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青州市房管局的网站
没有这个网站:
所在地区:益都街道·尧王山路
联 系 人:
联系回地址:尧王山西路答1288号
邮政编码:262500
联系电话:3562894
传真号码:
主营产品:
办公室:3262894,财务科:3266111,登记收件科:3262781,测绘所:3888136,评估所:3888139,综合业务科:3888138,房管科:3261040,审核科:3889009
企业简介:
物业科:3885029,农房办公室:3261634,安居办公室:3889002,档案室:3260889,房改科:3888158,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3222332,综合服务台:3888137
⑵ 如何在青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信息
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版录,要求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2、或是在当地社保网站上凭个人帐户及密码查询打印。
在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很简单,在网站主页-网上办事-社保查询凭个人信息就可以查询。
⑶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分工
蔡治清同志:局长、党委书记。主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面工作。
李世英同志:副局专长、党委副书记属。分管工资福利科。
许文昌同志:党委委员,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医疗和生育保险科、信息中心、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协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协助主要领导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
李建华同志:党委委员,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主持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分管就业促进科。
张玉军同志:副局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分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外国专家办公室、高校毕业生就业科;分管人才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李华章同志:主任科员,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务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养老和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负责人民办事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工作。
赵国华同志:副局长。分管劳动关系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企业单位改制、安全生产工作。
张新顺同志: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协助张玉军同志工作;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⑷ 山东辰阳投资集团公司是原来的青州一建公司吗青州市最大最好的建筑企业吧!
是一建公司。是资质最高的。
⑸ 青州市韫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
青州市韫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2016-06-14在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回资),注册地址位答于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经济开发区颐德花园A4号楼10号房。
青州市韫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781MA3CC5DT2K,企业法人赵静,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青州市韫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青州市韫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青州市韫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⑹ 青州市城互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青州市复城互通网络科制技有限公司是2017-04-06在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中都财富广场1号楼7层06号。
青州市城互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781MA3DF7MM5D,企业法人曹茂伟,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青州市城互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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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青州市建设银行行号
中国建设银行青州支行
行号为105458800018
⑻ 有没有谁知道山东省青州市建设局网站
你网络下:象过河网站建设,有关网站建设的资料信息都有的。
⑼ 青政发(2010)103号文件《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的通
青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的
通 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工)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工作,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并加强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潍政发[2007]49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办法
市建设局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主体,建设项目管网配套费一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开发企业支付的管网配套工程建设资金计入房价,不得再向购房业主收取供暖、供水、燃气、综合布线等各类开户费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管网配套费,不列入市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减免范围。采用地源热能、太阳能等新型能源,无需城市供暖管网的工程可免交供热管网建设费。对项目采取住宅产业化、节能低碳等措施的工程,在相关部门认定后给予相应返还。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组成及标准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2元(路桥60元,排水15 元,环卫5 元,供热25 元,供水20 元,燃气22 元,综合布线5 元)收取,其中生产、办公、仓储建设项目按每平方米80 元(路桥60 元,排水15 元,环卫5 元)收取,需集中供热、供气、供水、布线的,按实际需要分别缴纳管网建设费(供热40 元,供水20 元,燃气22 元,综合布线5 元)。
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而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所有建设项目,未经市政府许可,不得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管理及业务流程仍按《青州市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青财预外字[2006]1 号)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我市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0一0年十二月二日