次全体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张纪南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8.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否转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现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整合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以下简称
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范围和对象不变。所以不需要转就是了。2011年1月1日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